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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中国妇女的大救星!

作者:红色小兵1226 发布时间:2023-03-08 07:52:30 来源:那美好的时代 字体:   |    |  

  今天,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小兵分外想念毛.主.席,想念那一个中国妇女解放的黄金时代——毛时代!

  忆苦思甜,能让我们更深切感受到,人民由衷高呼“毛.主.席万.岁”的热烈情感。

  吃水不忘挖井人,幸福不忘毛.主.席!

  在灾难深重的旧中国,中国人民普遍生活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之下,过着水深火热、牛马不如的苦难生活;而中国妇女在此之外,更是要遭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地位更加卑微、生活更加悲惨、命运更加可怜:

  她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没有任何地位、享受不到任何权利;

  她们除了是生育的工具,再就是处于被侮辱、被玩弄、被买卖、被蔑视、被遗弃、被残.杀、被不值一提、被不当人看待的境地;

  她们一边在身体上遭受着“三寸金莲”的肉.刑,在精神上还必须严守“惟女子与小人难养”,“红颜祸水”,“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女授受不亲”,“贞节牌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等乌七八糟的礼.教,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她们死后甚至连个名字也没有,随丈夫叫什么“赵刘氏”、“李王氏”……

  而中国妇女的悲惨历史,因为毛.主.席,因为毛.主.席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因为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开始逐渐走向消亡!

  而且,在那个美好的毛时代,中国妇女曾经获得了在各个层次、方面和领域的最全面、最彻底的解.放,并成为了是全世界的榜样!

  至今,中国妇女所能享受到的种种权力和权益,没有一条能够离开毛.主.席领导的那场革.命!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解.放妇女的思想和行动,几乎贯穿了毛.主.席辉煌壮丽的革.命一生:

  早在1919年,青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号上发表《女子革.命军》中写到:女子的高髻长裙,是男子的刑具;脸上的脂粉,就是黔文;手上的饰物,就是桎梏;穿耳包脚,就是肉.刑……或问如何脱离这罪?我道,惟有起女子革.命军。他在《民众的大联合》中就呼吁:“妇女也要联合起来,齐向封.建思想斗.争”。

  1919年9月1日,毛.泽.东在起草的《问题研究会章程》中,其中“女子问题”就列出了17条,包括:女子参.政、教育、职业、交际、贞操、恋爱自由、男女同校、修饰、放足、避妊和废娼问题……由此可见青年毛.泽.东对中国妇女解.放工作,是何等重视啊!

  1919年11月,长沙女学生赵五贞因不满包办婚姻割颈自.杀,毛.泽.东义愤填膺,在短短13天时间里,发表了近10篇评论文章,猛烈抨击封建婚姻制.度和习俗,他说:当此真理大明,高呼“女子解.放”时候,还有这被逼杀身事件出现,也可知我国社会罪.恶的深固程度了!

  1927年3月,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写到农村中出现的可喜情况:女子和穷人不能进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了……

  1928年11月25日,毛.主.席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就土地分配的标准写道:“所有乡村中男女老幼,一律平分。”

  1931年,毛.主.席在江西瑞金签署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部婚姻法规与之后边区的《晋察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被广大人民称为“毛.主.席的婚姻法”。这些婚姻法规遵守着同样的宗旨: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型婚姻制.度。

  1933年,针对南方一些地区妇女不准下田劳动的情况,毛.主.席大力提倡“妇女学习犁耙”,号召妇女成群地进入生产战线中。在根据地,还组织了女工农妇代表会,后来又有了妇抗会、妇救会、妇联会等妇女组织。

  1939年3月8日,毛.主.席在延安举行的“三八妇女节”纪念大会上说:“离开了社会解.放运.动,妇女解.放也是得不到的;同时,没有妇女运.动,社会解.放也是不可能的。”

  毛.主.席非常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他说:“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工作干部,要开展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于是,延安中国女子大学在毛.主.席的倡导下成立了,女大培养了上千名妇女干部,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

  1940年,毛.主.席进一步指出:“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现在打日本,要妇女参加,生产要妇女参加,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参加就不成功。”

  毛.主.席还说:“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日”。

  1949年3月24日,根据毛.主.席的提议,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会上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1947年10月10日,毛.主.席重新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规定:不准调戏妇女!同时,新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分配标准为: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土地!

  1949年9月,《共同纲领》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1949年11月,新中国刚刚成立,毛.主.席就指示:“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于是,一夜之间北京地区妓院被全部封闭取缔,广大误入歧途的烟花儿女经过改造后成为了新中国的主人!新中国的这一史无前例的运.动,破除了中国数千年的娼.妓史,使无数被凌辱的妇女找回了做人的尊严,成为自食其力的光荣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1949年12月,新中国规定3月8日为妇女节,从此中国妇女有了自己的节日。

  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3年2月,新中国的《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中国妇女第一次获得了有选举法保障的选举权!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妇女在一切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955年,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一篇按语中说:使全部妇女劳动力,在同工同酬的原则下,一律参加到劳动战线上去,这个要求,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实现。

  在毛.主.席的倡导下,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她们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有的分到了土地,有的进入了工厂,从而大大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再居于从属的状态,广大革.命女青年,更是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封建传统糟粕决裂了——“中华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成为那个时代的显著标志之一。

  1956年10月,毛.主.席在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曾指出:将来女同志的比例(参政)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百分之五十。如果超过了,也没有坏处。

  正是在毛.主.席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政.治活动,极大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妇女干部在数量和质量上逐年提高。从上到下,妇女干.部群星灿烂,实现了县县有女.县.长、乡乡有女乡.长的喜人景象,她们在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大展风采,这在旧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当然,毛.主.席深知中国妇女解.放的长久性,他在1970年12月18日同斯诺谈话时说:“农村里的女人,头一个生了是个女孩,就想要个男孩子。第二个生了,又是女孩,又想要男孩子。……重男轻女,这个风俗要改。”

  我们回顾毛.主.席一生的革.命生涯中,能真切地感受到他对中国妇女解.放的关注和努力,他为此的付出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越,他为中国妇女解放的全面性、深刻性、持久性、彻底性所作出的非凡贡献,更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您还对此体会不深,那么就请看看中东地区的一些国家的妇女现状,也再请看看欧美国家在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和产假、育儿的政策倾斜等方面与中国的巨大差距,您一定会为上个世纪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搞的那场社会主.义革.命点赞!

  最后,小兵想说,中国妇女有扬眉吐气的一天,最应该感恩的就是毛.主.席,是毛.主.席砸碎了锁在中国妇女身上的千年铁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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