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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作者:郭喜林 发布时间:2021-08-14 10:18:18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人民网2021年8月13日)。

  应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历史文物的依法保护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聪明智慧结晶,一旦失传将会给子孙后代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而且将严重破坏悠久历史文化遗产所形成的体系。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属于会说话的历史文物之一;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需要有人继承和保护。继承不是简单模仿,而是融入于心的精雕细琢,不能违反传统的制作工艺,更不能用当代的现代化制作工具和设备代替手工工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文件,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不能有丝毫怠慢。而且,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认真组织专家学者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摸底调查,以防应当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保护;而且,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实施方案,并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与责任人签订工作责任制,才能使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得到依法保护和利用。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继承人,职能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金支持和奖励,并明确具体保护责任与义务。对于能够向公众展示和提供展览服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并让公众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与保护工作,让公众在精神愉悦中学习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和保护技能,让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而且,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其他国家进行文化交流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便进一步促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

  各级地方监管职能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机关形成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联动机制。对故意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实施严厉打击,绝不心慈手软。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对于积极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建立完善的许可制度。既要依法进行认真审核,又要依法依规给予积极支持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必须突出它的公益性,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不能给周围居民造成生活方面的不利影响。所以,在展馆的选址方面必须坚持不扰民的原则。只有不扰民,才能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与自觉保护。

  而且,国家监管职能部门必须给各级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部门制定出依法履职尽责的责任清单,并建立考核与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只有多管齐下,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狠抓贯彻落实,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才能抓出成效来。

  2021年8月13日下午16:20~17:20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孟营街327号7号楼1单元4号 郭喜林

  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工作单位:新乡市新运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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