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论》(上)---第2章 (4)
2.4 权利争夺
理论上讲,在争夺开始之前,所有的权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享有的,这就是“人人生而平等”的内在含义。权利由竞争产生,不是与生俱来,所谓人人生而平等,指的是权利产生的初始状态。初始状态的权利是还没有被分配的权利,对于具体的人而言,是“理应”分配到的权利。但是,权利由竞争而诞生,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权利在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会由于争夺而失去平等,所以,权利不平等是一种自然形态,这就是私有制自然产生的基本原理。我们应该改变私有制是人类“自私”的产物的观念,因为人类从未停止过对平等和公平的追求。人类表现出自私是竞争的结果,而不是什么“天性”使然。相信有一天人类会消灭私有制,而天性自私的人类是不能消灭私有制的。
竞争与竞争约束是相伴相随的,在人类社会,平等与竞争相伴成长,所以:
人类权利的争夺包含竞争与平等两个方面。
竞争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力量;平等是对竞争的能动约束,是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于是,我们有如下极为重要结论:
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唯一主线是权力争夺。竞争促进社会发展,平等决定社会进步。
因此:
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权利争夺史。
说到人类的权利争夺,每个人的脑海中都储存着一部鸿篇巨著,因为每个人对它都非常非常的熟悉。人们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喜怒哀乐、是非恩怨、爱恨情仇、忠奸侠盗,等等,都是围绕它进行、围绕它演绎。可以说,是权利的争夺谱写了人类波澜壮阔的悲壮历史。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进步,透过纷繁表象,我们能够找到贯穿始终的唯一主线,那就是权利争夺!没有任何其他事物能够比权利争夺更能刻画人类历史的进程。
权利争夺是社会发展最核心最根本的动力。
权利争夺的本质是利益争夺,但由于权利是比利益更底层的要素,权利比利益重要得多,内涵也广泛得多。所以,贯穿历史发展的主线是权利争夺而不是利益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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