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 :毛泽东对中国农村工业化道路的探索
这是华西人昔日花3000元首办的小五金厂(1969年8月摄)。新华社发(陈宝金摄)
〔摘要〕20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了发展农村工业的战略思想,开始了对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的探索。他从实现国家工业化、缩小工农及城乡差别、转移农业过剩人口的角度分析了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性,并将人民公社作为农村工业化的基本组织形式。当经济形势发生困难时,他又很快对农村工业进行了调整。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的探索,为今天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所谓农村工业化,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发展农村第二产业,使多数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近年来,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时,政府、学界,尤其是农民,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集在农村工业化道路上,普遍认为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须大力发展农村工业。
早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就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了发展农村工业的战略思想,开始了对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的探索。毛泽东有关农村工业化的思考和实践,为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也为今天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毛泽东对走农村工业化道路必要性的思考
(一)发展农村工业,是调动地方积极性、加速工业化进程的需要
从1953年开始,以工业化为中心的三大改造进展迅速,原计划用10到15年完成,实际到1955年底就基本实现。但是,我国工业和先进国家对比,仍然很落后。在此形势下,毛泽东产生了要加快工业化步伐、加快经济发展的想法。然而,仅靠中央一个积极性,难以实现这一目的。这就使毛泽东做出了在中央办工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地方工业的重大决策,而在地方工业中,乡办、合作社办工业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时,各省、市、自治区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极力要求发展地方工业。但他们有两个顾虑:一怕中央不准他们搞;二怕等工厂搞起来后,被中央收走。针对这种情况,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中央要发展工业,地方也要发展工业”。同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指出:“农产品加工业不宜过分集中于城市”,“不宜在城市过多地发展碾米、轧花、榨油等加工厂,除了给现在加工厂供应必要的原料以外,其余的农产品应该尽量由当地乡、镇加工或由农业合作社分散加工”。到了1958年1月,毛泽东在南宁会议上提出地方工业产值要超过农业产值。他说:“地方工业超过农业要多少时间,五年?十年?要做一个计划。”3月,毛泽东主持召开的成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提出发展中央工业和发展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要求以五年到七年的时间,各省和自治区要使本区的地方工业的总产值赶上或者超过农业总产值。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确定了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实行中央工业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工业发展方针。为落实这一方针,实现成都会议所确定的目标,各省、县、市争相开始搞地方工业,其中乡办、合作社办工业被视为必要手段之一。
从开始的单一发展中央工业,到后来的中央工业与地方工业齐头并进,再到最后的中央工业、地方工业和农村工业同步发展,毛泽东对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认识不断深化。这也体现了毛泽东发展农村工业的初衷,即:发挥两个积极性,以局部带动整体,把中国工业化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加快工业化的步伐。
(二)农村工业化是缩小工农、城乡差别,促使农民富裕的主要手段
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实现由落后农业国向先进工业国的转变,我国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是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的,使我国迅速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这种工业模式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比较明显的就是拉大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使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农民比较贫困。毛泽东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忽视,他始终关心农民生活的改善,急于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一方面反复强调重视农业生产,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另一方面希望依靠农民自身力量,从农村内部找出路,提出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方向。
首先,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不能一直建立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个不同所有制的基础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矛盾,实际上是工农的矛盾”。而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克服两种所有制之间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在人民公社内大办工业,实现“公社工业化”。毛泽东提出人民公社的发展“为我国人民指出了农村逐步工业化的道路,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全民所在制的道路”。
其次,在物质上,毛泽东认为:“不完成两化(指公社化、农村工业化)商品不能丰富。”也只有“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这才是真正的联盟”。因此,毛泽东要求通过发展农村工业,把农民变成工人,“使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各公社都要有自己的经济中心”。
第三,从文化上来看,毛泽东认为缩小城乡生产力水平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改变农民封闭落后的意识,用先进的思想改造农民的小农意识。他认为,在农村中发展工业,实现农村工业化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只有农村发展工业,才能推动农村现代化技术的利用,才能使农民有接近工业的机会,大规模地普及和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让农民学习到先进的工业管理知识,从而改变农民的落后意识和农业生产方式,最终缩小工农、城乡之间的差别。
在毛泽东看来,农村不发展工业,农民就不可能走向富裕,农村落后面貌就难以改变,共产主义就不可能最终实现。他把农村工业化看作是克服重工业优先战略弊端、缩小工农和城乡差别的一大法宝,以此创建“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新型社会组织。
(三)农村工业化是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毛泽东十分重视对中国国情的研究。他认为“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在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里,虽然“地大物博”,但是我国人均占有自然资源并不丰富,而且城市工业不发达,农村“经营方式落后”,这就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困难。毛泽东正是从这个国情出发,在探索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的过程中,提出发展农村工业,大量吸收农业过剩人口的思想。
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开始注意到农业人口的转移问题。他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这一时期,毛泽东吸收农业过剩人口的思想跟西方工业化中吸收农业过剩人口的思想基本一致,尚处于早期阶段。
1956年,中国农村经过土地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两次巨大变革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同时由于农具改革运动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其结果就是有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如何解决他们的出路?毛泽东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农民生活的改善,要靠自己生产,国家不能给他们发工资”。他提倡要组织农民“发展农业和副业相结合的互助”,要帮助农民成立“各种副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合作社”。这一时期,毛泽东吸收农业过剩人口的思想已经从早期的农民进入城市的思想,转变为在农村中通过发展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就地解决,它比早期的思想前进了一大步。
1958年,随着我国城市工业的蓬勃发展,需要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作为城市工业的后备军。这就使我国出现了农业人口第一次由农村向城市大量转移的现象。由于城市人口陡增,衣食住行供应有限,再加上三年自然灾害,不得不于1961年开始精简职工,动员城市人口下乡,到1963年,共有2000多万人口由城市向农村逆转。这种现象的出现,揭示了我国城市吸收农业过剩人口的能力非常有限,也说明我国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人口转移的老路。1959年底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他提出:“在农业区,我们也要搞工业。”至此,通过发展农村工业来吸收农业过剩人口的思想,最终在毛泽东脑海中形成。
毛泽东把中国农村发展的方向定位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这是符合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而从中国农业人口过剩和工业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出发,毛泽东又认识到这种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农民自身,这又有别于西方工业化国家农民依附于工业发展的情况。
二、毛泽东对农村工业化组织形式的选择
在1958年以前,我国农村工业基本上是自给性的手工作坊式的手工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工业。而且,随着国家对重要农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农业社的副业活动由于原料困难而举步维艰。在发展地方工业时,虽然也提倡发展乡办企业、合作社办企业,但为数很少。农业合作社办工业,遇到了资金薄弱、劳力不足、规模狭小的困难。怎样克服这些困难呢?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毛泽东从中看到了希望。认为人民公社不仅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而且可以利用其“一大二公”的特点大办工业。
1958年11月,在《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1958—1972年)初稿的批语和修改》中毛泽东首次提出农村工业化的命题,并将人民公社这种农村基本组织形式作为农村工业化的具体组织形式。他指出:“我国人民面前的任务是:经过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其中的“公社工业化”就是与“全国工业化”相对的“农村工业化”。11月10日,在对《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修改和信件中指出:“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即机械化和电气化)。”12月10日,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肯定了公社工业化的发展,明确指出:“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公社工业的发展不但将加快国家工业化的进程,而且将在农村中促进全民所有制的实现,缩小城市和乡村的差别。应当根据各个人民公社的不同条件,逐步把一个适当数量的劳动力从农业方面转移到工业方面,有计划地发展肥料、农药……以及采矿、冶金、电力等轻重工业生产。”“人民公社的工业生产,必须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首先为发展农业和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服务,同时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服务,又要为国家的大工业和社会主义的市场服务。”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农村工业化问题,并对公社工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都明确地进行了说明。
在“人民公社大办工业”的口号下,许多公社开办了一批小型工业企业,同时将原来农业合作社办的工业企业和3万多个农村手工业社转为公社企业。到1959年底止,全国有社队企业70万个,从业人数1800万,工业产值达到100多亿元,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由此形成了中国农村工业化的第一次高潮。
1959年初,毛泽东在察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问题并开始着手纠正时,仍对社队企业寄予殷切期望。在2月2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他指出:“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是一个把较穷的生产队提高到较富的生产队的生产水平的过程,又是一个扩大公社的积累,发展公社的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实现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过程。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三、毛泽东对社办工业进行的调整
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进,社办工业开始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毛泽东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主要有三方面:(1)社办工业大多是靠刮“共产风”、“平调风”发展起来的。毛泽东1959年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1959年7月在庐山会议上说,刮“共产风”,主要是县、社两级干部,特别是公社一部分干部,刮大队和小队的,这是不好的,群众不欢迎。毛泽东决定在全国开展算旧账工作,进行退赔。(2)社办企业缺乏规划,发展过快、过猛。毛泽东1959年在第二次郑州会议讲话中说:“公社和县兴办工业是必要的,但是不可一下子办得太多。”1961年毛泽东在八届九中全会上说:“搞了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工业,大办社有经济,大办土铁路,取得很大成绩,不容抹杀,但怎样能那么大办?”(3)靠大搞群众运动大办社办企业,大量占用农业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毛泽东在1959年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分配也有很不合理的地方。这就是用于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劳动力一般太少,而用于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的人员一般太多。这后面三种人员必须加以缩减。”
从1959年开始,粮食连年大幅度减产,全国出现了饥荒,工业产值也大幅下降。迫于当时严峻的客观现实,毛泽东提出对社办工业进行调整。1960年11月,由毛泽东审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规定:“凡是做为公社派出机关的管理区(生产大队),应该集中全力做好对生产队的检查督促工作,不要直接经营生产企业。已办的生产企业,分别下放给生产队或者上交给公社经营。”1961年,毛泽东又提出社办工业以生产小队为主,他说“今后社队办起来的东西,不是大办,是小办,以生产队为单位,大办只能生产队。”1962年9月,中央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11月,中央又在《关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中提出:“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地不办企业,不设专业的副业生产队。原来公社、大队把生产队的副业集中起来办的企业,都应该下放给生产队经营。”
根据有关政策,原有的社队企业被迫实行关、停、并、转,把在“大跃进”中无偿集中起来的财产,归还给生产队和村。农村工业的发展由此进入低谷,社队企业数量由1959年高峰时的70万个减少为1963年历史最低点1.1万个,产值则由100多亿元减少到仅4.2亿元。经过这次调整,社队企业虽然大部分被停办了,但这并不是说已被毛泽东看准的振兴农村经济的道路就被否定了。1966年5月7日,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说:“农民以农为主”,“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1975年9月27日,毛泽东看了浙江一位干部建议中央支持农村办工业的信,批给邓小平等同志:“请考虑,此三件可否印发在京各中央同志。”邓小平将毛泽东的批示,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到全国县以上各级党组织,这表示毛泽东、中央同意继续发展社队企业的意见和看法。1975年由毛泽东批准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华国锋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的总报告中说:“社队企业的发展,使公社、大队两级经济强大起来,有效地帮助了穷队,促进了农业生产,支援了国家建设,加速了农业机械化的步伐。”“各地党委应当采取积极态度和有力措施,推动社队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从“文化大革命”时期这几件事可以看出毛泽东对社队企业支持的态度,这说明他从中国国情出发,把希望还是寄托于社队企业。在此思想指导下,社队企业顽强生存下来并再次获得发展。到1976年社队企业发展到111万个,工业产值达到了243.5亿元。这就为新时期农村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培养了人才,开拓了道路,积累了经验。
四、经验和启示
这是华西村昔日的一家小商店(1969年5月摄)。新华社发(陈宝金摄)
(一)农村工业化对于中国工业化的实现和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知识经济,这是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工业化作为承上启下的阶段不可逾越。城乡工业都是国家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一发展城市工业会出现二元经济结构,制约国家工业化的最终实现。对我国来说,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农业国改造为工业国的关键就是农村工业的发展。只有占人口多数和国土绝大部分的农村走向工业化,农村过剩劳动力得到妥善安置,整个国民经济的工业化、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
基于对中国国情的分析,毛泽东既坚持优先发展城市重工业的战略,又在想方设法利用可能条件发展农村工业。他所认知的工业化标准,不是单一的工业总产值的增加,而是将人口就业结构包括在内的。他一直努力想改变占人口多数的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状况。虽然毛泽东希望在我国消灭工农、城乡差别,实现农村工业化,人民共同富裕的理想,在实践中并不完全成功,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他。因为,他的理念———农村必须工业化,无论如何在方向上是对的,设想也是科学的。
今天,我国工业化水平已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农村经济形势也比以前任何时候好,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落后的面貌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如果按照毛泽东的工业化标准,即以人均GDP和就业结构标准来衡量,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要最终实现工业化,实现国民经济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还须大力发展农村工业,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需要、得到农民拥护的农村工业化的新路子。
(二)农村工业化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中国变革小农经济、发展农村工业化,都必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主义是多数人共同富裕和普遍幸福的社会制度。毛泽东第一次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他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指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总之,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是社会大多数人的共同富裕和普遍幸福。
毛泽东提出农村工业化口号的出发点,在于解决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与落后农村、农业现实之间的矛盾,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缩小工农、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在发展农村工业的过程中,他始终坚持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这也是当他发现大办社队企业影响到农村经济和农民的生活时能够及时做出调整的原因。从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的命题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和工业化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社会主义是工业化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他坚持共同富裕、造福农民的社会主义方向绝对是正确的。
当前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情况,但在根本方向上我们始终不能动摇:社会主义农村工业化的根本目的是让多数农民受益,而不是使少数人从中获利;是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而不是以牺牲农村土地、破坏农村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单一GDP的增长;是要使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将劳动力、小块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集中起来进行合作经营,而不是听凭小生产两极分化。
农村工业被称为“草根工业”,富有顽强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还是现在各地农村涌现的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但是,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因而加强对农村工业化问题的系统研究,掌握认识农村工业化的一般理论;认识农村工业化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关系;认识乡镇企业在推动我国农村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都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本文是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毛泽东思想生平研究分会2011年年会暨“毛泽东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术研讨会入选论文)(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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