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纪念毛主席逝世48周年
一、
1974年12月26日晚,毛泽东与周恩来有过一次彻夜长谈。
那时候的毛泽东已经身患多种疾病,身体状态每况愈下。这次谈话里,他表达出了对社会主义前途、对中国人民前途深深的担忧。他说:“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一旦走资派上台,在这样不巩固的经济基础上,“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
毛泽东为什么表现出如此的担忧?是因为他非常清楚地知道,我们当时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非常脆弱的,这种脆弱的经济基础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通过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来加以巩固,这个过程是很漫长的。所以,一旦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条件不能被保障,也就是走资派上台,则资本主义经济会很快就蔓延起来。
为什么会是这样?这里面最为核心的原因就是经济基础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
二、
当时很多人其实并不理解所谓的“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又或者说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于是想当然的把围绕着它的争论统统视作单纯的意识形态争论,却忽视了从头到尾,所谓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它所代表的生产关系,也就是经济基础。
所谓“社会主义”,无非指的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整个的生产关系,围绕着这种生产关系而形成的整个社会形态,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才是它的本质。
这是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相对比的一种社会形态。
比如,封建社会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于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地主与佃农的关系,分配上地主以地租的形式掠夺农民,这就形成了一种封建生产关系,围绕这种生产关系出现的,就是封建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庞大的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私有,于是人与人之间形成了老板与员工这样的雇佣关系,分配上资本以剩余价值的形式掠夺员工,按资分配,这就形成了一种资本的生产关系,围绕着这种生产关系出现的,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
而生产关系的三个主要内容:所有制、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关系,这里面所有制又是基础。
因此,1956年底,当我们完成了农业、私营工商业、个体手工业的所有制改造以后,我们就从理论上认为,我们建立起了一个社会主义社会。
然而很快,毛泽东就发现,所有制虽然是基础,但是改造起来反而很顺利,而生产关系的后两项,即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关系,想要改造好,就不但异常艰难,而且将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其中原因,就在于普遍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
任何一种新的社会制度,都是从旧社会的母胎里面脱胎出来的,带有强烈的旧社会痕迹。
我们首先从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去看待这种“痕迹”:
新中国并不是脱胎于一个相对充分发展了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脱胎于一个有数千年封建传统的旧社会,这就使得尽管所有制已经改造,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仍然根深蒂固,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形成的是一种等级森严的官僚制度。在这种制度结构里面,上尊下卑,界限分明,“官有九品、人有九级”,等级越高,特权越多,待遇越好。官员对上是唯命是从,对下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对群众更是视作牛马草芥。
这些“痕迹”在所有制改造完成以后,在新的社会制度建立以后,并不能立刻都消除干净。
如毛泽东所说:“在基层,厂长、书记、工会主席和职工之间,并不平等,群众把他们称为官”。
在生产建设中,出现了五风盛行,共产风、浮夸风、干部特殊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所谓五风,无一不体现出官员与群众、领导与职工、干部与农民之间关系的不平等。
在对待下级和群众的态度上,是“官做大了,薪水多了,自以为了不起,就摆架子,有事不跟群众商量,不平等待人,不民主,喜欢骂人、训人。严重脱离群众。”
我们再从分配制度上去看这种“痕迹”,则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过去跟敌人打仗时的那种拚命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些东西多起来了。”
而这些东西都是在“按劳分配”的名义下进行的,这里的劳是“功劳”的“劳”,这是在官员、干部层面的一些现象。
在工人那里,则是以按劳分配的名义,推行物质刺激,奖金刺激,说是“干得越多,拿得越多”。
人与人之间本身存在着各种差别,技术工与普工、经理与职工、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等等,即使同为体力劳动者,体力强弱也往往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搞平均主义,必然抹杀了客观的个体差异,因此这种个体差异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要承认,这就是八级工资制的来源,也是按劳分配必须得到肯定的原因。
但是,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如果不是鼓励人民朝着阶级利益的方向去斗争,而是人人只关注个人物质利益,则整个阶级利益最终必将被葬送,阶级利益不在了,作为阶级里面的个人,利益又怎么可能被保障呢?
当围绕着“按劳分配”的原则大搞物质刺激的时候,在工人那里,事实上形成的结果就是:不断扩大工人内部的等级差别,工人之间的劳动竞赛变成了物质竞争,工人的关注点由民主管理、监督工厂、人人负责,变成了计件工资,奖金多少,于是工人与工人之间被分化了,原先的共同管理工厂,监督领导,变成了工人与工人的物质竞争,阶级的工人变成了每个人都以个人利益为主导的原子化的个体。这其中,一部分工人里面的“精英”被分化出来以后,成为这种分配制度的支持力量,另一部分则因为逐渐丧失阶级的权力而被边缘化,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将面临被分化瓦解的局面。
然而问题的严重性还远不止于此。
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按劳分配里面的只关注个人利益,这两者之间是密切联系的。简单说,当大家都只关注个人利益的时候,那么掌握了权力的阶层,也就是在人与人之间关系里面占据了“更高等级”的人,就会对一般的劳动群众形成压倒性的优势。
这种压倒性的优势,使得他们很容易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人利益,这时候在“按劳分配”的掩护之下,实际上就容易形成“按权分配”、“按等级分配”的事实。
这一点在当时的苏联已经完全暴露出来,中苏论战中,毛泽东指导写作的九评苏共里面,在列举了大量见诸于苏联报刊中所暴露的现象以后,得出结论:
“在苏联社会上出现了一个资产阶级特权阶层。目前苏联社会上的特权阶层,是由党政机关和企业、农庄的领导干部中的蜕化变质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构成的……,这个特权阶层,把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变为统治人民群众的特权,利用他们支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力来谋取自己小集团的私利。这个特权阶层,侵吞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占有远比苏联一般工人和农民高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入。他们不仅通过高工资、高奖金、高稿酬以及花样繁多的个人附加津贴,得到高额收入,而且利用他们的特权地位,营私舞弊,贪污受贿,化公为私。他们在生活上完全脱离了苏联劳动人民,过着寄生的腐烂的资产阶级生活。”
这就是说,虽然在所有制上,看起来是公有制,然而这只是名义上的,事实上却并不是这样。名义上是大家所有,事实上却是特权阶层所有,配合着“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个人利益高于阶级利益和整体利益,这样一来,就绝对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资产阶级复辟。这种复辟一开始只是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如果长期发展下去,则必然反过来要重新改变公有制的基础,扯下最后的面纱,恢复私有制,以便将原本不合法的东西合法化,从而“光明正大”的享有这种特权带来的利益。
私有制一旦恢复,则收益不但自己合法享受,还更容易实现“世袭罔替”,阶级分化进一步发展为阶级固化。
三、
这种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身份、观念、职业、地域、个体素质等方方面面的差异,就是资产阶级法权。它们绝不可能在较短的历史时期里面被消灭,相反,你还不得不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里面承认这种差异。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变成了,到底把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朝着哪个方向去引导?
朝着社会主义方向,那就是政治挂帅,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对它加以限制。工人要参加管理工厂,干部要参加劳动,干部、工人、技术人员要结合起来,逐渐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目的,就是要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现人与人之间更加平等的关系,削弱按劳分配中个人利益至上的属性,增强其阶级利益属性。
在农村,就是要巩固集体经济,在集体经济上发展农村自己的工业,让农民就地转化为工人,而不是回到小农经济,使得分散后的农民与工人形成竞争关系,导致工农联盟的瓦解。
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才能得到巩固,劳动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无产阶级专政才有基础。反之,如果对上述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里面存在着的种种倾向,不加以限制和约束,反而任其自发的泛滥起来,则资本主义必然在将来复辟,群众就要“吃二茬苦,受二茬罪”。
六十年代初,毛泽东就看透了苏联演变的本质,并且预判了它“红旗落地”的必然结局。
所以,当他看到我们自己也出现种种类似的倾向以后,他就再也无法容忍这些倾向的自发泛滥。于是,他先后尝试了整风、权力下放、社会主义教育等各种办法,但是却发现这些办法都不能从根本上扭转那些倾向。
终于,在各种办法都用尽以后,他决定把自己全部的心血和精力投入到那场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和中国人民前途的重大事业之中。
他把这件事看作是自己人生使命中的第二件大事,相比于推翻三座大山,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这件事来说,如何从根本上消灭阶级,消除剥削,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过社会主义这一关”,当然就更加艰难,同时也更加伟大。
然而,他所探索的是一个从未有人做过的事业,在他有限的生命里面,已经不可能彻底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了。
所以,当他的生命越临近终点时,他就对社会主义的前途越发的担忧,因此也就有了那晚与周恩来的彻夜长谈。
一个人的生命总是有限的,但是他的思想并不会随着他生命的逝去而就此湮没。恰恰相反,人们经过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以后,才更能从谬论之中识别出真理的光芒。毛泽东的思想,也必将继续引导着无产阶级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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