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农业发展理论的生成逻辑
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革命理论的实践是全方位的,同时,在实践中又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包括对农业发展理论的创新。掌握列宁的农业发展理论,既能从整体上了解列宁主义的深刻内涵,也能为当代农业发展理论创新提供历史和现实思考。从逻辑生成上看,列宁的农业发展理论呈现出以下关系指向。
确立农民运动理论之起点
20世纪初,农民运动在俄国民主革命中的巨大意义迅速显现,列宁的农民运动理论也随之成熟。农民运动理论构成了列宁农业发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总体上,列宁的农民运动理论包括:确定农民运动的执行主体、对农村形势的认识、农民运动的组织、农民运动的具体措施等。
其时,农民运动的首要任务是将农村无产阶级独立地组织起来,同城市无产阶级融合在一起,为农民运动寻找执行主体。随后,执行主体要形成对农村形势的认识,尤其是对决定阶级关系的土地关系的认识。认清农村形势为组织农民运动提供了条件保障。俄国社会民主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对农民运动作出了明确的指示——无产阶级支持农民起义,直到无偿剥夺地主的土地。列宁指出,起初应该彻底地、用一切办法支持一般农民反对地主,直到没收地主土地。即首先帮助全体农民实现民主革命,在民主革命完全胜利的情况下,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实现土地国有化。从中可以看出,没收土地既是农民运动的核心举措,也是列宁农民运动理论的实践基点。因为,只有没收土地,才能真正在未来社会主义条件下谈及整个农业的发展。
把握土地分配理论之线索
土地分配问题决定俄国社会阶级构成,关系到俄国革命的成败。列宁对土地分配理论的研究和实践贯穿列宁农业发展理论和实践全程。农民运动在解决农村无产阶级和农民资产阶级的阶级对抗的同时,剥夺了地主的土地。接下来的任务是“把没收的土地交给谁和怎样交的问题”,即土地分配问题。事实上,土地分配理论是作为列宁农业发展理论体系和农业发展实践的线索呈现的。
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列宁就指出了俄国土地占有制的农奴制基础,并提出根本解决的办法:将全部土地转归国家所有。列宁提出:“俄国革命只有作为农民土地革命才能获得胜利,而土地革命不实行土地国有化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使命的。”土地国有化是其后列宁土地分配理论的基准。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列宁的构想以苏维埃国家颁布的土地法令形式得到了保障:无偿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按劳动土地份额或消费土地份额把土地分配给劳动者;土地由农民代表苏维埃掌握;土地交给农民委员会处置;使用土地的方式由各乡村决定;土地转让后归入全民地产等。土地分配理论是农民运动成果的验证,成为动员农民力量的实际抓手,是建立工农联盟组织的具体依托,是其后劳动合作构想和实施的现实基础,是关联列宁农业发展理论的核心线索。
创建工农联盟理论之模式
列宁很早就认识到,农民同地主的斗争就是农民同农奴制的斗争。因而,在俄国革命的纲领中,“应当把反对资本主义的纯粹无产阶级的斗争和反对农奴制的一般民主主义的斗争联合起来……要把纯粹无产阶级的斗争同一般农民的斗争联合起来”。在夺取政权时,依靠农民。在建设政权时,也要依靠农民。建立工农联盟的社会组织形式,以促进农业发展。
决定道路问题之前,列宁首先做了对社会各种力量的阶级评估,结论是:革命和建设需要联合农民。在十月革命中,工人同全体农民一起夺取了政权。革命之后,政权基本转入工人阶级手中,当城市无产阶级和农村中真正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构成工农联盟,还要“在农村中把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分子分离出来”。这时,对中农的态度问题就提到日程上来了。为农村建设之需,同不剥削别人的中农结成联盟,因为中农是一个动摇的阶级,他们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所以,既要帮助这些“实际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又要教育他们。如何帮助和教育他们呢?要依靠工农联盟,鼓励建立公社,在生产上互通有无,取得工人和农民的相互依赖和信任。工农联盟的社会组织模式和生产模式,不但是列宁农业发展理论的创新,更是整个俄国和苏联时期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创新。一方面,它有效解决了俄国和苏联时期社会的阶级问题,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力量以发展农业和建设农村。另一方面,以工农联盟形式,动员全部可以动员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工农联盟拥抱农民运动的成果,保障土地分配的实施,为合作劳动提供组织模式,成为列宁农业发展理论体系的实践运行机构。
实现合作劳动理论之创新
农村公社是“把个体小农经济转变为公共的、共耕的或者劳动组合的经济组织”的有效形式,其中,劳动合作或农业劳动组合的形式为这一转变提供措施。
农业劳动组合将广袤土地上分散的千百万个体农户用快速的方法集结起来,让农民从个体劳动的单独状态过渡到共耕的、劳动组合的状态,创建集体的、公共的农业企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广农业措施,改善农民生活,从而实现集体农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平稳过渡。在极度贫困、经济破坏和战争威胁的特殊时期,依靠这一合作模式实施的余粮收集制,甚至保住了新生苏维埃政权。在条件允许后实施的实物税政策,也最大限度地给疲惫的农民以力量。在扩大经营、增加播种面积的同时,调整无产阶级和农民的关系,巩固工农联盟。列宁相信,合作劳动能够让农民们真正结合起来,增强农业发展的共产主义元素,在农民中传播共产主义思想和意识,因为,共同劳动必然造就集体主义和团结互助的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共产主义社会就意味着土地、工厂都是公共的,实行共同劳动——这就是共产主义。”合作农业是列宁和布尔什维克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创举,其中包含了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制度和价值元素,是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方向保障。
设定现代农业理论之目标
实现现代化,建立社会主义大农业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现实举措,也是列宁农业发展理论体系的实践目的。在统一的经济计划中,国家电气化任务先行,农业电气化则是重中之重。只有具备了这一物质基础,“只有在农业中大规模地使用拖拉机和机器,只有大规模电气化……才能根本迅速地改造小农”,才能真正促进农业发展。“随着工业化取得成就,在农村开始出现更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动机械和其他技术产品,这些产品集中在机械拖拉机站。这有助于缓解前一阶段牲畜减少带来的消极后果。在农村中出现了青年专家——农学家、机械师和兽医,他们毕业于国家教育院校。”当城市给落后的、分散的农村以技术和资金帮助后,耕作和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提升,小农生产逐渐演化为机械化的大农业了,现代农业的优越性得以体现。农业大生产的实现过程就是现代农业目标实现的过程。
列宁农业发展理论体系遵循着自身的生成逻辑。其中,农民运动理论作为起点,为农业发展寻找阶级力量;土地分配理论作为线索,为农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工农联盟作为组织模式,为农业发展搭建运行机构;农业合作作为新型劳动形式,为农业发展提供制度和价值依托;现代农业是农业发展理论的实践方向。在全部农业发展理论体系的创建中,列宁呈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范本,执行了实事求是原则和群众路线。尤其是面对艰难的农业问题时,列宁无畏的首创精神,更具有传承意义。这些原则方法和精神价值作为历史财富蕴含在列宁思想当中,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农业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理论和实践中,仍具有历史和现实价值。
(作者:武卉昕,系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刘照磊,系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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