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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人民公社的五条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老兵义雄 发布时间:2021-08-02 07:39:14 来源:乌有之乡 字体:   |    |  

  人民公社从它诞生到撤销,一致到撤销后的几十年,始终是西方资产阶级和当时苏联修正主义者攻击的对象。西方资产阶级的政客和学者污蔑我国的人民公社是违背人类发展规律,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是摧残人权的运动,赫鲁晓夫讥讽我们的人民公社是过时了的空想共产主义。我们国内的否定派对人民公社也很刻薄,大百科把人民公社定性为是左倾路线的产物,说人民公社是“吃大锅饭”养懒人的平均主义,这一定论不仅写入了党的文献,还上了中学历史的教科书。人民公社本来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成就,怎么就凭一纸通知就把人民公社撤销了?是人民公社的道路选错了?还是真的养懒人挫伤了多数人民的积极性?笔者通过考证得出的认知是:人民公社初创时期尽管有许多弱点,但经过毛泽东的整顿后很快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几十年的发展史充分表明,人民公社走的是集体化道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表现出强大的生命中,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选择,方向道路是绝对正确的,否定派废止人民公社的理由没有一条是能站得住脚的,因而是绝对错误的。

  (一)

  在理论上人民公社符合共产主义指引的方向

  凭什么说人民公社符合共产主义指引的方向?

  首先让我们看看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是怎样回答这个问题的。《宣言》告诉人们,马克思的理论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消灭私有制”。怎样理解“消灭私有制”?这个道理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有世界所有的社会主义者,是无人不晓的。消灭私有制就是,包括工厂、矿山、土地等一切生产资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即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让工人农民成为政治生产关系的主人,通过社会化大生产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起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由于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发展,不能立即进入共产主义,这里存在一个过渡阶段,这个过渡阶段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政策,这个过渡阶段马克思主义称之为低级阶段或第一阶段,列宁把这个角度称之为社会主义。我国的人民公社把一切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建立了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执行的是按劳分配的政策,走的是集体化共同富裕的道路,就是遵照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经济的原则建立的,因而我们说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列宁在这个问题上有许多精辟的论述,让我们看看列宁是怎样论述社会主义的。十月革命胜利前, 1903年列宁在《告贫苦农民书》中是这样描绘社会主义的:“我们要争取新的、更好的社会制度:在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里不应该有穷有富,大家都应该做工,共同的劳动成果不应该归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机器和其他技术改进应该用来减轻大家的劳动,不应该用来使少数人发财,让千百万人民受穷。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就叫社会主义社会。关于这个社会的学说就叫社会主义。” 十月革命胜利后,1919年10月,列宁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又指出,社会主义“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到1922年,列宁在《论合作社》临终遗言中则说,“社会主义就是合作社,合作社就是社会主义”。列宁虽然给社会主义下了好几个定义,但其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其核心观点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把工人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可以清楚地看出,列宁的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如果拿我国的人民公社和列宁的社会主义思想相对照,可以清晰的看出,我国的人民公社就是按照列宁的社会主义思想设计的,因而我们敢说我国的人民公社是完全符合列宁的社会主义方向的。

  什么是列宁的社会主义思想?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把列宁的社会主义思想概括成五条:

  (甲)不要放过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无产阶级应当夺取政权,不要等到资本主义使七百万中小个体生产者破产的时候;

  (乙)剥夺工业中的生产资料,并把它转归全民所有;

  (丙)至于中小个体生产者,那就应该逐步地把他们联合到生产合作社中,集体农庄中;

  (丁)用一切办法发展工业,为集体农庄提供建立大规模的现代技术基础,并且不要剥夺集体农庄,相反的,要抓紧供给它们头等的拖拉机和其它的机器;

  (戊)为了保证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通过买卖的交换)这个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全力发展苏维埃商业,把所有资本家从从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

  按照列宁指引的方向,苏联在不到40年的时间内,苏联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建成工业化的强国,使苏联在战胜希特勒法西斯战争中经受了最严酷的考验,因而斯大林高调评价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证明列宁所规划的这条发展道路是完全正确的。”事实上,随着历史的发展,列宁的社会主义思想不止斯大林所列的五条,如列宁关于经济建设必须置于党领导之下的思想,苏维埃必须重视文化建设的思想,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后来实行的新经济政策,计划经济的思想,以及列宁逝世时强调的合作社思想,都极大地丰富了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但要看到,丰富了的思想是发展了的外延,并没有超脱或否定斯大林五条的基本内涵。

  讲到这里,笔者指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怎样理解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问题上有一个观点是需要澄清的。有人为了给包产到户的个体经济寻找理论根据,竟把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解释为是列宁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他们说,列宁根据新的实践,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意思是列宁放弃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的思想,认为社会主义也可容许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存在。笔者认为这是对列宁社会主义理论的曲解,是应当更正的,因而要多说几句。这里所讲的苏联的新经济政策,是1922年颁布的,根本的原因是要设法调动社会的各种力量,为即将爆发的卫国战争做好更多的物质储备。在农业方面通过了《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在工业方面,在坚持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私有者经营,新经济政策的本质是国家资本主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思想就是我国后30年经济改革的理论根据。而列宁本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指出,采取新经济政策是不得已而为之。他把实行新经济政策视为暂时的战略“退却”,退一步是为了进两步。我国的学者把列宁的暂时“退却”视为列宁放弃公有制生产关系的根据,歪曲了列宁的本意。列宁在遗言中把合作社与社会主义划等号,这才是他的真正立场,即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生产关系的公有制,必须全力以赴为办好合作社集体经济而努力。

  讲到这里 有人会问,既然人民公社是按照列宁社会主义原理设计的,为什么初期人民公社遭受巨大的挫折与失败?回答是:初期人民公社的缔造者没能全面准确的掌握列宁的社会主义思想,在一些重大的政策制定时,没有弄清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犯了左倾的错误。如初期人民公社不顾中国的国情,开张伊始就实行全民所有制,连社员的家庭财产也收归公社所有,犯了共产风和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错误;在分配方式上违背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犯了绝对平均主义的错误;忘记了列宁关于保留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的教诲,犯了违背价值规律的错误,等等。所有这些错误都是列宁社会主义思想之大忌,脱离了中国的实际,伤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生产力的发展,初期人民公社的失败,用毛泽东的话这是应得的“惩罚”。不过,不能忘记后续发展。后来,由于毛泽东的积极扶持和系统地纠正初期公社的左倾错误,人民公社于1962年以后,克服了早期的错误,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更多,此前我们已经讲了很多,这里就不赘述了。

  (二)

  否定人民公社的五条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笔者详细考证了否定派否定人民公社的理由,归结起来无非五条而已:

  一曰一大二公违背社会发展规律。

  二曰政社合一造成瞎指挥。

  三曰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四曰束缚商品经济。

  五曰搞农业军事主义。

  笔者经过考证得出的结论是:否定派列举的五条理由不是误判就是错判,没有一条是可以举纲的,没有一条是站得住脚的。下边让我们逐条加以分析。

  第一,首先是对人民公社的性质和功能的错判。否定派认为,人民公社追求“一大二公”,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原则。所谓大,一是公社的规模比原农业生产合作社扩大了;二 是经营管理范围比农业生产合作社扩大了。初级社、高级社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人民 公社则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所谓公即增加公有制成分。以消除所谓生产资料私有制残余为理由,把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等收归社有;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最后变成“一平二调三收款”,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使生产力遭到极大的破坏。这是撤销人民公社的主要理由。我们首先要指出,“一大二公”是人民公社的本质特征,是区别其它所有制形式的根本点,人民公社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就蕴含在这里。如河南林县的红旗渠大型工程,历时近十年,削平了1250座山头,架设151座渡槽,开凿211个隧洞,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达2225万立方米,红旗渠总干渠全长70.6公里(山西石城镇-河南任村镇)。据计算,如把这些土石垒筑成高2米,宽3米的墙,可纵贯祖国南北,绕行北京,把广州与哈尔滨连接起来。红总投资1250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625万元,占37%,社队投资不算民工的食宿开支还投资7878万元,占总投资的63%。,按民工每天1元计算,7万民工10年的食宿消费在当年也不下11200万元。这只有借人民公社的威力才可以做到,不是人民公社的集体优势是不可能实现的。因而,红旗渠被周恩来总理称为“大跃进”时期中国两大奇迹之一(另一个指南京长江大桥)。至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最后变成“一平二调三收款”的说法,也是无的放矢的。“一平二调三收款”是初期人民公社的左倾表现,曾经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但在1963年贯彻《六十条》以后,这一病端已经得到根治,已经不存在了。到了80年代,还拿这条理由否定人民公社,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二,对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管理体制的错判。否定派认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不利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谓“政社合一”即把基础政权组织和经济管理组织合二为一。此外,还包括把供销、信贷、手工业合作社同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合并起来。国家在当地的一些企事业单位也统统下放给公社管理。这样,就把一个乡甚至几个乡范围内的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政治、经济、文教、军事等,各方面的工作统统集中到公社。公社不仅管生产、管政权,还要管社员生活(食堂、医院、托儿所、敬老院、缝纫组等)。他们认为这种体制导致不讲经济效益,不按经济规律办,单凭行政命令管理经济,违背了经济规律的自我调节功能,致使平均主义共产风严重泛滥,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我们郑重指出,政社合一是保持党对经济工作领导权的根本保证。反对政社合一其实质是取消党对经济工作领导。列宁在论述共产党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时指出:发展经济首先是为巩固苏维埃政权服务的。因为,只有苏维埃政权的存在和巩固才能使无产阶级的权益获得根本的保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治国理政的大仁。列宁特别指出,在任何社会工人农民都会本能的寻求吃饭穿衣的办法。如果共产党只是为了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就失去了共产党存在的意义。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经济建设是为巩固政权服务的思想,明确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公社“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在五位一体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不仅是人民公社的经验,也是中国合作化的经验,这是写入宪法的治国原则。历史表明,废除人民公社后,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时间处于瘫痪,农村工作发生许多不该发生的问题。后来又重新恢复支部村长一担挑,基层党组织建设才得到改善和加强。2020年,习近平在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保证党的领导作用,这是坚持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原则,对这个观点是应坚决支持的。

  第三,是对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分配方式的错判。否定派说,人民公社在分配方式上搞的是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还说,这种分配方式养懒人,违背了人都是自私的本能,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 ,遭到人民群众的反对。 这也是带根本性的误判。这里首先应纠正一个说法,即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问题。现在人们习惯用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形容集体经济,其不知这个观点也是大有问题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逐步消灭差别,防止两极分化。怎样防止两极分化?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工人农民组织起来,走社会化大生产的道路,通过大生产的道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吃大锅饭,共同富裕就是大平均主义。社会主义反对绝对平均主义,搞按劳分配,但维护的是大平均主义。因而,不能把反对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作为改革的方向与口号。另外,还要面对一个现实,人民公社贯彻《六十条》后,实行的是同工同酬的工分制,初期人民公社的绝对平均主义已经得到纠正。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打着反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旗号否定人民公社,不是无的放矢吗?

  第四,是人民公社限制商品交换和否定价值规律的误判。否定派说,人民公社限制商品交换,否定价值规律。当时不少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认为,商品交换越少越接近共产主义,有人甚至提出消灭商品生产的主张。因而人民公社成立后,商品生产和交换受到很大限制,正常的市场交换也被打成投机倒把。这种否定价值规律和商品交换的做法,严重地萎缩了市场的调节功能。上述情况 在人民公社初期是存在的,但在《六十条》贯彻以后,否定价值规律和商品交换的做法已经得到克服。因那时候经济还不能敞开供应,在商品交换时有些商品是受限制的,这是保证国家经济秩序稳定的正确举措,这不算否定价值规律和商品交换,这不是人民公社的过错。

  第五,对人民公社武装建设功能的误判。否定派说,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劳动力按军事编制,组成班、排、连、营等单位,采用大兵团作战的方法,从事工农业生产。与此同时,社队普遍设立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缝纫组等,以为这样可以使家务劳动社会化,解放妇女,节约粮食,还可以培养群众的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精神。实际上,在贫乏的物质条件、原始的技术设备和落后的管理水平下,只能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给群众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不便,因而不久即遭到群众的普遍反对。 这条说词也很不贴谱。首先要指出,否定派列举的上述问题是初期人民公社诞生时发生的,到三年经济调整时就已经解决了。在人民公社进入健康发展阶段,民兵工作按照毛泽东要做到“组织落实,训练落实,政治落实”的指示,民兵工作得到加强,使民兵建设成为实现中国全民皆兵的组织基础。人们不曾忘记,60年代初,英国元帅蒙哥马利访问中国,当他看了人民公社民兵表演后发出这样的感叹:奉劝我的同行不要与中国打仗,你打不起。意思是中国全民皆兵,到中国寸步难行。蒙哥马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命将,是沙漠之虎隆美尔的克星,他能发出这样的感叹,足见人民公社民兵组织在中国政权建设和做好反侵略战争准备中发挥了多大的历史作用。民兵建设是毛泽东人们战争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发展,是无可非议的。

  (三)

  废止人民公社违背了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

  从上述分析可见,否定与撤销人民公社是依据五个误判错判而做出的,因而不可能不作出错误的决定。笔者认为,除了五个错判还有一条最关键的错误,那就是撤销人民公社废止集体经济,忘记和违背了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大包干无法解决社会主义农业的出路问题》已经作了考究,不该再重复论述,但鉴于这个问题太重要了,还是原文抄来,使对否定人民公社的错误决断有更深刻的了解。

  什么是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对没有五六十年代生活经历的后来人很陌生,恐怕很少人能够回答这个命题。毛泽东1955年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和1962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中,都有明确的回答。这条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中央还预见,完成这他根本路线的时间大约需要40—50年。在1962年的决定中特别指出:这条根本路线是我们党在农村的两条道路的斗争中,坚持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根本路线的产物。规定还指出,根据这条根本路线,党采取了几种不同的灵活的过渡形式,促使我国农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集体化。随后,由农业合作社联合组成了人民公社。由于党中央随时总结实际经验,规定了适当的具体政策和具体措施,已经使人民公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总的说来,我国的杜会主义农业是在前进中。现在提出的要求是:在进一步调动全体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我们要集中和动员全党全国的力量,在物质方面、技术方面、财政方面,在组织领导方面、人才方面,积极地、尽可能地支援农业,支援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以便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并且为农业的机械化创造更好的条件。”

  根据这条根本路线,到毛泽东去世,中国中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钢铁和主要工业产品已经超过了英国,以洛阳拖拉机制造厂为龙头的农业机械制造业迅速地发展起来,农业机械化作业在劳动效率中已经占据了近40%的比重:广大农村有70%以上实现了水利化;大批的荒沙盐碱地被改造成优良的土地;全国建成1000多座大小的化肥厂,为农业创高产准备了当家的条件;袁隆平杂交水稻和其它高产农作物的改良获得成功,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大幅度增长;所有这些都是技术改造的成果,这些成果为向农业现代化过渡创造了优良的条件。然而,由于1983年后取消人民公社,推行包产到户的个体经济,农业技术改革和向现代化转变的进程骤然间被终止了。这主要表现在,分田到户后,“大跃进”中建立起的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的破坏;分田到户形成土地碎片化,机械化作业失去了市场,农村又回到了自给自足的农耕时;后来的实践表明,由于械化作业失去了市场,不久又导致机械制造业的萧条,机械制造业的萧条又导致重工业的市场疲软,使当年辽宁等老工业基地陷于难以正常运转的境地,接着大批工业企业破产,大批工人阶级下岗丧失主人公的地位,接着发生严重的两极分化,中国出现了新的资产阶级。这种重大的社会演变不能不引起我们反思,怎样评价这种变化呢?讲到这里,笔者联想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深深感受到,毛泽东当年关于包产到户前景的预见是那样的深刻准确。

  1965年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讲:“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的国家就不安稳了。”还说,对于包产到户,“问题不在于谁的判断正确,在于包产到户还是农业集体化,这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如果无产阶级不加强领导,不做工作,就无法巩固集体经济,就可能走到资本主义的邪路上去。包产到户,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一些粮食,时间长了,就会两极分化,资产阶级就会重新起来,剥削劳动人民。”(引自《毛泽东传》)中国今天发生的问题,出现的局势,印证了毛泽东的预见,毛泽东当年反对和忧患的问题都精准的应验了。取消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的大农业垮台了,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被中断了,哪还可能再谈社会主义农业的出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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