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
资产阶级的力量全部取决于金钱,所以他们要取得政权就只有使金钱成为人在立法上的行为能力的唯一标准。他们一定得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
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之所以具有自由主义的外貌,原因就在于此。资产阶级消灭了国内各个现存等级之间一切旧的差别,取消了一切依靠专横而取得的特权和豁免权。他们不得不把选举原则当做统治的基础,也就是说在原则上承认平等;他们不得不解除君主制度下书报检查对报刊的束缚;他们为了摆脱在国内形成独立王国的特殊的法官阶层的束缚,不得不实行陪审制。
就这一切而言,资产者真像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但是资产阶级实行这一切改良,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已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这样,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的财产。平等原则又由于被限制为仅仅在“法律上的平等”而一笔勾消了,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即限制在目前主要的不平等的范围内的平等,简括地说,就是简直把不平等叫做平等。这样,出版自由就仅仅是资产阶级的特权,因为出版需要钱,需要购买出版物的人,而购买出版物的人也得要有钱。陪审制也是资产阶级的特权,因为他们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只选“有身分的人”做陪审员。
——恩格斯《德国状况。给“北极星报”编辑的第一封信》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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