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李玲:应认真反思中国妇女地位下降
“妇女能顶半边天”曾是中国妇女的自豪,中国妇女解放曾走在世界的前列。1949年,新中国成立,拉开了中国女性的新时代。中国女性在法律上获得的权利和保障在国际上是领先的。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中明确的规定了妇女与男性在政治上有同样的权利,1954年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妇女和男性有同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50年代开始了妇女参政的高层和基层的双向启动,一大批女干部登上政治舞台。
在经济参与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几乎所有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不论男女,都能平等地享受在终身就业保障、儿童保育、教育、医疗、住房补贴和退休金等方面的待遇。单位(集体)提供福利性的托幼服务,大大减少了当时女性参与劳动的机会成本、负面的社会压力以及儿童早期教育和照顾的费用。国家对全民教育的重视和积极开展对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教育,极大地推动了广大妇女的角色的转变。农村三级医疗网的设立,赤脚医生的推广,妇幼保健网的建立切实的起了保障妇女的健康的作用。这些制度和政策使得中国这样一个收入水平很低的国家,在性别平等、广泛基础教育、卫生和就业领域做出了瞩目的成就。“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中国妇女解放和妇女地位的标志性术语。
新中国妇女解放其空前的规模、深度和广度,使其堪称近代女性解放的巅峰。著名诗人舒婷的《致橡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是中国女性爱情独立宣言,标志着中国女性精神境界的高度,为世人所仰慕。
当时身在其中,感觉不明显,出国后,感受很大。80年代中期,我赴美留学,有机会接触各国女性。中国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是最飒爽英姿,敢作敢为,百无禁忌的,“男同志能办到的,女同志也能办到”这种性别平等的意识已自然而然地流淌在血液里。比如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是物理学,后又读经济学,这两个领域在国外基本上是女性不涉及,所以我国外的老师和朋友常常会睁大眼睛看着我,觉得不可思议。而在国内女性进入这些领域是很正常的。
80年代,我在国外与各国女性的交往中,深感作为中国女性的幸运。然而进入21世纪,各国女性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进步巨大,女性当家做主已成新潮流。而中国女性的整体地位反而在下降,女性从政从世界领先水平下降到甚至不如非州,女性经济地位也是不断下降。
毛泽东时代的妇女风采(珍贵老照片集)
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给中国妇女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会。但是,市场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它在给中国社会带来改革活力和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的迅速分化和贫富间的差距。妇女因其传统的社会分工、肩负的生产生育双重负担以及多重身份,而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不利地位。尽管女性的发展机会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但男女两性在发展中的差异却在不断扩大。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显示,从1992年到2009年,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icator,HDI)不断提高且快速增长,但中国的性别发展指数(Gender Development Indicator,GDI)没有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同步增长,中国的妇女权力指数(Gender Empowerment Measure,GEM)反而成倍下降(刘伯红等,2010)。
政治参与是传统的男性领域,女性从政,成为男女平等、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女性走向政治前台,走上权力的顶峰。从欧洲到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伊斯兰国家,都迎来自己的女总统、女总理,一个被称为‘她世纪’的政坛新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而中国女性政治参与进展与国际趋势比远远落后。每年两会女性代表和委员为会议增采不少,但女性代表的比例很低,代表性不足。女领导干部任正职的数量甚少、女干部基本是排在后面的副职,任虚职多实职少,边缘部门多关键部门少,特别是很大比例的女性干部是被照顾的“无知少女”(无党派、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女性),是领导班子里天然的弱势群体,女干部基本上还处于陪衬和点缀的地位。
女性经济地位也大幅下降,第一,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整体处于下降趋势。特别是90年代国企改革以来,女性劳动参与率大幅下降,学龄前儿童母亲的劳动参与率下降幅度更大(李实等,1999;姚先国、谭岚,2005)。根据我国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劳动年龄人口数据,中国男性劳动参与率为82.5%,女性劳动参与率为71.5%;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男性劳动参与率为78.2%,女性劳动参与率为63.7%。2000年男性和女性劳动参与率的差距为11个百分点,到了2010年,差距扩大到了14.5个百分点。第二,女性收入相对下降。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所有劳动者的工作分配由国家计划决定,男女在就业机会上相对比较均等。并且,国家对工资标准和工资定级有统一的管理规定,单位无权决定职工的工资,因此,性别工资差异较小。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90年代以来的国企改革,使得企业等用人单位拥有越来越多的经营自主权,有权决定雇员的工作及工资,劳动力之间的工资差异开始显现,并且这种差异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不断扩大。根据李春玲和李实2008年对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分析,1988年女性年收入是男性的84.0%,1995年,该比例下降为80.0%,2002年,该比例继续下降到79.0%,可见女性年收入占男性的比例在14年间呈下降趋势。根据张丹丹运用CHNS数据所作的分析,1989年、1993年和1997年女性年收入占男性比例分别是94.2%、76.4%、77.5%;Margaret et al.(1997) 女性年收入占男性比例是47%,自九十年代以来的性别工资差异呈扩大趋势。2011年中国家庭动态调查显示,不论在哪个部门,男性工资收入均高于女性。但是,公共部门和国有集体企业中的男女工资收入差距要小于私有企业、个体家庭经营等组织的男女工资收入。公共部门中男女工资收入差距是最小的,而私有企业中男女工资收入差距是最大的。
参加国际会议常常很尴尬,中国女性地位下降与全球女性地位上升形成鲜明对比。女性地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到了好好反思此问题的时候!
毛泽东时代的妇女风采(图)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千百年来生活在中国社会最低层的广大妇女获得了翻身解放。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对中国妇女的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毛泽东等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的领导下和毛泽东关于妇女解放思想的指导下,解放以后,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使毛泽东时代成为中国妇女解放的黄金时代。
在过去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妇女是受人压迫和奴役的对象,她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脖子上套着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绳索,恪守着“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是受人欺侮、任人宰割的人下人。
早在1917年,毛泽东就认识到,妇女解放是一个社会问题,经济关系则是男女不平等的实质。1919年11月,长沙青年女子赵五贞被父母强迫出嫁,反抗无效,在迎亲花轿中用剃头刀割破喉管自杀。此事发生后,毛泽东在12天半内连续发表9篇文章,指出婚姻问题是个社会问题,赵五贞之死根源于社会,并号召人们向吃人的旧社会发动进攻。他还强调经济独立和开放女子教育对于妇女解放的特殊作用。1918年4月,由毛泽东和蔡和森发起的“新民学会”首开在组织上突破男女界限先例,成为实现男女社会平等的典范,学会提倡男女平等,把妇女引为“同志”,湖南女校第一批就有7名女性入会。在70多名会员中,女会员就有19人,占1/4强,这就打破了历史上禁止女性参与社会的陈规,为当时和后来组织妇女参与革命和建设奠定了基础。正是由于毛泽东的宣传和影响,湖南早期妇女运动步入全国前列。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纳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轨道,从此,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毛泽东指出,中国妇女受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绳索的束缚,要冲破这种束缚,实现妇女的解放,必须与整个无产阶级的解放相联系。1938年11月,毛泽东在抗大女生大队成立会上的发言中指出:“全民族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幼都受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尤其是我们妇女同胞所受的压迫尤甚;我们反对一切加于妇女的压迫,尤其是仇恨日本帝国主义对于妇女的侮辱。我们抗日不仅为求民族平等,而且要在抗日战争中求得中国妇女的地位平等。”他还说:“妇女要求得解放,必须积极抗日,必须依靠妇女自己努力争取权利。”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中国妇女运动从单纯的与男人作斗争,从男人那儿争取权力转向投入到反帝反封建、反阶级压迫和剥削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洪流中,使中国妇女成为反帝、反封建的一支强大力量。
毛泽东时代的妇女风采(图)
毛泽东指出,中国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一个力量。1940年,毛泽东在延安“三八”节纪念大会上说:“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现在打日本,要妇女参加,生产要妇女参加,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参加就不成功”。他还说:“假如中国没有占半数的妇女的觉醒,中国抗战是不会胜利的。”他还预言:“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
毛泽东认为,“只有当阶级社会不存在了,笨重的劳动都自动化了,农业也都机械化了的时候,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也就是说,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和妇女普遍参加社会劳动之后才能逐步实现。在中国,这个任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逐步完成。
毛泽东非常重视培养妇女干部。他指出,“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干部,要开展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因而要“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的干部”,通过他们去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率领广大妇女肩负建设国家的重任,使妇女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多做贡献。正是在毛泽东这一思想指导下,在中国革命的各个时期,我们党都非常注重培养妇女干部。如北伐期间举起各类女子学校和训练班、讲习所;大革命期间陆续派了一些妇女干部(如蔡畅、向警予等)到苏联学习;在苏区,建立各种妇女组织,培养妇女干部;抗日战争期间,除在抗日军政大学培养妇女干部外,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创办的军事院校、党校和专业学校都有很多妇女在其中学习。在延安还有一所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中国女子大学,这所学校是在毛泽东的倡议下创办的,毛泽东要求:“女大不仅要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干部。要准备到前线去,到农村、工厂去,组织二亿三千五百万妇女参加抗战”。此外,各抗日根据地各级妇救会、妇女会等组织开办的短训班,也培养造就了一支规模相当可观的农村妇女干部队伍,成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建国后党所信赖和依靠的妇女工作大军。 在中国革命的各个时期,毛泽东都非常重视保护妇女的权益。例如,在他1922年亲自参加起草的湖南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的决议案中,即包括有“关于劳动妇女之决议案”,规定要特别保护劳动妇女的权益,使她们与男子有平等的待遇,各级工会要有女会员,工会一切会务要让女会员参加等。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大法,该宪法大纲的颁布使妇女们在政治上和男子一样得到各种权利,妇女有参加各种群众团体如工会、贫农团、互济会等组织的权力,还有参加革命战争、生产劳动等权力;妇女们在经济上获得独立,并获得了婚姻自主的权力。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婚姻条例,在苏区内实行婚姻自由,废除一切包办、强迫的买卖婚姻,禁止蓄带童养媳和奴婢,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等。
建国后,毛泽东更加重视妇女的权益,让她们参加到公共事业和国家管理中去。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颁布了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明文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及家庭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一切权利,妇女成了国家主人。第一届政协《共同纲领》制订了男女平等有关政策。1950年5月《婚姻法》强调,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恋爱自主,婚姻自由,取缔娼妓和童养媳制度。1953年2月《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54年颁布实施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又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这部《宪法》还明确规定,在生产劳动中“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这些从根本上解除了歧视妇女和买卖婚姻等封建传统给妇女造成的苦难,改变了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随着妇女参与社会生活的范围日益扩大,毛泽东提出要努力提高妇女素质,认为“没有扫除文盲,没有进小学、中学、大学,妇女还不可能彻底解放。”在毛泽东这一思想鼓舞下,20世纪50年代我国妇女曾出现了脱盲热,妇女识字班、夜校直到夜大学比比皆是,层出不穷。为鼓励妇女提高社会参与层次,毛泽东还鼓励妇女:“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得到。”1956年10月,毛泽东在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曾指出:“在中国,参加政府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妇女毕竟是少数……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同志占17%。在北京、上海、天津三个中央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女同志占20%。”“将来女同志的比例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50%。如果女同志的比例超过了男同志,也没有坏处。”在那个时期,中国曾经实现了“县县都有女县长,乡乡都有女乡长”的发展目标,形成了50年代妇女参与政治的高潮。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妇女的聪明才智极大地释放出来,她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投身于火热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广大女工学文化、学技术,争做技术革新能手;农村妇女踊跃参加种田、开荒和兴修水利等农业生产劳动。大批妇女摆脱了文盲,很多妇女成为各个行业的英雄模范。中国妇女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成为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力量,在工农业生产、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中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中国妇女扬眉吐气的口号。因此可以说,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在妇女解放上的进步是翻天覆地的,在短短二十多年里就取得了西方国家用了几百年时间才取得的进步。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妇女的政治地位有了空前的提高,其最显著的标志是新中国成立后培养起的一大批妇女干部陆续走上了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特别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女性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曾占到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12.9%: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女性曾占到24.6%。(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这是建国六十多年来中国妇女政治地位最高的时期,此后就再也没有达到过。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妇女解放的黄金时代。
然而这些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在妇女解放的道路上不仅没有继续进步,反而倒退了。近三十年来,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明显下降,不仅妇女干部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比重降低了,妇女学习、就业受到明显的歧视,而且卖淫嫖娼、包养二奶、拐卖妇女儿童等在毛泽东时代早就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也死灰复燃、愈演愈烈。这些年来,几千万工人下岗,女工首当其冲;强制上环、强制人流、强制结扎,让许多妇女受苦遭罪;涉黄场所遍及城乡,失足妇女多达数百万至上千万;权色交易、买卖婚姻、遗弃女婴等现象也层出不穷。现在中国妇女的地位不仅比欧美低得多,甚至不如许多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女议员(女人大代表)占中国议员总数的比例,就远远未达到联合国设定的标准(30%以上),国际排名比一些发展中国家还要低(详见附录三)。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年“猫论”当道,“一切向钱看”,只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严重背离了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道路。因此,要想让中国的妇女重新获得解放,不断提高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就必须回归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附表一
建国后历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女性当选情况
附表二
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女性当选情况
附录三
2009年女议员比例达到联合国标准的国家
截至2009年底,世界187个有议会的国家之中,女议员比例达到联合国设定的标准(30%以上)的国家有26个,其中女议员比例超过40%的有7个国家,女议员比例超过50%的有1个国家。女议员比例达到联合国标准的26个国家中,欧洲有12个国家,非洲有7个国家,美洲有5个国家,大洋洲1个国家,亚洲1个国家。
卢旺达的女议员比例达56.3%,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在政治上真正“阴盛阳衰”的国家,由女性掌握立法权的国家。瑞典的女议员比例多年来一直稳定在45-50%之间,也不愧“女权国家”的称号。
另有9个国家女议员比例仍然为0,这9个国家是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曼、科摩罗、密克罗尼西亚、瑙鲁、帕劳、所罗门群岛和图瓦卢。
2009年26个女议员比例超过30%的国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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