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看透“极端化破坏法”才能正确认识毛泽东
——谨以此文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24周年
一.“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
二.“极端化破坏法”的主要情况
三.破解“极端化破坏法”的关键
四.破解“极端化破坏法”离不开毛泽东
一.“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
“物极必反”、“过犹不及”,“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这是客观规律。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客观规律也不例外,是矛盾着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统一。没有无条件存在的绝对规律,因此也就没有无条件存在的绝对真理。不承认这点就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就必然把真理绝对化,把一定条件下才存在的规律当成任何条件下都不变的绝对真理——好就是好,绝对的好,一切皆好;坏就是坏,绝对的坏,一切皆坏;说好就好得没屁眼,金要足赤,人要完人;说坏就坏得一无是处,头上长疮脚下流脓;不是这个极端就是那个极端,否定这个极端,就马上跳到另外一个极端:要么全部,要么全不;要么极“左”,要么极右;说嫌冷就扔进火炉,说嫌热就丢进冰窖;说嫌涝就弄成沙漠,说嫌旱就弄成泽国;开车说偏左了就撞马路牙子,说偏右了就闯逆行线;说自力更生就闭关自守,说开放就不设防“溶入世界”……只要如此,“物极必反”、“过犹不及”,“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的客观规律就要发挥作用,真理就要被变成谬误。
“假做真时真亦假”。真理一旦变成谬误,谬误也就成了“真理”。一旦人们把真理当谬误,让他们追求真理他们都不干了。这比直接压制迫害阻止人们追求真理更有效更彻底。
不管有意无意,只要在“拥护真理”的名义下以极端化的手法垮越“过头一步”、使“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的客观规律发挥作用、把真理变成谬误,这客观上就是对真理的破坏。这种破坏真理的方法可称为“极端化破坏法”——不管是蓄意破坏还是无心之过“熊的服务”,只要“过头一步”把真理变成谬误,实际破坏效果都一样,都是“极端化破坏法”之功。
要破坏一件事,用“极端化破坏法”——以支持的名义在执行过程中把事情做砸——往往比直接了当公开反对更有效。
要搞臭一个人,用“极端化破坏法”——打着这个人的旗号以坚决拥护的名义干坏事——往往比直接妖魔化更有效。
比如:
——大拍抗日神剧,泛滥到人们一见“抗日”题材就条件反射,就联想到手撕鬼子、裤裆藏雷、手榴弹炸落飞机之类,就联想到弄虚作假,就没了胃口,就不知不觉对有关抗日战争的一切描述都不信了——这比直接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否定抗日战争更有效。
——大搞“剪胸运动”,所有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全部齐胸一刀切,艺术形象一扫而光,让观众一看就反感——这比直接对抗“拒绝黄色”更有效。
——把已有的好好的办公室办公桌等全部作废花钱另做,让人们不知不觉把“八项规定”、“不准超标”与“糟踏浪费”联想到一起——这比直接公然反对“八项规定”更有效。
——不看工作干不干、干得如何,专门在一些枝节问题上挑毛病找岔子,把干部职工正当正常的福利待遇全部砍光,导致消极怠工、谨小慎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没人干、“脸好看、事难办”等等成风,最终形成舆论:“这都是反腐倡廉抓贪官、禁止特殊化闹的”——这比直接公开反对反腐败更有效。
——逼人整天到处插旗子、说官话、喊口号、背教条、把教育和艺术演出变成政治口号大会战,让老百姓不胜其烦,不知不觉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假、大、空联系到一起——这比直接公然反对“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不忘初心”更有效。
——“消除安全隐患拆除违章建筑”被极端化成寒冬腊月不由分说扫地出门拆庙赶和尚、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控制污染消除雾霾改善环境”被极端化成“谁烧煤就抓谁”、小学生大冬天户外上课被冻伤的不顾实际情况的“强制煤改气”;“整治天际线”被极端化成到处砸招牌、搞得城市鸡飞狗跳一片狼藉,激起一片民愤恐慌后又慌忙刹车一刀切……这不但使“消除安全隐患拆除违章建筑”、“控制污染消除雾霾改善环境”、“整治天际线”等从此难以推动,而且被“公知”制造成政治事件——“极端化破坏法”的厉害可见一斑。
……
“极端化破坏法”不但古已有之,而且根深蒂固,祸害无穷,甚至直接导致了王朝的衰亡:
——王安石的“青苗法”本意不错,实际一执行就全变了味儿——让各级官吏有了“不折不扣执行青苗法”的尚方宝剑,层层摊派强迫农民借贷、遇到荒年还不上也得还,逼迫农民相互担保、一户还不起其他人还、巧立名目提高利息加收手续费,谁敢反对谁就是“反抗变法”……本想利民的“青苗法”反而被“极端化破坏法”搞成害民的工具。
——张居正的“考成法”本意不错,实际一执行就全变了味儿——让各级官吏有了“不折不扣执行考成法”的尚方宝剑,纷纷虚报政绩,不问理由,不管情况,必须完成任务,一级压一级,负担最后全部落实到老百姓头上,最后逼得老百姓纷纷逃跑变成流民……本想提高政府效率的“考成法”反而被“极端化破坏法”搞成害民的苛政。
——脱脱召集河工治理黄河水患的本意不错,实际一执行就全变了味儿——让各级官吏有了治理黄河的尚方宝剑,纷纷变本加厉强征摊派徭役、克扣工钱口粮、敲诈勒索……本为挽救元朝的治理黄河工程反而被“极端化破坏法”变成为引发元末农民大起义的导火索。
我亲眼见证了“极端化破坏法”是如何被用于诋毁毛泽东的:
——毛泽东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帮助共产党整风”,马上被来了个极端化:“党天下”、“小知识分子不能领导大知识分子”、“政治设计院”、“轮流执政”,公然要共产党下台;毛泽东被迫反右,马上被来了个极端化:“人人过关”、“按指标抓右派”、“用选举划右派”;毛泽东预计右派约5000,马上被来了个极端化:戴帽子55万;等毛泽东逝世,又来了个颠倒的极端化:一风吹全部摘帽……然后给毛泽东扣上罪名:“迫害知识分子”。
——毛泽东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社会主义”,马上被来了个极端化:“全民炼钢”、“亩产万斤粮”,不管当时退居二线并不掌握实际执政权的毛泽东如何一再告诫就是不听;等出了问题又来了个颠倒的极端化:毛泽东头脑发热大跃进导致经济困难饿死人。
(前副总理谷牧回忆:“1959年7月21日上午,总理主持召开全体会议……他说:‘主席对大家的谈话,有时是启发性的,有时是征求意见性的。大家听到以后,不加思考,就以为件件都是主席的决定,就照样传达执行,这样一来,以后主席就不好随便给大家谈话了,那主席的日子还怎么过法?见了面只好今天天气哈哈哈,或者只有考虑成熟了,一开口就宣布命令。那党内还有什么民主呢?!这实际上等于封锁主席嘛!’接着,他又指出,去年的1070万吨钢,本来主席是提出来问问的,我们没有经过多少调查研究,全党就行动起来,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总理讲这番话的时候,神情很严肃,也显得很激动。”)
——毛泽东说:“那个时候(注:1965年)的党权、宣传工作的权,各个省的党权、各个地方的权,比如北京市委的权,我也管不了了。所以那个时候我说无所谓个人崇拜,倒是需要一点个人崇拜”,结果被来了个极端化:“三忠于”、“四无限”、“忠字舞”、“语录歌”、”红海洋”、“像章热”,而且越造越大、用料越来越贵,谁反对,谁就是“反毛”……这一切很快被毛泽东制止了:“像章退回,还我飞机”、”四个伟大讨嫌“、”要降温“。但如今有些人对那一段历史的记载又来了个极端化:只大肆宣扬“三忠于”、“四无限”、“忠字舞”之类疯狂荒谬,只字不提这一切并非毛泽东所为,而且是毛泽东制止的,然后把“制造狂热个人迷信”、“大量耗费国家资源”、“荒谬绝伦”等屎盆子全扣到毛泽东头上。
——毛泽东针对党内的“整党内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极端化成针对整个社会的疯狂打砸抢抄抓直至大规模武斗。不管毛泽东当时如何三令五申“要文斗,不要武斗”、“不许打人”,就是置之不理,最后毛泽东亲自下令派军队和工宣队才强行制止。但如今有些人对那一段历史的记载又来了个极端化:只大肆宣扬武斗动乱,只字不提这些武斗动乱第一,是毛泽东坚决反对的,第二是毛泽东亲自下令制止的,第三持续的时间是数月而并非十年,然后给毛泽东扣了个“十年动乱”的罪名。
——毛泽东提出“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实践出真知”、”卑贱者最聪明“、“知识分子工农化、工人农民知识化”、“批判反动的学术权威”,却被极端化成”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专家靠边站,大老粗说了算”、不问青红皂白谁出名就斗谁、伤害大量于国有功的科学家,而毛泽东当时就给出的明文规定:“对于科学家、技术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只要他们是爱国的,是积极工作的,是不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是不里通外国的,在这次运动中,都应该继续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于有贡献的科学家和科学技术人员,应该加以保护”则被极端化成了零。如今又来了个颠倒的极端化:说毛泽东不要知识、迫害科学家,借“干部知识化”大闹“文凭主义”、“文凭查三代”、“国家必须由精英治理”。把公然鼓吹卖国“公知”、“学者”全部当成宝贝。
——毛泽东主张的计划经济公有制被极端化成“吃饭不要钱”、“割资本主义尾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一平二调共产风”、“不许坐沙发,无产阶级都坐凳子,你为什么要坐沙发?”“一个人不应该有两件以上的衬衫”、甚至往铅笔盒、橡皮上写名字都不行:“不要把这么一点点小东西都变成私有财产”、“买酱油的钱不能打醋”、“一统就死、一放就乱”;而同一时期毛泽东再三强调的“商品生产看它与什么经济联系,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联系多,就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联系,不是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必须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等等则全部被极端化得无影无踪,毛泽东去世后又来了个颠倒的极端化:“市场经济就是全盘私有化”、“卖光国企”、“市场万能”、“春运火车票不涨价违反市场规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如果承认“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是客观规律,那就不能把“极端化破坏法”的罪过强加给毛泽东。
如果不承认“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是客观规律,那就为“请君入瓮”、让自己有朝一日也尝到被“极端化破坏法”诋毁的滋味打开了闸门。比如:
——贪官这么多,腐败这么严重,谁的罪责?
——教育界学术界弄虚作假腐败泛滥,谁的罪责?
——假冒伪劣这么多,环境污染这么严重,谁的罪责?
——贫富差距这么大,社会矛盾这么严重,谁的罪责?
如果不承认“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是客观规律,那谁一把手就是谁的罪责——既然毛泽东时代的一切问题都是毛泽东的罪责,那别人也一样。
同理,“消除安全隐患拆除违章建筑”被搞成“驱逐低端人口”、“控制污染消除雾霾改善环境”被搞成“谁烧煤就抓谁”、“整治天际线”被搞成到处砸招牌等只能用“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来解释,否则就得说是北京市甚至最高层蓄意整老百姓了——你能相信果真如此吗?
如果不承认“极端化破坏法危害极大”是客观规律,那一切问题就都是一把手的问题。也就是说,有问题只要换个好皇帝就万事大吉。然而中国几千年皇帝换了又换也没真正解决问题,可见把一切都归于一把手一个人不符合事实。事实是,一把手没几个当真想把政权搞垮的。历史上每个政权垮台基本上都是垮于“极端化破坏法”。
二.“极端化破坏法”的主要情况
“极端化破坏法”的核心是“破坏”,前提是“极端化”。防范“极端化破坏法”就必须防范极端化。防范极端化就必须先弄清楚极端化的原因。极端化的状况大概有三:蓄意,无意,被迫。
1.蓄意——以权谋私的需要。主要情况有:
1).持权抢劫——利用“现场执行权”通过极端化把任何法规政令都变成假公济私抢劫老百姓的机会和借口。权力场里谁掌握现场执行权谁才真有权。不掌握现场执行权,再好的“顶层设计”也是空中楼阁,废纸一张。只要有现场执行权,不管什么政权行为都能被极端化成对老百姓的抢劫——王安石的“青苗法”如此,张居正的“考成法”如此,脱脱的修黄河指令也如此……“治官即治吏”。水浒里的人就已经知道“不怕官,只怕管”、“县官不如现管”、“任你官清似水,奈何吏滑如油”;连红楼梦里的薛宝钗都看透了这套:“他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只用假公济私的多摘你们几个果子,多掐几枝花儿,你们有冤还没处诉。”
2).软破坏,合法对抗——坚决反对却又不便公然出面,就在执行中将其极端化成谬误,搞得怨声载道,这时再名正言顺以彻底否决,如毛泽东所说的:“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审察,一味盲目执行……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比如反腐倡廉抓贪官,不敢公然反对,就在执行中极端化,故意制造消极怠工政务停摆,激起人们对反腐倡廉抓贪官的不满,然后好乘机宣扬“腐败有理”、“腐败是次优”,“根治腐败必须多党制”……
3).权术陷阱——无力公开较量又要搞垮对方,就用“极端化破坏法”给对方下套,只要对方中招走了极端,就必然陷入谬误臭大街,就不得不垮台。
孙权劝曹操称帝,曹操不上当,一语道破说孙权想把自己放在火上烤。袁世凯就没这点聪明,当真以为积极劝自己当皇帝的人确实忠于自己。没想到一旦称帝,最先起兵声讨自己的正是当初积极劝进的,知道上当也晚了。
“极端化破坏法”是古往今来权力场中下级对付上级乃至下级整上级的绝招——别以为权力场只有“官大一级压死人”,权势不如你就只能你说了算。实际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能愚民,下亦能愚君;上级能整下级,下级同样能整上级。最厉害的套路是肉麻捧杀法——“绝对正确”、“天才”、“睿智”、“洞察一切”……表面上笑眯眯无比恭顺,实际挖了一大堆陷阱。只要被吹捧的一点头,马上就得中招:
第一,只要确立了“绝对正确”、“英明”、“睿智”之类,那其他一切人理论上就只有听训的份,任何不同见解都可以被极端化解释为“质疑权威”、“大不敬”、“别有用心”。这就实际等于完全被架空孤立,被剥夺了一切参谋助手,做任何决策都实际上孤立无援,只能一个人拍脑袋。一个人日理万机,一切都要自己拿主意、什么参考建议都指望不上,岂有不出错之理?
第二,只要出错就陷入了两难:认错纠错,就等于自我否定了“绝对正确”、“英明”、“睿智”,马上就会被对手赶下台——鲁迅说:“中国的事,此退一步,而彼不进者极少,大抵反进两步,非力批其颊,彼决不止步也”。如果不认错,那就得要么隐瞒,要么推卸责任。隐瞒就意味着硬着头皮错到底,掩耳盗铃,恶性循环,直至小错变大错,大错变大祸。推卸责任就意味着诿过于人,牺牲部属,自断臂膀,直至众叛亲离。
这样的极端化逻辑实际是为了逼人陷入“不许犯错,也不许改错”、“当神仙有罪,不当神仙也有罪”的陷阱——当神仙有罪:“个人迷信”、“独裁专制”,罪大恶极,该下台。不当神仙也有罪:为什么毛泽东时代有罪犯?有干部特殊化?有腐败?……说白了就是指责你毛泽东为什么不万能,为什么不是神仙——当权就必须“绝对正确”、“英明伟大”,金要足赤,人要完人,完美得没有任何黑暗面。做不到,就是“不当神仙罪”,也该下台。实际目的:不许犯错,也不许改错,有差错也不能承认,必须讳疾忌医一条道错到底,直到垮台。
肉麻捧杀法的本质:诱迫你自以为仙,借此一举干掉你的全部助理参谋,让你从此孤家寡人孤立无援,无人可咨询,无人可倚仗;让你招人厌恶丧失人心;切断你“避免出错、纠正出错”的后路;在维护你的绝对权威的名义下借你的刀杀你的人,最终实现“热烈拥抱所爱的同时更热烈地拥抱所憎——为的是勒断对手的脊骨”。
肉麻捧杀法是“极端化破坏法”在权术场中经历几千年的千锤百炼中已经炉火纯青的一大杀招——表面上绝对服从、积极执行,坚决照办、不打折扣,慷慨激昂、热烈拥护,实际上笑里藏刀、阳奉阴违,口是心非,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将计就计,借力打力,变本加厉,登峰造极,狐假虎威,仗势欺人,借你的刀杀你的人,打你的旗拆你的台,以你的名义败你的声誉,制造矛盾,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打着红旗反红旗”……整了你,坑苦了你,还让你有苦说不出。
如果不中招,拒绝肉麻吹捧法呢?那就得当心另一种极端化破坏法:把“拒绝肉麻吹捧”极端化为“反对个人迷信”,借机否认一切权威,否定民主集中制,大闹绝对民主化自由化。
4).煽动动乱——唯恐天下不乱,利用舆论话语权极尽夸张之能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尽量夸大”,故意制造极端化舆论狂潮煽动动乱。比如把红黄蓝幼儿园个别职工虐童罪极端化成“军队有组织猥亵儿童”的大规模蓄意犯罪,把消除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中的执行问题极端化成“清除低端人口”,把环保煤改气过程中一时出现的问题极端化成“不顾人民死活故意冻伤幼童医院停暖”……
2.无意——并没有想走极端,却事与愿违。主要情况有:
1).无知
——不知道“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
——不知道这“真理过头一步”的分寸在哪里;
——不知道实际情况;
——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
——感情用事急于求成冒进蛮干。
2).受骗
——信息战。信息来源渠道被封锁被控制而不自知,根据虚假的信息做出错误的决策。
——被误导。比如崇祯被代表东南地主富商利益的文人官僚集团——东林党人忽悠,信了他们“不与民争利”、“不谈利,只谈义”之类冠冕堂皇,免除工商税,按土地面积征税,使实际财政负担落到地广产低的北方,加上层层加码,极端化到官逼民反。而东林党人为推卸责任,又给出极端化结论:“刁民抗税,无法无天,必须镇压”。结果:沉重的军费负担更进一步加剧农民负担,激起更多的民变……极端化破坏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明朝覆灭。
3).力不从心——曲高和寡,孤掌难鸣,有心却无力阻止极端化,比如当年坚持地心说的哥白尼,五次反围剿时的毛泽东。这也属于毛泽东这一论断范围:“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後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
3.被迫——被逼无奈:
1).大环境逼迫——被外界大环境压力尤其是倾向性极端化舆论狂潮逼上极端,比如:
——被利用“7.23”动车事故掀起反高铁倾向性极端化舆论狂潮逼迫:“他妈的奇迹”、“死亡快车”、“起来,不愿做高铁奴隶的人们”、“请停下你飞奔的脚步!狂飙突进的中国高铁亟须反思”、“飞奔的高铁啊,请停下来等等你的人民”……结果:被这股舆论狂潮逼上极端一刀切:在建高铁全部停建,已建高铁全部减速,正在出口谈判的项目全部停摆……
——被诸如《穹顶之下》等掀起的如下倾向性极端化舆论狂潮逼迫:
第一,必须立即行动:“我不满意,我不想等待,我也不再推诿,我要站出来做一点什么,我要做的事情就在此时,就在此刻,就在此地,就是此身”;
第二,必须用“倒逼机制”煤改气:“在中国,煤碳消耗量越多的地方,它的PM2.5的浓度几乎也就是越高”、“我们比全世界所有其他国家加起来烧的煤还要多”、“那我们烧一吨煤呢,我们大概得排放多少污染物,这么多二氧化硫,这么多二氧化氮,这么多一氧化碳还有这么多粉尘,你也可以猜一下一吨煤现在利润多少,两个茶叶蛋,你还真是高估了,它的结果就是连一杯饮料都买不着”、“很多人都跟我讲说伦敦要等了四十年、五十年才把污染治好,我们也得等这么久”、“但真的是这样吗,看看这儿,从他们开始治理污染的前十年,他们就把污染物降低了百分之八十”……
第三,不存在断供问题:“如果我们开放这个市场的话,我们天然气的产量(每年)可能翻一番,我们的探明储量(每年)可以翻一番”、“把成品油市场干脆彻底放开”、“这样不就不存在断供的可能了吗?”
第四,一切都怪政府执法不力:“咱们中国的污染治理,第一得靠管理,第二还得靠管理,第三还得靠管理,习总说,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环保部门肯定是有惰政的嫌疑”、“如果你们态度是坚决的话,那么这些违规项目就应该一个都不能上马才对呀”、“如果执法严格的话,是可以管住百分之九十的人,而如果不执法的话,就像北京市环保局说的那样,我们百分之九十的车在全面造假”、“大气防治法已经规定了,你既可以让它停止违法行为,可以罚款,也可以让它没收销毁,那2002年这条法律到现在以来,十几年过去了,它用了几次呢?一次都没用”、“你说你(环保部门)有执法权,也不会有人说有问题,那你就去执法”、“河北省出了立一个公众参与的条例,当中规定重点污染企业必须公布自己的信息,如果你不公布的话,公民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你每天处罚而且最高可以每天罚你十万”、“如果环保部能够去执法,去抓那些造假的车辆的话,我保证第二天就生产真的”……
结果:被这股舆论狂潮逼上极端一刀切:“现在开会都是先报环境品质,再报GDP"、“强制煤改气”、“谁烧煤就抓谁”……
(当出了问题之后,当初制造极端化舆论狂潮逼出极端化的人马上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从大肆宣扬“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优胜劣汰”、“你就不配活着”一下子跳到“为民请命”、“声讨驱逐低端人口”;从大肆指责政府不作为、“为了利润纵容烧煤污染”、“迟迟不采取行动”一下子跳到指责政府“罔顾百姓生存”、“强制煤改气导致小学生在户外上课”、“冻伤百姓”……总之全是别人的不是,自己半点责任没有。)
2).上级逼迫——这样的往往发生在基层。
基层是官民分界面。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不管政权有多少部门多少专业,一切涉民指令最后都“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了基层就没法再分专业,有什么人用什么人,没有就临时凑合。政权几十个部门,如果一个部门布置一项任务,落到基层就是几十项。即使完成一项任务需要一天,那基层一个月的工作时间也就全满了。如果一个部门布置10项任务,那基层全年就满负荷了。然而实际上第一,政权每个部门都要证明自己不是白吃饭的,不大可能一年只布置10项任务;第二,高层布置的任务往往层层加码,过一级加一层,到了基层就可能翻了几番(比如宣传单位搞优秀文章推选,省里要求一市一份,到了市里就变成一县三份,到了县里就变成了一镇三份……而封建王朝征税,上头收一,到了基层就变成了十)。第三,没有多少任务是基层一天就能完成的;第四,每个部门布置了任务就要见效果,就要汇总自己的政绩,就跟基层要各种报表统计。基层光为这些报表统计就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而完成这些报表统计从来不算政绩。第五,还有比单纯完成任务更占工作量的事,比如各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工作大检查——“基层干部吐槽:半年接待5次扶贫检查,一次迎检花20万,形式主义累苦百姓”。而实际检查内容可以是方方面面:政治、宣传、组织、纪检、环保、教育、安全、卫生、人防、财政、煤改气、违章建筑……不管哪个部门哪个级别,到了基层就是上级,就得有人接待有人陪,就得耗费人力物力。而这些接待陪同也无法算政绩。因此基层的实际情况是:第一,各级部门布置下来的实际任务工作量总是远远超过基层人力物力资源所能承担的最大负荷。第二,必须向上级交差。第三,只能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履行上级指示。上头重视、指标性强的硬任务总是层层加码,一层压一层,压到基层就只能不管一切转嫁给老百姓,上头的好意全变成了扰民负担甚至苛政,逼出“极端化破坏法”,而考核指标不严的软任务如学习会议精神之类就全靠照抄照搬走过场,而统计报表之类则干脆拍脑袋能糊弄就糊弄。一旦上头追问下来,就只好矫枉过正,放弃其他一切全力以赴补救,强迫命令老百姓也在所不惜。
只要各级上级机关布置的任务累积总负荷超越基层的实际执行能力,就必然把基层逼入极端化泥潭,其表现就如同机件不灵的汽车——油门小了,就只见轰鸣不见动作;狠踩油门,就猛一下子冲出去横冲直撞;方向盘动作小了,就毫无反响我行我素,猛打方向盘,就突然来个180度大转弯……总是被迫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好事也得办砸。
三.破解“极端化破坏法”的关键
破解“极端化破坏法”是个系统工程。潜艇任何一处一个漏洞就足以遭到灭顶之灾,政权机器从上到下任何一处一个防范不到位就足以被极端化破坏搞垮。要解决问题,就必须象全面质量管理(TQC)一样全面防范,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一个都不能少,导致“极端化破坏法”的情况——蓄意、无意、被迫——要一样一样分析防范,一样都不能漏。
1.要破解蓄意的“极端化破坏法”,政权建设就必须:
第一,决不能用不在乎国家垮台的
只有不愿意国家垮台的人才会真心防范“极端化破坏法”。只有真心防范“极端化破坏法”才会想方设法落实一切防范“极端化破坏法”的措施。这就决定:
——决不能用有恃无恐有后路的,比如仗着自己有功名学位不愁后路,有恃无恐地搞垮明朝,再有恃无恐地投靠李自成,李自成垮了又有恃无恐地投靠满清的东林党文人;
——决不能用认同“三百年殖民地”、“人权高于主权”、“为了民主分裂就分裂”、“国家不可爱,何必要爱国”、“国恤民,民方能爱国”、“爱国贼”之类的“公知”;
(中国“公知”们已经用无数“行为艺术”证明他们根本就不在乎中国的死活。仅举三例:第一,从不见“公知”对救国强国有过任何肯定、任何具体贡献。第二,从不见“公知”对救国强国的任何成就,如工业化、两弹一星、高铁、天宫、北斗、蛟龙、航母、歼20、运20、神威太湖、可燃冰、全电推进、电磁弹射、天眼、大飞机、量子通讯、南海造岛等等表示过任何肯定,更不用说象绝大多数普通中国人那样欢欣鼓舞了。有的全是冷嘲热讽诬蔑否定:“祈祷天宫一号发射失败”、“神九上天了,公知们有权力不高兴,也应当不高兴”、“他妈的奇迹!”、“死亡快车”、“不要拿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老说两弹一星,那玩意顶什么用呢?饿死那么多人弄出来的玩意,根本保护不了这个国家”、“销毁核武装取信美国”……第三,从不见“公知”对救国强国的功臣表示过任何尊重和感谢。仅以2017年12月为例:12月11日这天,老百姓纷纷自发纪念国宝钱学森的诞辰;“公知”忙着大肆宣扬自己的生日并互相吹捧:“今天是我的生曰。巧的是,40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考场,从此改变了人生命运”、“仙寿恒昌,著述流芳”……对钱老则一个字都不屑提。12月6日,中国国防界元老级人物、激光陀螺仪功臣高伯龙逝世,“公知”们没有一个人吭一声,仿佛世界上根本没这个人;仅仅过了8天,死了个台湾诗人余光中,“公知”们顿时个个如丧考妣,连篇累牍鬼哭狼嚎为这个当年罗织政治罪名、陷害左翼乡土作家、大骂“狼”、“共匪”、“工农兵文艺”、“毛泽东所说的文艺”、“左倾文学观”的家伙哭丧。显然在他们心目中让中国强盛的国家功臣狗屁不是,对中国强盛毫无贡献的反共文人才重如泰山——如果在乎中国死活,能如此爱憎鲜明吗?)
第二,决不能用以权谋私的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要想以权谋私,有权就总能找出办法把任何行政措施都极端化成持权抢劫老百姓的借口,再好的经也会被念歪,再好的本意也会适得其反。
2.要破解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就必须:
第一.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蓄意搞“极端化破坏法”的必须给与极端化的严惩,决不能中庸调和;对无意搞“极端化破坏法”的则应根据具体情况总结教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二.避免用无知的,即不知道“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不知道这“真理过头一步”的分寸在哪里、不知道实际情况、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的。
第三,严防信息诈骗——虚报隐瞒,歪曲事实,“瞒上不瞒下”……
3.要破解被迫的“极端化破坏法”,就必须
第一,严厉打击蓄意煽动舆论制造倾向性极端化舆论狂潮
第二,避免政权最基层被逼向“极端化”。这就必须确保基层实际工作总负荷与实际承载能力基本匹配。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
——对各地基层实际工作承载能力心中有数;
——对政权各级机关布置到基层的实际工作累积总负荷量心中有数;
——建立起权威有效的调控机制,确保基层的实际总负荷不大大超越实际承载能力
飞机设计必须有统一的总重控制,严格控制每一个零件、每一个分系统的重量不得超标,否则飞机最后的实际总重必大大超越实际升力而飞不起来。士兵装备装具设计必须有统一的总重控制,严格控制每一项装备、每一件装具的重量不得超标,否则单兵最后的实际总负担必大大超越实际承载能力,影响作战。要避免政权基层被逼出极端化破坏法,基层的工作也必须有统一的实际总负荷控制,严格控制每一个上级部门、每一级机关布置的实际工作负荷,否则基层的实际总负荷必然大大超越实际承载能力而被逼出极端化破坏法。
要如此,首先必须真正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而只有在基层长期干过、有亲身经历亲身实践的才做得到。同样,要避免因无知而“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就必须知道在什么样具体的实际情况下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真理过头一步”的分寸到底在哪里——这一切也只能通过亲身实践才做得到。因此只有从基层干出来、从下到上每一级都实际干过、每一环的实际情况、工作特点和猫腻全都门清的才能具备防范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的条件。这就如同开车,在当时当地车况路况随时在变的具体条件下哪里能过、哪里不能过、哪里能快、哪里不能快、哪里必须打舵躲避、打到什么程度就属于“过头一步”等等全靠现场判断,靠常识判断。这里必须绝对实事求是:是什么就是什么,该怎样就怎样,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如果不凭现场判断而凭书本理论、抽象思维、逻辑推理、汇报表格等做决断,非撞烂不可。只有有亲身开车经历熟悉实际情况才能真正清楚以不出事故为标准的开车真理、谬误和“过头一步”是什么;只有有亲身实践经历熟悉实际情况才能真正清楚以避免“极端化破坏法”为标准的施政真理、谬误和“过头一步”是什么。
由此可知对于政权官员来说,不管是要避免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还是要避免被迫的“极端化破坏法”,最要紧的不是文凭学历理论知识,而是切切实实的实践经历经验;最不适宜的是只有文凭学历没有实践成就的,尤其是满肚子文史法经管哲理论的——政权机关的本质是国家机器。机器最根本的职能是执行,需要的是行动而不是空谈,是实事求是而不是“大胆的假设”。基层实干出身的理工专业的具备符合这些需要的特征——理工科的专业需要是实事求是,一切都要落实到行动和实际效果上;文科的专业需要是虚构夸张,一切都落实到口头笔头印象感受上。搞自然科学的实事求是才能成功,搞文的虚构夸张才能成功。而“虚构夸张”与“极端化”之间没有明确界线——“语不惊人死不休”,到底是虚构夸张还是极端化?这种职业病玩文可以,从政绝对致命。只有学历而没有经历的尤其是文科类的只有经过长期的基层实践锻练、干出成就、彻底脱胎换骨、养成“夸张归文,求实归政”、二者一码归一码的本能习惯才可能避免“极端化破坏法”。否则其专业所学只有一项有用:耍笔杆子虚构夸张,糊弄上头,欺负下头,吹嘘自己。(政绩越假,越离不开笔杆子吹,拽文出身、机关出身、没有过硬实干成绩的越吃香,升得越快、比例越大;政绩越真,越离不开实干,实干专业出身、基层出身、有过硬实干成绩的越吃香,比例越大。要判断实干还是空谈,一看这种构成比例就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
四.破解“极端化破坏法”离不开毛泽东
1.破解任何一类“极端化破坏法”都离不开毛泽东奠定的基础
1),破解蓄意的“极端化破坏法”离不开毛泽东
第一,要破解蓄意的“极端化破坏法”,就决不能让不在乎国家垮台的当权,其前提就是“绝不允许国家垮台”。不允许国家垮台,就必须把挨打百年、积贫积弱、百孔千疮的中国从灭亡的境地挽救出来,凤凰涅盘重新强盛。这靠空谈不行,单干不行,一盘散沙不行,学阿Q用“三百年殖民地”、“殖民史是文明输入史和文明扩展史”之类“精神胜利法”自欺欺人更不行——如果行,靠某几个能言善辩的“公知”一通乱侃就实现救国强国了,哪轮得到成立中国共产党?历史事实是其它办法都试过,都行不通,唯一可行的办法是“组织起来”——“日本敢于欺负我们,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因此要救国强国就必须“组织起来”“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于是有了中国共产党。而这本身意味着“公知”必须出局:
——“组织起来”与“公知”赖以为生的“独立”、“自由化”、“个人主义”等格格不入;
——“唤起工农千百万”、人民大众为主力与“公知”赖以为生的“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知识分子是社会中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上智下愚”等格格不入;
——“组织起来”、“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必须有凝聚。未与工农结合的知识分子没有凝聚。“公知”不但没有凝聚,而且专门破坏凝聚——凝聚只能产生于成功的集体行动。未与工农结合的知识分子只有个体,没有集体,没有集体行动,无从产生凝聚。“公知”不但只有个体没有集体、没有行动,更没有成功的集体行动,而且整天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不仅产生不了凝聚,而且专门破坏凝聚——啥也不干,整天骂人“脑残”、“智障”、“愚昧”、“素质低劣”、“上智下愚”之类的还想有凝聚?凝聚谁?谁肯被凝聚?任何组织任何政权只要落到“公知”手里,必定被被他们搞得散架崩溃。
可知救国强国的需要和共产党的存在与“公知”的私利需要天然矛盾,“公知”天然反共,必然反共。救国强国决不能听“公知”的,更不能由“公知”领导——毛泽东说:“孙中山主张‘唤起民众’,或‘扶助农工’。谁去‘唤起’和‘扶助’呢?孙中山的意思是说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但这在事实上是办不到的。孙中山的四十年革命是失败了,这是什么原因呢?在帝国主义时代,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不可能领导任何真正的革命到胜利,原因就在此。”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在于凝聚,凝聚在于立党为公,立党为公在于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
要救国强国就决不能用以权谋私的。不能以权谋私,就只能为公,只能按毛泽东的原则立党为公为人民服务——不为人民服务就只能是“为自己服务”,只能是“立党为私”。而只要立党为私,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成功——立党为私,就跟军阀土匪流氓没什么本质不同,一样得靠甜头拉拢人。当时又穷又土又小又弱的中国共产党有多少甜头给人?能拉拢到多少人?为利而来,就必为利而去。既然当老大得利最多,自然个个志在当老大,只要有机会就分裂出去另起炉灶自己当老大好独吞大头。这样同床异梦勾心斗角不断分裂的组织怎么可能成气候?国民党立党为私,内部争权夺利山头林立派系重重不断分裂,丢了大陆丢台湾,如今惨得奄奄一息。
“公知”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立党为公”违反人性,必败无疑。中国人文化低劣、素质低劣、自私愚昧、刁顽愚昧、一盘散沙、不可救药。“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救国强国只能靠贵族。中国没有贵族,只有流氓,因此要救国强国只能靠全力以赴培养贵族。
“公知”的这些高论是自己谋私专用的——说来说去无非是说老百姓劣等,该被奴役;“公知”高等,该吃特等饭、坐特等车、享受特权、自由自在快快活活谁也管不着。这套理论对“公知”谋私如鱼得水——把老百姓骂得狗血淋头,自然为“公知”高高在上欺负老百姓提供了理论根据;但对救国强国毫无用处——改变不了客观现状一分一毫。不管“公知”如何叫骂,客观现实原来啥样还啥样,就象骂矿石不纯,含杂质,低劣,不中用……不管怎么骂,矿石还是矿石,杂质还是杂质,不纯还是不纯,骂一万年也不变:骂也是那样,不骂也是那样;有你骂也是那样,没你骂也是那样。
毛泽东的哲学完全不同:矿石不纯?提炼,把杂质去掉,劣材就变成好钢了。自私自利成风?改造。改造过来了,立党为公就有基础了。怎么改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革命战争是一种抗毒素,它不但将排除敌人的毒焰,也将清洗自己的污浊”。
这实际是秉承中华文明的精华传统,想方设法主动改变世界,决不消极等待无所作为:天塌了,补天;水灾了,治水;山挡了,移山,海漫了,填海;夜长了,追日;日多了,射日;有病了,尝百草;敌强了,筑长城;没外援,自力更生;老百姓一盘散沙,组织起来;没有奉公奉献的人才,培养改造——坚持公有制,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员模范行动……这一切使中国共产党产生无与伦比的凝聚,硬是感动了上帝,硬是在私有制的汪洋大海里造就了一支一心为公的队伍——尽管到处被围剿追杀,被污蔑诽谤妖魔化,没有工资,没有待遇,没有名誉,只有无穷无尽的艰苦奋斗、奉献付出和流血牺牲,这支队伍楞是打不散压不跨,越战越强越发展越大,直至取得全国胜利。
在毛泽东主政之前,中国共产党的大事几乎都是苏联说了算——共产国际下属的一个支部,关键经费苏联给,关键领导苏联定,关键决策苏联拿。毛泽东彻底改变了这一切,靠立党为公凝聚了全党,组织了人民,建立了军队,建立了根据地,经济自立,没有外援也能生存,一切本钱都自己凑,边凑本钱边打仗,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以弱胜强,最后夺取全国胜利。这是其他任何人都做不到的奇迹。毛泽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中国共产党完全摆脱了苏联,成为彻底自主独立的政党,从而为救国强国奠定了最根本最要害的基础。
落实“立党为公”的建党史实际就是毛泽东与各种极端化破坏倾向的斗争史。例如:
——破除立党为私的极端化谋私倾向,确立公有制——只要是公有制,那就“干部不得拥有私产”,任何不公平都是有限的;一旦允许官员有私产,不公平就是无限的,无限到社会承受不起——如同自助餐,只要许吃不许拿,吃得再多也有限,饭馆承受得起。一旦允许拿走,那马上就成了无底洞,不管多大的家底也不够往里填的,非破产不可。蒋介石总结自己失败、共产党获胜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共产党“干部不得拥有私产”。
——确立“干部不得拥有私产”的原则后又出现绝对平均主义的极端化倾向,于是毛泽东在坚持“干部不得拥有私产”的同时破除绝对平均主义的极端化倾向:“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红军人员的物质分配,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例如官兵薪饷平等”。
——破除军阀主义的极端化专制倾向,确立“党内人人平等”的原则;
——确立“党内人人平等”的原则后又出现了极端民主化的极端化倾向,于是毛泽东在坚持“党内人人平等”的原则的同时破除极端民主化的极端化倾向:民主集中制,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组织会议上民主,人人平等,畅所欲言;会议后集中,一成决议,就须坚决执行。
——破除依靠外援的极端化倾向,确立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
——破除“山沟里没有马克思主义”、百分之百迷信苏联教条的极端化倾向,确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
2),破解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离不开毛泽东
第一,要破除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必须首先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而“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毛泽东划时代的理论首创。
没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极端化破坏法”的处理本身就不可避免极端化:要么没有敌人,要么全是敌人——要么把“极端化破坏法”不当回事,听之任之;要么跳到另一个极端,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涉及了“极端化破坏法”就全算成敌人枪毙了事。
斯大林逝世前不久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人民内部矛盾:“搞得不好,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可以发展到冲突的程度;搞得好,就可以不致发生冲突”。在那之前,他一直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只有敌我矛盾,没有人民内部矛盾:“一旦实现公有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就是完全适合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也随之消失”——既然“完全适合”,那就不存在矛盾,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内部没有矛盾。既然人民内部没有矛盾,那就谈不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更谈不上避免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对抗。既然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人民内部矛盾,那社会的一切矛盾就只能是敌我矛盾,只能是你死我活的对抗性矛盾,只能按照敌我矛盾处理,结果就是肃反扩大化。
(斯大林的这一理论失误事出有因——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实际是个什么样以前谁也不知道,只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推断: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就解决了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矛盾,社会内部就没有矛盾。既然内部没有矛盾,那任何矛盾就只能是敌我矛盾,不存在“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这一说。第二,十月革命一下子就成功了,苏共一下子就成了执政党,一下子就陷入内部到处敌人破坏、外部14国武装干涉四面重重包围的境地,迫在眉睫的一是处理敌我矛盾,二是在帝国主义国家重重包围中加速实现工业化,难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发现总结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矛盾的规律。第三,那时苏联没人知道毛泽东的理论——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矛盾转化,把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激化,分化瓦解敌人……结果就是想当然地把“敌对阶级”与“敌人”看成一回事:既然是敌对阶级,那就是敌人,既然是敌人,那就肉体消灭——对资本家和富农肉体消灭,对一切被当成敌人的人也肉体消灭,结果肃反扩大化,大量误杀无辜。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斯大林未能迅速发现总结出符合实际的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规律、出现那样的理论失误可以说是伟大得还不那么够,时代的局限,历史的缺憾,但不能指责为什么不未卜先知料事如神犯了“不是神仙罪”,更不能指责说是蓄意犯罪。)
斯大林的这一理论失误和实践失误被王明等“百分之的百布尔什维克”百分之百地搬到了中国,照葫芦画瓢也在中国共产党内搞大肃反,也是不承认人民内部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也是把党内一切矛盾全部按敌我矛盾处理,也是到处乱捕乱杀——“批评我们太右,烧杀太少,没有执行所谓'使小资产变成无产,然后强迫他们革命'的政策”、王明亲自提出“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地主杀全家,富农赶出苏区”、王明的铁杆、“二十八个半”之一的夏曦仅仅两年多就在“肃反”名义下杀掉红军干部战士群众达数万人,夏曦身边4个警卫员被他亲手杀了3个,一个军团只剩下三个半党员……他们当时是“代表真理”的钦差大臣,硬权力软权力登峰造极,被奉若神明,对党员的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影响极大,流毒甚广,虽经过延安整风也难以完全彻底干净全部地去除,以至于后来时不时仍有人发作。而这一切又往往被别有用心的人极端化成毛泽东的“罪行”。
是毛泽东在中国扭转了这一切:“分清敌我”、“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允许用对待敌人的方法对待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纠正党内错误思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批评——团结”、“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允许保留意见”、“不但要团结和自己意见相同的人,而且要善于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还要善于团结那些反对过自己并且已被实践证明是犯了错误的人”、“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热加工,冷处理”、“对敌人也要给生活出路”、“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把毛泽东的这些与王明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对比,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如果没有毛泽东,王明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等等持续下去,中国共产党能成功吗?即使成功,今天的“持不同政见者”命运会如何?
明白了斯大林的理论失误及其历史原因、苏联肃反扩大化、王明“二十八个半”等“百分之的百布尔什维克”与苏联的关系等等,就能明白中国共产党当年肃反扩大化的来龙去脉和真正原因,再对比毛泽东的作为,就能明白“公知”高华等所谓“毛泽东是中共历史上厉行肃反的始作俑者”之类“学术研究结论”简直荒谬离谱得没边了——没有苏联理论上的失误,没有国际大背景,没有王明等“百分之的百布尔什维克”的钦差大臣泰山压顶的权势,没有极端化的极“左”舆论狂潮,单凭某几个书呆子的个人意志岂能在中国共产党内一下子杀掉这么多人,而且还净是直接掌握枪杆子的?如此明显的来龙去脉和历史事实,我这个历史知识只有高中程度的学理工的都看得出来,高华这类号称“历史学家”的“公知”会看不出来?不光是水平太凹,更是心术不正——整天想的是借“学术研究”诬陷诽谤毛泽东,否定毛泽东,借古喻今掀起否定共产党的极端化舆论狂潮,以便夺取政权,所以利令智昏,什么事实,什么逻辑,全扔一边去。
毛泽东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不知挽救了多少生命——如果没有毛泽东的“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矛盾转化,把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激化”等等,中国跟苏联一样,只要是矛盾就是敌我矛盾,就按对抗性矛盾处理,象高华这样的“公知”和那55万右派脑袋早搬家了,哪还有活下来写书鸣冤的机会?
前苏联没有这套,社会矛盾动不动就激化,表现是动不动就肃反扩大化;西方国家也没有这套,社会矛盾动不动就激化,表现是动不动就打官司——司法判决的本质是用国家机器硬暴力为后盾的软暴力强制解决矛盾。暴力只能解决对抗性矛盾,不能解决非对抗性矛盾。只要沾了暴力,非对抗性矛盾就要变成对抗性矛盾——只要闹上法庭,夫妻还能继续做夫妻吗?朋友还能继续当朋友吗?商业伙伴还能继续合作吗?“对抗性矛盾”并不一定意味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有形硬暴力。怨恨、厌恶、破裂、抵制、孤立、伺机合法报复等等同样是对抗性矛盾的表现方式。
(毛泽东时代对人民内部矛盾一般靠党政工青妇、家属委员会等组织内部调解、做思想工作、双方各自多做自我批评,尽量把矛盾化解于非对抗状态,非不得已不上法庭。这一套不符合“法律党”的利益:不上法庭,“法律党”就没生意;矛盾不激化,就不会上法庭。这样的利益需要唯恐矛盾不激化,唯恐不打官司。所以“法律党”是专长把非对抗性矛盾变成对抗性的“矛盾激化专业户”。“法律党”横行的地方社会矛盾的处理只分合法非法两种极端状态,合法便“法无禁止皆可为”,极端自由;沾了非法即罪犯,一下子打入另册,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这样的地方谈不上“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且没有调节机制,矛盾激化升级非常容易,人与人的关系危机四伏,稍不如意矛盾就能突然激化成对抗性的。只要社会不稳,很容易变成激烈的暴力冲突。)
第二,判定是否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离不开毛泽东
如果是无意,则出发点必定是想把事情搞好而不是搞砸。果真如此,则除了不谋私利外还必须不坚持错误、不重复错误。而毛泽东早就提出了判断的标准:“事前顾及事后的效果,当然可能发生错误,但是已经有了事实证明效果坏,还是照老样子做,这样的心也是好的吗?”“真正的好心,必须顾及效果,总结经验,研究方法”、“真正的好心,必须对于自己工作的缺点错误有完全诚意的自我批评,决心改正这些缺点错误”、“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这条用如今时髦的语言,就是“大数据技术”。
第三,按毛泽东的主张办才能避免因无知或上当受骗而导致的无意的“极端化破坏法”
“实践出真知”、“实事求是,不尚空谈”、“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实践论、实践出真知、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3),破解被迫的“极端化破坏法”离不开毛泽东
第一,必须严厉打击蓄意煽动舆论制造倾向性极端化舆论狂潮,这就必须按毛泽东的主张办,管制舆论宣传工具,不允许国内外敌对势力把控舆论阵地。
第二,避免政权最基层被逼向“极端化”。这就必须确保基层实际工作总负荷与实际承载能力基本匹配。而要做到这点,就除了立党为公禁止以权谋私外必须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毛泽东大搞干部下放、基层蹲点、解剖麻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用各种方法把各级机关干部轰到基层,逼着他们了解基层实际情况,避免瞎指挥把基层逼向极端化。
2,毛泽东的破解“极端化破坏法”是个跨代系统工程
毛泽东解决了根本破解“极端化破坏法”的要害理论问题和原则问题,但都是在不断实践中逐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理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规律只有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才能一个一个地暴露,一个一个地认识,一个一个地总结,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把这些理论和原则付诸实施变成现实需要更多的时间,而人的寿命有限,时光不等人。
毛泽东执政后用了8年总结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客观规律,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斯大林用了近30年才认识到这一问题,而且还没来得及给出解决办法。虽然毛泽东用的时间短得多,但他那时已经64岁了。
如今反腐倡廉抓贪官打老虎深得民心。而贪官老虎几乎全是党员官员,可见如今人们已经普遍认同了“问题关键出在党内”、“矛头指向党内”等等。而当年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社会问题出在党内、要把矛头指向党内走资派时几乎没多少人真正认同——党员干部普遍想不通:革命革了一辈子,怎么到头来反而成了革命对象?老百姓大都不积极:当时的共产党干部比国民党不知好多少倍、清廉多少倍,个个没有私产,干嘛还说他们有问题要把矛头对准他们?因此毛泽东的主张遭到了从上到下普遍的消极抵制(其中也包括我)。当时能跟得上毛泽东的没几个,还净是没多少资历和行政能力的书生,常常把事搞砸,反而为各种极端化破坏法大行其道提供了机会。这些极端化破坏法造成的损害又进一步加剧了人们的抵触心理,更加认同不应该“矛头指向党内”。
从毛泽东“问题出在党内”、“矛头指向党内”等概念主张到如今被人们普遍认同用了差不多50年。而毛泽东提出这些理论时已经70岁。显然毛泽东的理论从提出到被人们普遍认同所需要的时间超越了一个人的寿命,只能是垮代的系统工程。正因为当年曲高和寡,毛泽东的理论未能被正确践行就不奇怪。这就为“公知”用各种极端化破坏法诋毁毛泽东提供了机会。
如今人们已能普遍认识到“极端化破坏法”的危害,认同必须彻底防范。而要如此,还得依靠毛泽东——所有靠谱的理论原则全是毛泽东提出的,离了毛泽东,防范“极端化破坏法”就是空谈。
毛泽东的主张没有及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不能算最坏情况——船走错了航线不是最坏情况,只要还没沉就可以回到正确航线上来,除非自断退路。借口走错了航线让“极端化破坏法”得逞才是最坏情况。一种“极端化破坏法”是死不认帐坚持错误自断退路硬往礁石上撞;另一种“极端化破坏法”是借口航线错了而否定一切把船砸烂。如果毛泽东这面旗帜被砍倒了,那就意味着自断了退路,船非沉不可,不凿也一样。只要没到这一步,那就仍然有回归毛泽东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谁闹着要推倒重来谁就是别有用心用“极端化破坏法”把船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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