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反党反宪法是颠覆国家的大罪!
我国几十年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功实践和辉煌成就昭示国人不允许私有化。新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公有制才能救中国,私有化后患无穷。多年来,自由派的“精英”们为了在中国推行以私有化为标志的资本主义改革,大肆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歪曲、污蔑、攻击我们党、国家和社会主义的历史。他们造了许多谣言,企图搞乱人们思想,误导群众。
那些汉奸、走狗和民运分子,一直在这样干。他们极力鼓吹中国的市场经济要走西方国家的“模式”,攻击毛主席“留下两大遗产:一是经济上的贫穷落后;二是政治社会的专制、统治。” 真实的历史早已推翻了这些人的无耻谰言。
毛主席给中国人民留下的遗产是非常丰厚的。在经济上,经过二十八年的高速工业化,中国成功建立了完善的工业体系。1952年,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颠倒过来了,工业占国家经济的72%,农业则仅占28%了。在毛主席领导下中国的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0倍。即使“文革”期间,工业平均发展速度也在10%以上。
再看以下几个关键部门的发展数据:从1952年至毛泽东时代结束期间,钢铁产量从140万吨增长到了3180万吨;煤炭产量从6600万吨增长到了61700万吨;水泥产量从300吨增长到了6500万吨;木材产量从1100万吨增长到了5100万吨;电力从70亿千瓦/小时增长到了2560亿千瓦/小时;原油产量从基本空白变成了10400万吨;化肥产量从39000吨上升到了869.3万吨……。
至毛泽东逝世时,中国已由农业国发展成为从喷气式飞机、运载火箭到工业成套设备和所有农业机械无所不能造的工业大国。短短的三十来年,中国人民的人均寿命和人口总数都翻了一番。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这些成就是在国际环境恶劣、大战不断的情况下,通过自力更生实现的。
在毛主席逝世时,即没留下外债,也无通货膨胀,这在发展中国家是极其罕见的。在政治上,毛泽东时代实行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在国防建设和军事上,取得了抗美援朝、抗美援越、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和珍宝岛自卫反击战的胜利,帝国主义不敢再欺负我们。对于毛泽东时代的伟大遗产,就连那些不带偏见的西方学者和政治家也都啧啧称赞。
我国的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不允许私有化。《宪法》第一条清清楚楚地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美国帝国主义和他们在我国的走狗、国内外的敌对势力,为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无一例外地煽动中国搞私有化。我们在反对帝国主义对我国和平演变,反对西化、分化的斗争中,不能不反对私有化。
宪法第六条还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也是根本大法,它是规范全国人民行动的根本准则。谁鼓吹私有化,谁就是违犯了这个大法,必须给予严厉惩处,否则就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共产党的性质不允许私有化。党章里明确规定:“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身为共产党员宣扬私有化就是严重违反党规党法的违纪行为。但笔者坚信,只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变,只要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不变,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允许走私有化这条路,谁主张走这条路,不管职务有多高,贡献有多大,谁就必然遭到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
工人农民与全国人民不允许私有化。已经获得解放了的中国人民,是不能允许有人把他们重新拉进被剥削、受压迫的地狱的。如果私有经济真的成为主体,私有化的“豆腐”做成,其严重后果是可以想象的。
到那时帝国主义高兴了,叛徒汉奸及洋奴高兴了,资产阶级高兴了,但人民哭泣,社会主义制度被瓦解,无产阶级专政被资产阶级专政取代,进而社会动荡,国家分裂,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只好重新起来。这难道不是可怕的情景吗?所以,私有化的路走不通!也不能走!
北京:墨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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