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欲灭其国,先去其史”——被颠覆的社会价值观
中国有句警世名言,叫做“欲灭其国,先去其史”,意思是要想灭亡一个国家,先要篡改和抹黑它的历史。只要一个国家历史被抹黑,道义上就会被妖魔化,灭亡这个国家就易如反掌。南宋就是这样灭亡的。日常生活中人们也都是这么做的,要想打倒一个人,就先抹黑他的历史,证明此人历来就坏,只要证明了他历来就坏,则无论真实情况怎样,他都难免是一个坏人。可以说,如果没有秦桧篡改南宋历史,南宋就不会迅速灭亡。
篡改和抹黑一个国家的历史,之所以能够灭亡一个国家,关键不在于颠覆历史事实,而在于颠覆社会价值观,特别是颠覆知识阶层和精英集团的价值观。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综合,(人的)生命的本质是一种精神现象,对于正常社会而言,人们可以不在乎生前事,但是不能不在乎身后名。而由汉奸篡改和抹黑社会历史,则会使爱国主义和理想主义不仅生前遭殃,死后更加倒霉,即使为国为民为崇高事业而献身,仍然会在“有根有据的史料”中遭受后人唾骂,甚至连唾骂都不会留下。虽然这些“有根有据的史料”本身就是造假的历史,但是后来的文人和知识分子却往往把这些假造的“有根有据的史料”当做真实历史,而把民间老百姓口口相传偶尔残留的原本真实历史视为是“无根无据的野史”,如此一来,就把绝大多数仁人志士和普通百姓推入了绝望深渊,在生前身后、今生来世全都被堵塞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社会人士和一般民众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起来推翻国家重建社会规则;要么借用或顺应外来力量推翻国家重建社会规则。而无论选择哪一条道路,都会造成国家覆亡的后果。这就是“欲灭其国,先去其史”的奥秘。
当时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就属于前者,南宋灭亡则属于后者。当时欧洲僧侣集团如同今天发行股票掠夺老百姓一样,大肆发行“赎罪券”掠夺老百姓。有钱买赎罪券的富人,无论生前多么作恶,死后也可以凭票上天堂;无钱买赎罪券的穷人,哪怕是一生行善,死后也只能下地狱。如此绝望的安排,欧洲老百姓一下子就火了,既然今生来世都没有了希望,干脆就把这个制度送进地狱,于是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如同当初跟着毛主席“打土豪分田地”的中国老百姓烧地契一样,一下子把赎罪券烧得干干净净。这样一来,即便是今生今世没了指望,至少还有来生来世可以保底,老百姓多多少少还有个盼头。其实,秦桧篡改和摸黑历史,和发行赎罪券的作用异曲同工,都是让人不仅活着看不到是非真假,死后更是会黑白颠倒。黑白颠倒的关键,就在于把中国文臣武将追求舍生取义的“义”字,改变了内容,把原本的真仁真义妖魔化了,保留下来的都是假仁假义。由于追求真仁真义往往是生前倒霉,死后更倒霉,这就使绝大多数文臣武将只能在假仁假义的道德氛围中麻醉自己,一旦发生外敌入侵,这些麻醉中的人们不仅不会奋起抗战,反倒会认为是一个警醒和解脱的机会,此时许多人会打着真仁真义的旗号,纷纷臣服或加入侵略者的队伍,很快便会导致国家覆亡。南宋亡于此;明朝亡于此;晚清在相当大程度上也是如此;抗战时期汉奸数量超过日军数倍,同样是如此。如果没有毛泽东和二战这个大环境,日本很有可能会继蒙古、满族之后,成为第三个统治中国的少数民族。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千万不要把秦桧篡改和抹黑历史看作是秦桧个人品质决定的,认为秦桧篡改宋朝历史只是偶尔的个案。其实,我们所看到的文字记载的历史资料,不能说百分之百至少也有百分之九十是假的,区别只在于有些是后来篡改伪造的,有些则是从源头就是假造的。并且越是当朝当代当事人留下的文字资料,假造的成分就越大,因为历史是极少数精英分子书写的,他们与历史和人民相对立的阶级地位,决定了不可能记载真实历史。不过在此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包括秦桧在内的历史篡改者,他们篡改历史的目的,是为了抹黑政治对手和敌对阶级,但是却不会抹黑和妖魔化本国家和本民族,这是历代统治集团编撰历史的共同底线。中华民族历尽艰难、饱经忧患,仍绵延不绝发展到今天,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留存下来的文明古国,与这个共同底线有很大关系。今天我们之所以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这个问题,就在于目前中国有人突破了这个底线。
目前中国史学界理论界篡改和抹黑历史的目的,已经不再是抹黑和妖魔化政治对手和敌对阶级,而是抹黑和妖魔化中华民族。他们绝不仅仅是抹黑和妖魔化文革、抹黑和妖魔化毛泽东、抹黑和妖魔化人民革命、抹黑和妖魔化社会主义,而是在抹黑和妖魔化13亿中国人、抹黑和妖魔化中华民族。我们说中华民族再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其中就包括这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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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8
张宏良微信公众号:zhanghongliang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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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篡改历史对后世研究岳飞的影响
转自:天涯论坛 作者:不详
南宋绍兴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由于奉行妥协投降政策的赵构、秦桧等当权者的暗算和陷害,爱国将领岳飞竟惨遭横死;十四年后(公元1155年),秦桧方才寿终正寝,这期间秦桧独揽大权 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秦桧还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
岳飞自从戎之日起,即以“光复失地、驱逐胡虏、恢复旧山河”为己任,而这与一味苟且偷安的宋高宗赵构及不惜卖国求荣的秦桧之流是不能兼容的。
虽然岳飞屡建奇勋,战功累累,但是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岳飞的功绩战果归档入他们编修的南宋“国史”呢?
据南宋的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
在岳飞生前据高位、手握重兵之时,秦桧尚且如此不遗余力地隐毁岳飞的战功战绩,则在岳飞惨遭杀害之后,秦桧独揽大权期间,秦桧及其同党篡改伪造史实的活动就更加肆无忌惮。
事实上,在冤杀岳飞之后,秦桧权倾朝野。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派他的养子秦熺去负责检修南宋的官史,并让其养子和其同党负责管理南宋的国史档案,这帮奸人毁掉了许多对秦桧不利的奏章诏书及其它文献,对有利于岳飞的文件档案也尽力销毁。而对于岳飞的许多事迹,秦桧奸党在由他们编修的南宋官史中又多加入了诋毁的成份,这帮奸佞还在由他们编修的南宋官史中故作曲笔,肆意篡改删削史料、颠倒事实以贬损岳飞。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养子伙同秦桧党羽明目张胆地大肆篡改史实,拼命掩盖秦桧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还不遗余力地贬损岳飞,甚至刻意删削隐瞒岳飞和岳家军的战功,虚构了不少对岳飞不利的东西,这些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宋史 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这条记载表明: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南宋国史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自此“无复有公是非”,而秦熺对南宋国史的篡改,也远不止于绍兴八年之后,此前相关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到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熺在绍兴十三年之前就将这部分国史的日历编撰完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绍兴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四七三《秦桧传》)
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绍兴三十三年南宋史宫张震上奏说:“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丙戌)。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挥尘后录》卷一)。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都是关于南宋高宗朝历史的重要史籍,两书作者分别是南宋史学家徐梦莘(1126-1207)和李心传( 1167 — -1244 年)。
从总体上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两书及其作者虽然都肯定岳飞,但是两书之中关于岳飞的许多记述,却是残缺不全、错漏百出,这其实是在相当程度上承受了秦桧专权期间大兴文字狱,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恶果。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料之一,此书虽然取材广泛,但主要还是以一千卷的《高宗日历》为底本。李心传在《高宗日历》的基础上,参考其他材料,将其删削成为两百卷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不过,李心传虽然精于考辨,但却笃信南宋官修国史、《日历》的某些记述,故南宋官史中不少曾被秦桧父子歪曲过的记述却没有得到更正,这就造成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关于宋高宗朝前期一些史事记载的失真。如对岳飞绍兴六年秋的一次北伐,相对其他史书的记载,岳家军的战绩就被缩小了许多。又如岳飞在绍兴元年冬的一次北伐,在与岳飞同时代的名臣李纲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记载,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却因袭秦熺所编南宋国史《日历》,对此一无所述。
尽管如此,但考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原文可以发现,李心传作为一位传统史家,即使是在因袭了秦桧养子秦熺编撰的国史《日历》等南宋官史材料的情况下,其治史态度也还是较为谨慎的。如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建炎三年十月辛卯条的注文中,李心传写下了如下一段话:“按:此《日历》乃秦桧领史院,秦熺为秘书少监时所修,张孝祥尝乞删改,疑未可尽信,姑附著此,更俟参考云。”综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全书,除了部分因袭官史的材料有待商榷之外,应该说是基本做到了秉笔直书。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桧专政以来,所书圣语有非玉音者。恐不足以垂大训。乃奏删之。”这说明秦桧及其党羽删削篡改南宋国史范围之广,甚至对于宋高宗亲口所说的话也敢加以篡改。宋高宗在位三十余年,有大量的语录,想从其中完全去伪存真,显然不甚可能。
谈及与岳飞相关的史料,则秦桧及其党羽删削篡改史料的影响更不可不查。
关于这一点,宋史泰斗邓广铭写道:“例如绍兴十年金人背盟南犯,南宋于出师抵御之前,先升迁诸大将的官职,日历中对韩世忠、张俊二人的新职均详为记载,岳飞的却独独不被载入,李心传便于这年六月朔日的记事下附加案语说道:「日历独不载岳飞除命,盖秦熺削之也。」现今以《会要》及《玉堂制草》增入。这证明李心传对于其时国史中关涉到岳飞事功的某些记载,已经不肯完全信任了。但是,因为秦桧父子及其喽罗日夜劳其心计于作伪灭真,牵合弥缝等等的工作上面,致使后来读史的人极容易为所蒙蔽,防不胜防,辨不胜辨,遂又不免入其彀中而不能觉察。所以,即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之中,其所载岳飞言行,因受奸党的欺弄,失于觉察,以至和官史同样诬枉失实的,为数也还不少。”
邓广铭还一针见血地指出:“由此可见,属于(南宋)官史系统中的诸书,其中关于岳飞和岳家军的记载,是包含有很多不可信据的成份在内的。”
就连以南宋皇帝圣旨方式公开颁布的诸大将升迁令,秦桧和秦熺尚能“削之”,那么岳飞递交给南宋朝廷的公文奏章战报,难逃秦桧极其党羽的篡改删销则是显然的。
据南宋的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
而且由于秦桧专权期间禁止私人修史,私人著述中涉及岳飞的记载,同样遭受了毁灭性的损失。邓广铭指出:“在属于私人著述系统的文集史册当中,其关涉及于岳飞和岳家军的事迹的,若按道理来推测,应当为数极其繁多。因为,从岳飞做小将官之日起,在他的军营中就聚集了不少的文人,到成为大将之日,更特别喜欢招揽学士大夫们,为他讲古道今,擘画参赞,所到之处总是座上之客常满。可以想见,这般居处在岳家军营中的文人学土们,对于这支军队的战绩,对于这位大将的风范,是必然会随时加以记录的。除此以外,岳飞对于其时军界和政界的前辈人物,不论其在朝在野,总不废「往还礼数」,在诸大将中且以他的「书辞」为「最勤」,是则在那般人物的著作当中,也必然会有很多和岳飞互相往复酬答的诗文书札之类。然而,在权奸秦桧的凶焰笼罩了南宋的小天下之后,特别是在岳飞因遭其猜忌而身被横祸之后,其时的学士大夫之群,有的为了希意迎合,有的为了避免祸端,便大都把平素与岳飞往还的文札和关涉到岳飞以及岳家军的记事,自动的加以焚毁删除,不再收辑刊刻于文集或他种著述之内。”
《宋史》虽撰修于元朝末年,但却是在原宋朝官修《国史》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故秦桧及其党羽篡改删销史实的影响在《宋史》中也有所反映。元朝所修的《宋史 高宗纪》主要根据南宋官修国史中的《高宗日历》写成(《高宗日历》、《高宗实录》等南宋官修史书已经失传),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则指出:“盖绍兴十二年已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二,绍兴八年九月乙巳注)。
关于秦桧极其党羽篡改删销史实、禁止私人修史的普遍影响,试以洪皓家书为例说明一下。
洪皓出使金国时被扣留,执节不屈,有宋朝苏武之称。考洪皓当时所居,当在冷山,“距金主所都仅百里”,便于他了解金国内部的实情。当洪皓在《使金上母书》中说道“顺昌之败,岳帅之来,此间振恐”。但是与洪皓的家书《使金上母书》的记载相比,《宋史》对洪皓在金国时向宋廷所传谍报的转述显然是刻意删除了“岳帅之来”这关键的一句,只说“顺昌之役,金人震惧夺魄,燕山珍宝尽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弃之。王师亟还,自失机会,今再举尚可。”
然而顺昌之败虽然惨重,尚不至于使金国惊慌到放弃燕地的程度,而在顺昌败后,兀术仍然继续战于河南地。况且宋军并非是在顺昌大捷之后立即撤军的,而是在顺昌战役之后,与金军还有一个多月的战事。这些都与“王师亟还”的记载略有抵牾。
事实上,直到岳飞击败兀术所统率的金国主力部队,兀术才被迫撤退,甚而放弃了汴京,故使金国陷于恐慌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岳帅之来”,然后“金人震惧夺魄,燕山珍宝尽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弃之”,庶几合理。
当洪皓从金国回到南宋时,“忠宣(洪皓的谥)还,因奏事,论至公(岳飞)死,不觉为恸”,谈到岳飞之死时,洪皓竟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致当着宋高宗赵构的面为岳飞遇害而失声痛哭,可见洪皓对岳飞的深厚感情。事实上,洪皓长期被金国扣留,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见到岳飞,他对岳飞的感情,无疑是来自于金人对岳飞的高度敬畏。正因为这一段屈辱的经历,洪皓更懂得一位使敌人敬畏的爱国将领对于国家的重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洪皓归宋时岳飞已经死于冤狱,而洪皓本人又早于秦桧而死,因而当洪皓在世之时,始终无法直接提及岳飞的战功。
综上可知,大量与岳飞相关的史料被销毁删改,岳飞和岳家军的战绩被秦桧及其党羽隐瞒掩盖,这些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留存下来的那些能够反映岳家军战功战果的原始史料的残缺不全。
岳飞身后二十多年,宋孝宗为岳飞冤案平反、按照惯例给岳飞赐谥之时,却遇到因秦桧及其党羽篡改历史所造成的困难:一方面,“人谓中兴论功行封,当居第一”(《金佗稡编》卷十四 《忠愍谥议》);另一方面,在议赐“武穆”谥号时,“因博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系安危,与夫立功之实,其非常可喜之太略,虽所习闻,而国史秘内,无所考质”。
也就是说,宋孝宗后来为岳飞冤案平反以后定谥号时,大家都一致认为岳飞功居第一,但这只是凭朝野传闻及众人的回忆和印象,而在由秦桧党羽编写的南宋官修史书中却无法查证,于是只好采取访问故将遗卒的办法,通过岳家军尚存的故将遗卒的回忆讲述来了解岳飞的事迹,“独得之于旧在行阵间者”(《金佗稡编》卷十四 《武穆覆议》)。足见岳飞的抗金事迹战功,被秦桧及其党羽湮没到了何等地步。
……
岳飞冤案平反后,岳飞三子岳霖开始收集整理与父亲相关的各种文献资料,未成而卒,岳霖临终时嘱咐其子岳珂:“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没。余初罹大祸,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见闻,访于遗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苟能卒父志,雪尔祖之冤,吾死瞑目矣!”
岳珂承继父业,将收集到的岳飞表奏、战报、诗文旧事、被诬始末资料,以及高宗给岳飞的御札、手诏,加上为岳飞辨冤的考证,以及根据时人著述旧闻而撰写的部分岳飞传记汇集在一起,编成《鄂国金陀粹编》和《鄂国金陀续编》,保存了不少关于岳飞的原始史料,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
《鄂国金陀粹编》和《鄂国金陀续编》中所收录的岳飞表奏、战报、诗文旧事,以及高宗给岳飞的御札、手诏等原始资料尤其珍贵。但是因为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及其党羽毁掉了许多对秦桧不利的奏章诏书及其它文献,对有利于岳飞的文件档案也尽力地删削隐毁,故我们不能排除在《鄂国金陀粹编》和《鄂国金陀续编》所留存的岳飞奏章是否已经受到秦桧及其党羽删削篡改史实的影响。
……
事实上,岳飞在绍兴十一年正月(1142年1月)被冤杀之后,岳飞家被抄,岳飞生前的所有奏折都被秦桧同党收去。岳飞冤案平反之后的淳熙五年(即1178年),宋孝宗诏见岳飞三子岳霖时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 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 岳霖稽首涕泣说:“仰蒙圣察抚念,故家臣不胜感激!”
接着,岳霖上疏请求归还宋高宗当年赐岳飞的御札、手诏以及岳飞的奏折,宋孝宗诏令准左藏南库还之。
而岳霖之子岳珂所著《鄂国金陀粹编》和《鄂国金陀续编》中收录的岳飞捷奏(也即得以留存后世的岳飞捷奏,包括上文所提到那些捷奏),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岳霖向宋孝宗要回的那些文件档案,而这些文件档案当初曾被秦桧同党从岳飞家收走。
由于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及其党羽毁掉了许多对秦桧不利的奏章诏书及其它文献,对有利于岳飞的文件档案也尽力地删削隐毁,故我们不能排除秦桧及其党羽销毁了许多反映岳飞战功战绩的捷奏,也不能确定留存下来的反映岳家军北伐战果的岳飞捷奏之原文是否已经遭到秦桧极其党羽的删削篡改。
而那些留存于世的反映岳飞绍兴十年北伐战功的捷奏,显然还需要旁证分析和考证推断。如果仅凭残存于世的部分捷奏的记载而否定岳飞绍兴十年北伐所取得的某些大捷的意义,显然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也是不合情理且十分不公的。
由于秦桧及其同党肆意篡改删销史实,以至于后世史官不得不东拼西凑地填补所缺失史实的记录,这些都给后世关心和研究岳飞及岳家军的学者大众们增添了不少困阻。
总之,由于秦桧专权期间对史实的删削、隐毁、篡改达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足以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因此应当引起后世关心和研究岳飞及岳家军的学者大众的注意。对于当时留存下来的资料,不应盲从,而应综合分析其来源,结合其他史料加以考证,并将秦桧删削篡改史实的影响加以考量,这样才能尽量客观如实地还原历史。
一些对史实一知半解的人想当然地误认为,宋孝宗志在恢复,即位之初,即平反岳飞冤狱,以礼改葬。所以对岳飞必然是大力宣扬,没有压抑岳飞事迹战功的道理。然而,这其实只是昧于当时政治形势的想当然的臆断猜想。
事实上,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退位之后,宋高宗赵构(1107年-1187年)以太上皇自居长达二十五年,这期间,也即赵构当太上皇期间(1162年——1187年),太上皇赵构仍很有势力。而宋孝宗(1162年——1189年在位)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及南宋主和派的现实压力,则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而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岳飞当年北伐的战绩。
宋孝宗对岳飞冤案平反也有所保留,他讳言冤案,不肯追究冤案制造者,甚至褒奖奸佞张俊,其原因和动机也是相当复杂而微妙的。太上皇赵构的影响非常大,这是众所周知、显而易见的原因。
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桧病死,宋高宗赵构方得以收回对宰相的任免权,却又让秦桧党羽万俟卨、汤思退等人继续执政。对于受迫害的官员,大多予以宽贷或平反,惟独岳飞例外。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国的单方面毁约以及金军的大举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主和误国之罪昭然若揭,抗战派再次得到人们的尊重和仰赖。此时,南宋抗金情绪重新高涨。
官员杜莘老上奏说,“岳飞,良将也,以决意用兵”,“文致极法,家属尽徙岭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为之出涕”,他请求“昭雪岳飞,录其子孙,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
太学生程宏图和宋芑也分别上书,说岳飞被“诬致大逆”,“则三军将士忠愤之气沮矣”,要求“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
倪朴草拟上书,说岳飞 “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要求予以平反。
大敌当前,正是迫切需要宋高宗赵构克己为国、激励士气之际。但宋高宗赵构既未罪己,也未罪桧,更没有昭雪岳飞,只是等到金军全面进攻之后,才被迫下诏:“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这一举措,仅仅是对受牵连的岳飞等人子孙家属略示仁慈而已,丝毫没有给岳飞平反昭雪之意。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宋高宗正当用人抗金之际,虽然需要激励军心人心,却仍无意于为岳飞平反(因为那样就是打他自己的耳光)。宋高宗只是下诏,将“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给岳飞和张宪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却须与并列,而将岳飞、张宪与蔡京、童贯等祸国巨奸并列,足见这个独夫用心之阴险,也暴露出宋高宗赵构的恶毒与狭隘。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自认为准备就绪,灭宋之谋便不再遮掩,金军开始大举南侵攻宋,“臣构”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临亡国的严峻形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赵构主动退位,开始当太上皇,接着,宋孝宗即皇位。
胸怀大志的宋孝宗即位之初,倾向抗金复国。知晓岳飞冤情的宋孝宗急于给这位曾经声名显赫的著名抗金将领平反昭雪,以收揽人心、鼓舞士气,故宋孝宗即位仅仅一个月,在没有对岳飞狱案重新审查核实的情况下,便急忙下诏给岳飞平反昭雪。
……
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宋孝宗的平反昭雪工作其实并不够彻底,而且还有不少保留。而对岳飞的尊崇褒奖也打了很多折扣。对受岳飞一案牵累者均予平反优恤,但对冤案本身则采取相对含糊、避讳的态度。
宋孝宗讳言岳飞之死是“冤案”,不肯追究岳飞冤案的制造者,甚至褒奖曾经参与陷害岳飞的奸佞张俊,——这些当然是有原因的!
宋孝宗的谥号为“孝”,可见他对宋高宗赵构的孝心。而在禅位之后,宋高宗赵构(1107年-1187年)足足当二十五年的太上皇才死去,这期间宋高宗不仅生活安逸舒适,倍受尊崇,而且还与南宋朝廷中的主和派臣僚联合起来,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
宋孝宗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现实压力,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
对于选中自己继承皇位的养父太上皇赵构,宋孝宗心存感激而刻意维护其体面,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宋孝宗对太上皇赵构还心存畏惧,对赵构长期提拔、培植的文官武将群体及其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也多有顾忌。
如果真要重新审查岳飞冤案,仔细追究冤狱制造者,追查凶手,彻底平反昭雪,势必触动宋高宗赵构和一大批文官武将后代的盘根错节的庞大关系网,这是宋孝宗所不敢冒险妄动的。
而在宋高宗和秦桧的长期打压之下,抗战派的人才凋零,而除了那些主和派(大多数是秦桧党羽),宋孝宗手下几乎无人可用。主和派经过宋高宗和秦桧的多年培育扶植,根基牢厚,而他们背后的主子就是太上皇赵构。
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宋孝宗自然更加小心谨慎,以免事情不可收拾。于是,宋孝宗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现实压力,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而不敢公开宣传岳飞当年北伐的战绩。
……
声名显赫的抗金名将岳飞的威名战功在其生前身后都是妇孺皆知,岳飞又是南宋时人公认的“中兴四将”之一,还是南宋朝廷追封的中兴异姓“七王”之一,但是宋孝宗却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岳飞的战功和英名!
乾道二年(1166年),也即宋高宗禅为当太上皇、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4年、岳飞遇害后的第24年,南宋朝廷评定了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由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的强大势力在作梗,宋孝宗当时并没有为抗金名将岳飞说话,以致岳飞指挥的著名战役居然无一处入选乾道二年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
既然早在乾道二年(1166年),南宋朝廷评定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之时,面对以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施加的巨大压力,当时还力主抗金的宋孝宗就没有为抗金名将岳飞说话,那么又过了十二年,也即到了淳熙五年(1178)给岳飞定谥号之时,雄心壮志早已消退的宋孝宗怎么还可能会刻意推崇抗战派代表人物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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