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荣:说说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劳动者
一一对社会发展双规律的一些思考
提示:本文以社会发展规律的视角来观察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强国富民主义。假如,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展生产力即高度发展劳动者,国家强大,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同富裕,并且富裕的水平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中产阶级富人,那么还会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吗?这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和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不能回避的前进方向问题。事实表明,过去和现在的社会实践模式都不是终结的标准,都还是走在路上的有着曲折的社会发展探索的历史。100年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实践告诉我们,要反对与防止的错误倾向是⋯⋯
长期以来,有人重视发展生产力,有人轻视发展生产力,还有人利用发展生产力。客观的社会事实是人们的生存、发展与富裕离不开生产力;如果离开生产力,人类社会就无法存在,无法发展进步。
一.生产力的表现是生产活动
劳动者运用劳动工具进行劳动,将劳动对象创造出产品,这就是生产的过程。马克思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1〉就是说,作为生产力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两项是生产的基本要素,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形成了生产,生产力的表现就是生产。因此,我们平常说的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生产。
二.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劳动者的发展
我们知道,在生产力构成结构中的包括工具在内的生产资料,凝结着的是劳动者的物化劳动,生产资料是劳动者创造的。正如毛主席说的:“生产力有两项,一项是人,一项是工具。工具是人创造的。”〈2〉列宁也说:“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就是工人,劳动者。”〈3〉由此可见,生产力的决定因素是劳动者。我们说,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劳动者,就是发展与提高劳动者的思想文化素质、科学技术水平、本职工作的应用能力以及当家做主的本领,以取得先进的生产资料和高水平的生产能力,强国而富民。我们说,发展生产力,就是要发展与创造生产力的基础条件,使劳动者能够共同生存,共同富裕,使劳动者能够得到自由的全面的发展,提高智力和体力。
曾经有人把发展生产力当成资本主义的符号的。现在需要恢复原貌了。
三.生产力的活动产生社会发展规律
何谓规律?规律是事物相互之间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稳定的联系。列宁说过:“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4〉笔者对此的理解是,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必然的普遍存在的本质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相互作用的。规律是以判断来表示的。
人们进行生产,天然地需要并发生一定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以组织与管理生产、分配、交换,以更有效的提高生产的效率与质量。这种关系就是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分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说:“经济学家蒲鲁东先生非常明白,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范围内制造呢绒、麻布和丝织品的。但是他不明白,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5〉所说的生产制造也即是生产力的表现,所以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对关系。这对本质性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产生后的历史长河中,必然的普遍的存在着。它就是我们常说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也可称之为第一大规律。
上述表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其产生存在的作用。“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发展了,总是要革命的。”“工具要革命,它会通过人来讲话,通过劳动者来讲话,破坏旧的生产关系,破坏旧的社会关系。”(毛主席语〈同2〉)事物与事物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作为被决定者的生产关系要为决定者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即为劳动者的发展服务。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在一定条件下起着促进或阻碍甚至破坏的作用,即作用与反作用。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当对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者赚钱有利时,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对私人占有者赚钱不利时,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甚至在经济危机中私人占有者也会破坏生产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生产关系是适应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由于社会发展规律的活动是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也会产生生产关系不适应与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行自我完善,调整公有制的实现方式,使生产关系适合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说过:“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6〉
我们知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构成为生产方式。然而,“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马克思语〈7〉),“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语〈同7〉)就是说,生产方式支撑着人类社会的存在,或者说它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存亡与发展,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命运与前景。生产方式两大部分的组成内容,就是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内容。这条规律的运动发展即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就是社会的发展进步。当生产关系变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出现社会革命,新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代替旧的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时,社会就进入到一个新的进步的历史阶段。所以,我们要特别重视和运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这条社会发展的第一大规律,特别注重这条规律的决定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因为,劳动者是社会的主体,生产力的主体,解放生产力就是解放劳动者,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劳动者。
四.生产力发展的可靠保证在于社会制度的实践
如前所述,当生产关系产生后,需要产生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的一种机器(工具),来保护与促进生产关系的作用发挥,来统治与管理社会人群。这个机器就是包括国家在内的上层建筑。这时的生产关系可称之为经济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同6〉这里,存在着的是有由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思想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构成的上层建筑和由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的经济基础的一对关系。这对关系构成了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的内在本质联系的社会制度。就是说,组成社会制度的两大部分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一种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规律。社会制度的实践过程,就是这条规律的运行表现过程。上层建筑适合着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顺利发挥作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就能发展前进。否则,社会会产生动荡,停止前进。新的社会制度替代旧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制度的这条规律运动发展的反映。历史上的几种社会制度显示着社会发展进步的几种进程。它表明,这条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可说是第二大规律。
对于这条规律两个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上面已经讲到,上层建筑的本能作用在于保护与促进经济基础的作用发挥,协调社会成员各个人群之间的利益矛盾,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另一方面,“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毛主席语〈同2〉)上面引的马克思的话是上层建筑竖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两位革命导师的结论是相同的。这表明,上层建筑的根源是在于经济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即决定因素。就是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语〈同6〉)“所谓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主要是所有制。”(毛主席语〈同2〉)所说的“决定因素”、“主要”,就是指事物的本质。由此可见,经济基础或说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即本质之所在。由于生产关系中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是生产与交换的组织管理者,生产力的发展者。故生产关系又是上层建筑所需的物质条件的提供者。
毛主席说:“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上层建筑(其中包括思想、舆论)要是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人民就要改革它。上层建筑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发展了,总是要革命的。”生产力中的“工具是人创造的。工具要革命,它会通过人来讲话,通过劳动者来讲话,破坏旧的生产关系,破坏旧的社会关系。”〈同2〉这里,毛主席指出了社会制度中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同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这两者之间即两条规律的关系。前面已经讲到,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决定因素是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有权负责生产与分配,由此确定着人与人的关系。这里,生产关系又与生产(或生产的基本要素生产力)紧密相关联,就是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可分离,组合为生产方式,其中的生产关系又是社会制度中的决定因素即经济基础。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是一条连环的关系(规律)链。其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语〈同6〉)就是说,包括社会制度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活都是受生产方式制约(决定)而存在的,没有生产方式,就没有社会制度。在一般情况下,被决定者要为决定者服务,即社会制度要为生产方式服务。另一方面,“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马克思语〈8〉)作为社会制度决定因素的生产关系的存在与变化,是由生产力决定的。这样,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制度中的上层建筑是为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服务的,而生产关系作为生产方式中的一部分是为生产力服务的。就是说,由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构成的社会制度是为发展生产力(主要是劳动者)服务的。这是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情况下的良性状态。如果存在不相“适合”时,则会有另一番景象。当“上层建筑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时人民就要改革它”,就会产生社会革命,新的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改变原有生产关系的性质。当“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时,上层建筑就会起反作用运用教育和强制性手段把生产关系搞对头。这些都是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主要是劳动者)革命作用的表现。总之,当上层建筑适合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了,即这两条规律顺畅运转了,社会就能发展前进了。
众所周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同社会制度的发展与进步是同步的。这是因为,它们的发展规律是统一的连环的一个双规律关系链。社会和社会制度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个连环双规律链的运动过程。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社会与社会制度,就要正确认识它们的规律,正确运用它们的规律。对于规律的认识前面已有叙述,下面要说的是对于规律的运用问题。这方面,我们应注意把握住它们的有序性、稳定性(这里的关键是要认清规律相关各方的定位)以及对立统一的关系。为此,我们要掌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的主要责任
在上层建筑一一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一一生产力的连环双规律链中,生产力定位于何处呢?显而易见,它处在规律链的基础地位上,是社会发展的两大规律的决定因素,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物质力量,是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即社会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如果没有生产力的话,自然不会有社会制度的产生与存在。
因而,社会制度的根本任务,是保护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保护与促进劳动者的发展,提高创造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增强他们的智力、体力,使他们能自由全面的得到发展。而要做到这些的基础条件是,必须保障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存条件,使他们共同富裕起来。
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们十分重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同6〉这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的两个“决不会”的著名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前一段话是说,社会形态即社会制度在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这表明,生产关系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后一段话是说,新的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即生产关系的出现,需要存在的成熟的物质条件,而这种物质条件是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的,否则它决不会出现。这些科学论断表明,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程度决定着新旧社会制度的变更。其实,前后两段话是紧密连接一体的。在这两段话前马克思说,当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同6〉这时的全部生产力已经发挥出来了。马克思还说,“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同6〉所说的物质条件是生产力(劳动者)的表现结果,应是指劳动者和劳动者创造的生产资料、社会财富。当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产生社会革命时,从旧社会胎胞里成熟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使新的生产关系能迅速与扩大发展生产力。否则,社会革命不能胜利,取得政权而出现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也难以存在。当然,各国发生社会革命,取得胜利,出现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所需要的已经成熟的物质条件是不相同的,要根据自己的国情,不能一概而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说:“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9〉列宁说:“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要完成这一事业,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必须克服无数小生产残余的反抗(往往是特别顽强特别难于克服的消极反抗),必须克服与这些残余相联系的巨大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10〉毛泽东说:“工厂内,以实现生产计划为中心”,“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11〉笔者在上边多引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创始人的论述,是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学习与深入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认识发展生产力的极端重要性。列宁说,为了完全消灭阶级,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毛主席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为生产大大地得到发展创造了社会条件。这里,革命导师们都提到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消灭阶级;要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为发展生产,创造生产关系这个社会条件。那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功用是什么呢?
2.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核心功用是使社会成员生存得好得到富裕的保证
在社会发展的连环双规律链里,生产关系处于两大规律的中介部位连结点上。作为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组织者;作为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即制度基础。因而,它服务于生产力,又被服务于上层建筑。
事物的功用即使用价值。事物假若失去使用价值,就成为不可利用的废物了。这好比家庭电器那样,如果空调放不出冷气,电视机不显示节目,冰箱不制冷,洗衣机洗不了衣服,热水器不能提供热水,抽油烟机不抽排油烟,空气净化器不能净化空气,手机、电脑无功能,我们还会购买它吗?人们对待社会制度也是如此。假如社会制度对人类没有功用的话,社会制度将会被人类抛弃。所以,实践上的社会主义的标准,是在于能不能有用,即是应有的功用标准。由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因此它的功用,就是社会制度的核心功用。那么,生产关系有哪些功能和用途呢?一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具有发展生产力(包括发展劳动者的生产能力),组织管理生产,创造财富,交换商品(产品)的权利;具有确定分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权利。二是生产关系通过自己的功能使人们有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以及富裕起来的可能。在人类社会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创造生产资料,两者形成生产力,其表现就是生产。人们通过生产,创造出产品(商品),提供给劳动者自己和社会成员,作为生存发展的消费。这个无数的良性循环过程中,生产与财富的积累扩大,可以使人类得到富裕。但是,生产力的发展,有赖于掌握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自从建立社会制度以来,生产关系中的决定因素生产资料所有制有着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区别,因此所产生的核心功用是不相同的。私有制生产关系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成果归生产资料(资本)私人所有者占有,劳动者对自己用剩余劳动创造的成果(利润),得不到分配的权利,由此贫富两极分化,只有少数人得到富裕。这是私有制生产关系的核心功用。公有制生产关系就是人民对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人人有份,生产成果人人共享,劳动者按劳分配即按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成果来分配,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公有制生产关系的核心功用。
对此,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创始人都有明确的论述。马克思说未来的社会是:“生产力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12〉恩格斯说:“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3〉列宁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工人,全体中农,人人都能在决不掠夺他人劳动的情况下完全达到和保证达到富足的程度。”〈14〉毛泽东说:“在土地改革后,农民发生了分化。如果我们没有新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有意思,分了土地还是穷,他们为什么要跟你走呀?”“现在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这就是社会主义。”“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15〉革命导师们上述一致的论述,明确的指出:社会主义的核心功用是所有人的共同富裕。这个共同富裕,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水岭,也是实践上的社会主义的核心标志,是社会主义用途的合格标准即成败的标准。如果尚未达到这个标准,就要继续努力。可以说,没有国强民富,就没有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强国富民主义。假如,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展生产力即高度发展劳动者,国家强大,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同富裕,并且富裕的水平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中产阶级富人,那么还会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吗?(赞同“剧变”者其实质说到底不是为了向往富裕吗?)这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和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不能回避的前进方向问题。事实表明,过去和现在的社会实践模式,都不是终结的标准,都还是走在路上的有着曲折的社会发展探索的历史。所以,我们都应该深入学习与认真践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创始人的上述教导。
从以上革命导师们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实现上述共同富裕的功用目标,必须要有两个决定性的手段:一是迅速发展生产力,二是劳动者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成果。就是说,高度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共同富裕,是不可缺一的三位一体的同步进行的一个过程。这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集中表现,衡量是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终尺度。
我们不妨从人类社会的本原上来看社会主义的价值。我们晓得,单独一个人在自然界是难以长期生存的。人类需要人帮人的生存和生产,即需要共同生存,大家分工合作的共同生产,共同享有生产成果。就是说,共同生存与生产,共同发展与富裕的这种整体性、共同性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利益要以人民为中心。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就是为适应这种需要而创立的。它的核心功用,要通过公有制生产关系的有效作用才能实现。而这个作用的发挥,在实践上不是一帆风顺的,就是说存在着一定的变数。这是因为,从世界上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100年来的社会实践来看,除了敌对势力的破坏外,客观上存在着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两个制度性的问题:一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普遍的是由国家管理,由国家决定企业负责人。这种代管制在建立新政权的初始阶段是必要的,但长久下去就会存在变异的可能条件,即代管集团产生官僚主义,脱离群众,或者官僚利益集团,不顾群众的核心利益,没有把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中心工作。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功能,要通过包括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在内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简称为经济体制)的运行才能表现出来。如果没有经济体制的运行,所有制只能囿于理论形态之内或称之为死的制度如贴在墙上的纸;故需要在实践中运用与所有制相适合的经济体制,使所有制转化为实践形态。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它的长处是宏观上的计划指导与调控,短处是微观上行政指令式的供求调节不活。社会主义国家都处在初级阶段,原有生产力水平较低,计划经济虽然能高度发展生产力,但有着种种的原因,创造的社会财富仍不能满足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在经济增长总量的人均水平和财富丰富上低于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这种对比的情况下,有些国家放弃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然而,在市场调节,微观搞活上,有优势的市场经济,不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是传统的市场经济,都是有利于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赚钱的,是以资本与雇佣劳动为运行中心的,“不管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马克思语〈16〉)这样,有些社会主义国家一夜之间发生剧变,是不足为奇的。
对此,我们应有的对策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是要与生产资料(资本)所有制相适合的,并为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服务的,只要坚守与发展生产资料(资本)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的生产关系,让企业劳动者真正成为生产资料(资本)的所有者,剩余劳动成果(利润)的回归者,就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核心功用即人民共同富裕。主要途径是:如马克思所说“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同12〉就是说,在私营和混合制企业里,扣除国家的必要的收入外,可以科学地测算出企业利润中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大头)和净资本增值(先进的生产工具)的比例,让所有劳动者用自己创造的剩余劳动成果全年所得转化为资本(股份),投资于本企业,从而获得利润的分配权利。这样,随着劳动者整体每年投资的积累扩大,将企业性质变成为真正的民营集体企业。劳动者将劳资融合为一身,为自己劳动,必然会充分调动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持续高度的发展生产力。
这里,有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进步的两个过程。一是公有制实现方式的演变过程。就是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说的“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然后转向“社会主义的任务,不如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17〉进而使“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18〉就是说,国有代管制要与生产者公共占有相结合,以便将生产资料所有权转交给生产者,转交给社会。上面所述的企业劳动者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并转化为资本投资于本企业,就是使国有与私有的生产资料(资本)所有权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的一种过渡形式的过程。这是使社会主义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为劳动者(已成为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服务的过程,也是使阶级、国家走向消亡的必然趋向。二是按劳分配实现方式的演变过程。马克思说过:“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要不占有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同18〉随着第一个演变过程,就带来这第二个演变过程,即劳动者用自己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产品,投资于本企业而取得利润的分配权利。这是劳动者按必要劳动成果(工资)和剩余劳动成果(利润)进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实现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劳动者由占有生产资料(资本)转化为占有产品占有财富的演变过程。同时,我们知道,劳动者创造的利润,既是剥削的对象,又是富裕的源泉。这个过程,还是劳动者将自己创造的利润由被剥削的对象转化为自己富裕的源泉的演变过程。
3.上层建筑的利剑是经济基础和社会成员的保护神
在社会发展的连环双规律链中,上层建筑处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高高在上的顶层,地位显赫。它是统治者,是政权的中心,是有着武装的强制力量。它是经济基础和社会成员的服务员。它是民主与专政对立的统一体。
毛主席说:“民主是一个方法”。〈19〉马克思说:“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同19〉众所周知,方法、手段、工具是为完成一定任务而服务的。就是说,包括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在内的政治,是为社会主义功用的任务、目标服务的,是为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服务的。那么,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什么呢?一是要冲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就是要冲破“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马克思语〈同19〉)的束缚。因为它“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马克思语〈同19〉)二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生产关系,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阶级斗争、人民民主专政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强国富民的保驾护航的有效工具。它的主要任务有三:一是保卫社会主义事业。对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给予强有力的回击,打败他们的进攻。二是保卫人民的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共同富裕),保护和发展公有制生产关系及其功用,没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就不会有人民的核心利益。因此,对公有制变异的现象,以人民民主专政为中心的上层建筑要起反作用,依法给予纠正。三是保卫国家,保卫疆土。所以,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的人民与国家利益的保护神。
世界社会主义运动100年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如果人们的主观认识与行动违背客观的对立统一的社会发展规律链,过度的强调或扩大规律中的一方应有的定位,使事物有对立(斗争)而无统一,失去应有的秩序平衡,就会产生相反的两个极端的错误倾向,产生负面效果,社会动荡,影响社会发展前进。因此,我们在发展生产力上,既要反对见物不见人,脱离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的倾向,又要防止不看重发展生产力的倾向;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既要反对将公有制私有化,去社会主义的倾向,又要防止止步于空论、虚化公有制上,不务实不发展公有制的实现方式的倾向;在上层建筑上,既要反对弱化与去掉四项基本原则的倾向,又要防止脱离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实际目标,当空头政治家的倾向。
100年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实践还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盛,人民共同富裕,才能向前走进社会主义的中高级阶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4页
〈2〉《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9页
〈3〉《列宁选集》第3卷第8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10月2版
〈4〉《列宁全集》第38卷第161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第2卷第8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第11页
〈1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81、373、374页《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1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2页
〈14〉《列宁全集》第35卷第470页1985年
〈15〉《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97、196页,《人民日报》2016-5-10,红歌会网习近平内部讲话全文》2016-5-11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07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61页,第4卷第516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9、6页
〈19〉《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23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6页
(20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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