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需要树立“三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下大决心推进作风建设,出台了八项规定,提出了反对“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开启了党的作风建设新征程,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干部作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我们必须要清醒地看到,干部作风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懒散庸腐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一些本已改观的现象又有所回潮和反弹。出现这些问题,根源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缺失了荣辱心、责任心、敬畏心,在一些干部的思想中,理想信念、敬业尽责、为民服务、党纪国法和起码的组织观念全被抛在了脑后。为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下功夫切实加以解决,着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要有荣辱心。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其实都是一些最基本道德准则的取向问题。这些道德准则,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讲,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最应该遵循的底线。然而,一些干部却忽视了这些优良传统而不能自察、自省,对不良作风和习气司空见惯,甚至习以为常,有的还带头违反。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明是非、辨善恶,扬正气、抵歪风,使知荣辱、讲荣辱、行荣知辱成为自觉行动。
二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一种担当、一种人品、一种境界,是党性的体现和反映。有了责任心,就能出勇气、出力量、出智慧、出方法、出水平,把虚事干实,把实事干好,把难事干成。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要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该负的责任负起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扑下身子抓落实、办实事,一心一意求发展、创佳绩。
三要有敬畏心。要敬畏历史,汲取历史的智慧,借鉴历史的得失,遵循历史的规律,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业绩。要敬畏人生,保持积极的心态、进取的热情,常思在短暂的生命历程中,是不是虚度年华,是不是碌碌无为,是不是留下了点痕迹,是不是给社会做了贡献。要敬畏法纪,知法、懂法、守法,始终在法纪范围内履行职责,时刻在法纪规定下生存生活,自觉成为严守法纪的表率。要敬畏组织,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牢记组织之恩,不负组织之托。要敬畏权力,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党分忧、为民奉献。要敬畏家庭,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奋斗成果,自觉用法律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慎独慎微慎权慎友。(刘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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