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对台部分农产品进口零关税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8日表示,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于2005年8月1日和2007年3月20日起,分两批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有力帮助台湾农产品开拓大陆市场,台湾农渔民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但赖清德当局上台以来,顽固坚持“台独”立场,不断进行谋“独”挑衅,升高两岸敌意对抗,阻碍两岸交流合作,至今仍单方面限制大陆1000多项农产品输入,严重损害两岸同胞福祉。鉴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台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我们对此表示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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