首页 > 文章中心 > 网友杂谈 > 正文

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的几句话

作者:赵宇辰  更新时间:2015-09-23 23:20:52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40c1972d20ac4c6d2d12f631542c1a3.jpg

  一、基本特征

  第一,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达到了可以满足整个社会及其成员需要的程度.

  第二,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彻底摆脱了私有制的束缚,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社会公共所有.

  第三,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

  第四,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产生剥削阶级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阶级和阶级差别都将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这些重大社会差别也将消失.

  第五,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品质.

  第六,随着阶级和阶级差别的彻底消灭,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将完全消亡.那时,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虽然存在,但它的社会职能已经失去其阶级性质!

  二:个人表态:

  我是共产党员,我坚信共产主义是真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唯一能最大限度调动全人类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唯一能最终消灭阶级剥削、民族压迫、实现人类大同的理想社会!

  这一目标,我们这一代、下一代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人们都未必能够看到。但我愿与所有追求人类社会走向平等、自由、共同富裕的人们一起,与不愿看到阶级剥削、种族矛盾、国家侵略现象仍在地球上肆虐的人们一道,为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而努力奋斗!当然,我也会使用同样的手段,消灭那些试图用暴力手段来阻止这一目标实现的任何人!

  三、几句劝慰:

  我想对看到这一理想社会目标而胆战心惊怕被“共产”的人说,尽管你或因承蒙祖荫而占尽先机、或因投机取巧而厚颜无耻地先富了(不包括违法),只要你今后是凭着你的勤劳和智慧继续致富,只要你遵守法律、服从政体、广行善举并带动大家共富,我还是会对你的成功继续投以注目敬佩!只要你不再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我想依法治国的利剑也不会砍到你的头上。故你不必气急败坏地来诋毁我的理想!

  我想对看到这一理想社会目标而唧唧歪歪“看人家那些不信共产主义的国家,有些也快实现你们的理想目标了,中国为啥不行?......”的人说,即使实现了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也需要人们各尽所能才能按需分配,光靠抱怨是不行的。再次想抱怨时,先问问自己“你又为今天的中国做了些什么”?再不努力工作,你所在的国家和你所羡慕的国家都不会有你的位置。就是到了共产主义实现的那天,你也不会有幸福感的!

  对于那些看到这一理想社会目标而无动于衷者,我不想说什么了!

  四、宪法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主义制度的初级阶段!

  《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