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生态农业新定义
学术界公认美国密苏里大学土壤学家William Ablerche于1970年首次提出“生态农业”这一概念。在我国,“生态农业”概念是1982年在宁夏银川召开的全国生态经济学术研讨会上提出的,随后马世俊、李文华、骆世明[等对生态农业的推介均有突出贡献。李文华等认为生态农业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农业发展模式,是以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为基础,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作用于传统农业,以期获得较高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991年,马世骏等共同拟订了中国生态农业的基本概念,即:生态农业是指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原则下,根据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生物和物质循环再生的原理,总结吸收各种农业生产方式的成功经验,应用生态系统工程方法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的、因地制宜的一类农业模式。他们认为这种农业生产是无机农业和有机农业的有机结合,利用生态学原则管理和建立一个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的、经济上可行的农业生态系统等。生态农业主要依靠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来发展农业,这是一种低能耗农业,充分利用太阳能和生物资源,尽可能少的投入能源、化肥和农药,获得尽可能多的食物。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体,有助于实现农业增产、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再生利用,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双赢,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前景。
然而,这个概念主要存在4个问题:一是原则较多,包括系统理论、生态学理论、综合运用、因地制宜、规划进行、生态学经济原则等;二是条件较多,如在一定区域内、主要依靠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尽可能少的、尽可能多的、较为理想的等;三是笼统,如有机和无机如何进行结合没有说清,经济可行性较弱;四是没有明确说明生态农业特点,即杜绝化学农药等有害化学物质,发挥农业环境保护与健康功能,生产的食品健康,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常规农业等。至于生态农业的副功能,如在能源节约与再生利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提高等方面,发展生态农业就能做到,不必刻意强调。综上,传统的生态农业概念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尤其对生态农业产业的发展,缺乏具体的科学指导意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生态农业的概念:生态农业是利用生态学原理设计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在全部种植或养殖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地膜、激素与转基因种子(六不用);或仅使用少量化肥而不使用人工合成化学物质的农业(五不用)。这2种农业模式的要求高于目前公认的有机标准和绿色标准,其中对农药残留的要求是不得检出。
长期发展生态农业,耕地生产力不断提高,生产出的食物为绿色食物(使用少量化肥,不使用其他化学物质)或有机食物(化肥也不使用),其价位在市场上通常高于常规农产品。生态农业并不是落后、低产、低效的代名词,而具有十分明显的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生态农业是在传统农业智慧基础上,利用现代生态学原理和技术提升的环境友好型农业[39, 40]。
生态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为人类提供足够的食物。生态农业的边界是:凡是符合生态学原理,完全不用(有机农业)或极少量使用(绿色农业)有害化学物质的农业生产方式,都属于生态农业的范畴。该观点与侯学煜提出的“大农业”、“大粮食”[26]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有机或绿色种植,海洋自然捕捞、天然淡水渔业、草原自由放牧、森林食物采集,农牧区生态空间自由放养动物,不使用农药、激素、地膜、转基因种植蔬菜,中草药、茶、水果等生产、加工与销售等,均属生态农业范畴。
严重违背生态学规律的农业模式,不属于生态农业,如工厂化养殖;集约化与规模化单一种植;反季节种植;使用大量化学物质投入或转基因种子的农业;使用大量食品添加剂的加工业;仅有认证证书而食品来源于农贸市场的假有机农业或假绿色农业;检测出多种农药残留的所谓“无公害”农业;高密度水生养殖业等。
需要指出的是,生态农业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其应用程度取决于消费者观念改变、生产者参与和政府支持。其缺点是投入劳动力多,且比较辛苦。有必要开发生态科学技术,减少劳动力投入,如用机械播种与收获、机械除草等。发达国家化学化农田生产的粮食多用于出口、做饲料或工业原料,而生态农业既要满足健康需求,还要保护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
本文节选自《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24,29(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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