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点赞的塘约合作化新实践有什么指导意义
编者按:3月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说到:我是在《人民文学》杂志上看到《塘约道路》的,后来《人民日报》也发表了一篇。塘约做到这样,关键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是新时期的大寨。我看了那篇文章,留下深刻的印象。
俞正声主席指出:塘约精神还是不简单,还是要发扬。发现这种典型,然后鼓励这种典型。
那么,俞正声点赞的塘约合作化新实践有什么指导意义?我们特转发《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这篇文章,供大家参考!
[摘 要]中国农村改革近40年来,农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农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背景下新的“三农”问题日益凸显。贵州省安顺市塘约村在2014年灾后走出一条组织起来、重新实现合作化的新路,破解了新“三农”问题。塘约合作化实践的启示是:在农村改革发展长期实行的确立农民对集体经济的财产权利、调动农户积极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大引导农民合作化的力度,实现邓小平所说的“第二个飞跃”。在这一过程中,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塘约道路》讲述的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村2014年大灾之后,在市委和区委的指引下,村党支部带领全体村民成立合作社,通过集中土地统一经营,奋发图强,在两年时间里不仅重建家园,而且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建设了一个美丽乡村。报告文学家王宏甲原取书名是《重建家园》,后来改名为《塘约道路》,应该是希望读者从塘约村得到有关农业和农村发展道路的启示。该书详细描述了塘约村的变化过程,而且特别指出了指引塘约村变化的思想资源——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这使得我们今天有必要再次从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大脉络中,来探讨解决“三农”问题和邓小平关于农业要实现“第二个飞跃”的路径。
一、重新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思想的核心基础是在党的领导下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个思想的根据是中国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把农民组织起来既是组织革命大军的需要,也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这个思想成为决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的主要依据之一,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继续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经历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1955年5月17日,中央召开华东、中南、华北地区15个省市委书记会议;7月31日,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10月11日,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闭幕会议上,毛泽东就农业合作化问题做了3次重要讲话;又于当年9月亲自动手编写《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书,并对书中所选文章写了19篇按语;当年12月,再对此书进行重编,对原选121篇材料删去30篇,新选材料85篇,对9月所写的按语加以修改,又亲自撰写序言和按语85篇,更名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些著述反映了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主要思想。
农业合作化是一场深刻的生产关系的变革,是我国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举措。土改以后,广大农民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但“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搞社会主义,就是要教育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才能避免两极分化现象的发展,才能使缺劳动力和仍有困难的农民也能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农业合作化的优势,就是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抵抗生产中的各种风险,因为“一切劳动农民,不论是哪个阶层,除了组织起来集体生产,是无法抵抗灾荒的”。只有合作化,才能够帮助一切缺乏生产能力和有困难的农民,因此“一切合作社有责任帮助鳏寡孤独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和虽然有劳动力但生活上十分困难的社员,解决他们的困难”。合作化以后,“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因此,合作化开启了这样一条单个小农经济无法做到的道路: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抵御各种风险,避免两极分化,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深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收入,为农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福利。
农业合作化也是一场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相适应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只有农业合作化,才能大规模地使用农业机械、化学肥料、工业化的能源,实现农业机械化。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这两件事是结合在一起的。
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不只是在经济上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也是在政治上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因此,“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在这个意义上,农业合作化不仅是一条为广大农民群众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也成为党执政、国家政权不断稳固的经济基础。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思想中最核心的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主体观。毛泽东从河北遵化县王国藩领导的23户贫农、只有3条驴腿的“穷棒子社”的事迹中,看到了我们国家的形象,并从中引申出我们国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道路。毛泽东指出:“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 这个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观揭示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动力,也揭示了党的群众路线中关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依据。在毛泽东看来,农业合作化与整个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一样,并不是等待生产力等客观条件完全具备、农民能完全接受的条件下才去进行,而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农村中具有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贫苦农民,让他们在了解整个国家命运的基础上掌握自己的命运,使他们在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路线的指引下去创造未来。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重视在财产权利与按劳分配基础上的互利合作,又要看到合作化所激发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后者是用市场经济、产权理论所无法解释的。
毛泽东认为,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党的领导特别重要,他特别选了多篇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合作化的材料,如《湘潭县清风乡党支部帮助贫苦社员解决困难》、《凤冈县崇新乡是怎样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乡、村干部有能力领导建社》等,并亲自撰写按语,强调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合作化过程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塘约村的实践表明,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对于中国农村要实现的“第二个飞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重新学习邓小平关于农业、农村“两个飞跃”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改革,即把原来集体所有、集体统一支配的生产资料改为集体所有,但承包给农户经营。这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其成就有目共睹。但所遇到的问题也逐步凸显,可以叫做新历史条件下的“三农”问题: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大潮面前,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地处于高风险和低收入的状态。它表现为,农业占整个GDP的比重不断降低,农民中的收入分化加剧,一部分农民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农村也在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不断被边缘化和凋敝,成为“空心村”。农民的家庭支离破碎,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十分普遍;农民的精神生活贫乏;宗族势力兴盛;大操大办、歪风邪气抬头;宗教迷信蔓延等。这些新的“三农”问题不断地提醒人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解决好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农民脱贫增收问题,还要解决好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条件下农村的一体化发展问题,避免农村的空心化、边缘化,避免成为环境与精神文明的洼地,使农村能够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地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巩固工农联盟,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需要解决的一个历史性任务。
邓小平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1990年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这里所说的“第二个飞跃”,应该包含了要解决好上述这个历史性任务的内容。但如何实现这“第二个飞跃”需要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寻求突破。
其实,在全国并不缺少长期坚持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的典型。目前大约有7000到1万个行政村,以及河北晋州市周家庄、西藏双湖县嘎措乡2个乡,依然坚持着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模式。
从实践来看,这些坚持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的乡、村,不仅比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其他农村更早、更好地实现了共同富裕,而且乡、村内的各项公共建设、环境整治、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都走在了整个农村的前列。不管是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在这些乡、村都实现了。但是,在整个“三农”工作的全局中,这些乡、村还只是作为少数的例外,它们的经验并没有从“发展道路”的高度来加以总结,更没有把它们与中国的整个农业、农村要实现邓小平所说的“第二个飞跃”联系起来。
然而,在现实的“三农”问题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和农村发展道路已经到了需要探索实现“第二个飞跃”的时候,塘约村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如何实现“第二个飞跃”的重要启示。
三、塘约合作化实践的启示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村原先是一个较为贫困的村。全村921户、3300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承包到户的耕地1572.5亩,经承包地确权后实为4862亩。农民的农业收入有限,全村1400个劳动力,最多时有1100人外出打工。2014年受灾之前,全村人均收入大约在4000元左右,村里还有部分贫困户。2014年6月3日,塘约村遭受百年未遇的特大暴雨灾害,许多房屋、田地被冲毁,道路被冲垮,村民们一下子变得一贫如洗。
大灾中,安顺市委书记周建琨来到塘约村,要求党支部把村民重新组织起来,再闯出一条重建家园的新路来。周建琨的话不仅给塘约村的干部群众树立了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更是把村党支部的眼光引向了今后怎么发展、走什么路上来。塘约村的干部们体会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没有人再捆住农民的手脚,农民的浑身劲都使出来了,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拼命挣钱,但这并没有让农民富起来,更谈不上共同富裕,反倒使家庭变得支离破碎,留下一堆社会问题。农业收入下降和外出打工还导致30%的土地抛荒。一家一户的农民无力抵御市场和自然的风险,一遇到天灾人祸,很快就跌入贫困。塘约村负债的村民达到了30%。新“三农”问题使塘约村的干部们意识到,面临的问题不只是灾后重建,更重要的是发展道路问题。
6月5日,塘约村党支部遵照市委书记周建琨的意见讨论了一夜,结论是“单打独斗没有出路”。会议决定由党支部牵头成立合作社,把全村分散的人都组织起来,抱团救灾、抱团发展,把全村的土地都集中起来,统一经营,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利用村里既有的人才搞运输业、建筑业。
这样,塘约村结束了30多年来搞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重新走上了组织起来的合作化道路。值得重视的是,无论是安顺市委,还是塘约村党支部,都不约而同地从毛泽东关于合作化的思想中来寻找农村发展的出路。安顺市委还专门把毛泽东在1955年为《中国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一书所写的按语专门印成单行本,由市委带头组织干部学习。
塘约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的合作化,在本质上体现了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的优势和社会主义合作化的特征。
塘约村搞的合作化,目标明确指向共同富裕。我国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至2016年11月全国注册的合作社已有177.4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的40%。但相当部分是“空壳社”,即有合作社之名,并无合作之实。塘约村所在安顺市平坝区的210个合作社中,真正运行的有122个,“空壳社”88个,占41.9%。“空壳社”的情况在各地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运行着的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基本都是按照“强强联合”模式,即以资源优势互补为基础组成的。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使然,但也无法避免农民中的两极分化进一步扩大。
塘约村党支部决定搞的是包括全体村民在内的“强弱联合”。塘约村的党总支书记左文学指出:“强强联合,可以使富的更富。强弱联合,强的帮弱的,才能同步小康。”“强弱联合”,就是毛泽东提倡的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道路,当年王国藩领导的“穷棒子合作社”就是典型。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强弱联合”并无优势,但这不是市场经济逻辑的产物,而是社会主义道路的体现。它的优势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把人民群众作为最宝贵的力量源泉,通过组织起来产生出集体化力量,以及所激发出来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这就是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思想的核心。
塘约村所选择的道路,也为实现邓小平关于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思想提供了启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在一个历史阶段内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但无法解决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条件下的“三农”问题。农民重新联合起来走集体经济的道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这种联合主要不是因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是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条件下,为避免农村不断被边缘化和农民自身的两极分化,依靠集体的力量来追求共同富裕。新时期的“三农”问题并不能靠进一步的市场化和新型城镇化、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让农民进城入户来解决,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使农民掌握自己的命运,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塘约村的实践表明,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巨大压力下,农民中孕育着一种走合作化道路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大灾之后,在当地党委的指引下,这种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了出来。塘约村搞的“社村合一”的合作社,覆盖了所有村民,是由一批比较有能力的共产党员,把包括最困难群众在内的农民都组织起来,带领大家一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是毛泽东指出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塘约村的实践告诉我们,国家在“三农”领域所推行建立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对承包地进行确权办证的改革,在重走发展集体经济的道路之后,这些政策发挥出巨大的积极作用。比如,塘约村不仅对承包地量化确权,而且对农民宅基地、承包的山林、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财产权、小水利工程产权都进行了确权。通过确权,搞清楚村里耕地面积不是当年承包给农户的1572.5亩,实际上是4862亩。通过确权,塘约村纠正了村民建房侵占集体土地、种地侵占集体沟渠、开荒侵占集体荒山的现象。通过确权,塘约村实现了“一清七统”。“一清”是集体和个人产权分清了。“七统”是做到了全村土地统一规划、产品统一种植销售、资金统一使用管理、村财务统一核算、干部统一使用、美丽乡村统一规划建设、村民红白喜事酒席全村统一办理。这不仅为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创造了条件,也运用集体的力量改变了农村遇事大操大办的陋习,净化了农村的风气,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这些经验表明,解决好农村发展道路是核心问题,发挥好确权的作用要以解决发展道路问题为前提。
塘约村选择的重新走合作化的道路,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的积极性。政府对灾后重建提供了修路的物资,而村民们自带干粮以义务工的方式争先恐后地投劳,先后修好联结全村10个自然村的道路,并用28天时间新修出一条直通乐平镇的4公里柏油公路,为今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村民在合作化过程中所迸发出来的积极性,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难以想象的。难怪塘约村党总支书记左文学说:“什么资源最好?人民的资源最好!”
塘约村的合作社很快发展成农业和运输、建筑等多种经营并举的集体经济,到2015年村人均收入就达到80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0万元,村民在合作社里都能就业,贫困户很快脱了贫。塘约村党总支带领村民用两年时间使村庄道路、村容村貌、村民的精神状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一个在安顺市委和地方党委领导下,由塘约村党组织带领村民实现邓小平所说的“第二个飞跃”的实践,即村民通过重新组织起来,实现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建设起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6年4月13日,安顺市委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塘约村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暨山地农业现场观摩会。7月28日,贵州省召开“全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大会”,塘约村成为6个被观摩的村之一。塘约村的经验正在安顺市、贵州省得到推广。随着王宏甲《塘约道路》一书的出版,塘约村的经验也在全国引起广泛的注意。
四、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路径需要新的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塘约村的实践在今天并不是孤立的。在当下“三农”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各地农村出现了一批通过走合作化道路来摆脱“三农”问题困境的案例。仅笔者走访过的就有山东省泰安市大陡山村、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板楠桥村、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东升农场、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陶店村。在全国各地还有一些这类案例的报道。这些在长期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开始重新以村为单位搞合作化的案例在方式和程度上虽有差别,但共同点都是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通过把生产资料重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通过合作化来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和增强农村的发展活力。这些村虽然还只是少数,但与长期坚持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的乡、村一起,反映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过程中,已有部分乡、村在为实现邓小平所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提供了经验和路径。
当今“三农”问题的凸显和包括塘约村在内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例子给我们的启示是:我国长期实行的以确立农民对集体经济的财产权利、以调动农户积极性为主的农村改革发展路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农村的改革发展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大引导农民重新走合作化道路的力度,为实现邓小平所说的“第二个飞跃”开辟道路。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一个重大课题。而要实现这个转换,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值得认真学习。
(作者:周建明,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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