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继东:依法管理境外NGO的意义
2017年新年伊始,两个关于依法监管非政府组织(NGO)的新闻引起人们关注。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1月10日,俄罗斯司法部通报说,将俄罗斯非政府组织、斯维尔德罗夫州促进合法移民社会组织“涅列加罗夫涅特”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这是俄罗斯根据俄联邦《非政府组织法》对NGO加强监管,至此,俄罗斯已先后将155个NGO认定为“外国代理人”。
据统计,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的境外NGO有1000个左右,再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数量,总数可能已达6000个左右。由于某些西方国家的政府以及一些人或机构常年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因此解读为中国利用此法“禁止不同意见发声”,引起了一些国内外民众的误解。其实,真正深入了解中国为什么要出台这部法律以及此法的相关内容,凡是能做到客观、公正地看待问题的人都会明白,中国依法依规管理境外NGO绝不是刁难,更不是打压,而是为了促进其更加健康发展,有着多重意义。
首先,中国依法监管境外NGO,走出了以往在中国发展中困扰多年的无法可依的困境。从境外NGO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由于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一直是民政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其他问题经常出现管理真空。虽然后来相继出台《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了一些相关规定,但境外NGO的相关活动一直未被正式纳入中国现行法律体系。正因为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法规,当前中国境内的境外NGO存在人员管理无序、资金使用混乱、发展方向不明等众多问题,甚至有的境外NGO根本没有在中国进行注册登记。
其次,中国依法监管,是为了给境外NGO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活动提供更好的保护。对于境外NGO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其所做出的贡献,中国政府一直是肯定的,并积极推动其依法健康发展。这部法律也明确规定境外NGO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也是依法引导和规范境外NGO在华活动、依法保障境外NGO在华活动的重要举措。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这部法律的出台还将大大促进境外NGO合法、有序地参与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建设,更有力推动中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更多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了解。
再者,中国依法监管是为了避免个别境外NGO在中国的非法活动影响整体发展。这些年来,虽然大多数境外NGO对促进中国的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些境外NGO无视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和有关法规,大肆宣扬西方错误思潮,从事了不少与其主业无关的政治活动,更有的境外NGO在中国推动“颜色革命”,严重危害了中国的国家安全,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利益。这必然对行业的整体发展产生不良甚至恶劣影响,对其他合法活动的境外NGO也是非常不公平的。
中国依法监管境外NGO也是借鉴其他国家经验采取的通行做法、经验。当前,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在对境外NGO进行依法管理,这是大势所趋。
(来源:环球时报;作者:朱继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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