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11月26日下午,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大校答记者问。
记者:我们注意到,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全面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请发言人进一步介绍该法有关情况?
任国强: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习主席签署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这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是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大举措。
退役军人保障法突出参战导向、基层导向、边疆导向、能力导向,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例如,通过完善安置方式、加强安置保障、树立安置导向,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通过完善退役前教育培训和教育优惠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就业支持、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叠加普惠与优待、确定优待范围、强化荣誉激励,加大退役军人优待褒扬力度;通过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制度。
“爱我人民爱我军”。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值得倍加关心、倍加爱护。从军期间,他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保家卫国,做战斗力建设的主力军;回到地方,他们不负时代、不改初心、回报人民,成为国家发展的生力军。我们相信,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施行,广大官兵和退役军人深切体悟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怀厚爱和期望重托,必将奋进新时代、成就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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