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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源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关键

作者:记者 邱玥 发布时间:2018-05-09 09:33:44 来源:光明日报 字体:   |    |  

  我国村庄量大面广、分布散、涉及类型多,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复杂,不同地区情况差异较大。如何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相关问题,中国城市科学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方明近日接受了本报专访。

  记者:当前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现状如何?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方明:过去农村垃圾遍地,因得不到及时清运、处理,加之农村污水处理长期不被重视,导致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现象普遍存在。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等原因,我国农村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表现为垃圾总量大、责任不清、方法不当、村民参与不足等。一些地区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存在着盲目套用城市环境治理思路的现象,缺乏资源化利用与系统规划,如有的地区采用了城市集中管线式处理方法进行农村污水处理,在推高成本的同时,也减弱了处理效果。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有没有好的解决思路?

  方明:我认为源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要把问题就地、就近消化,这样一方面更符合大自然本身的特点,另一方面也能解决农村面广、村庄分布散、垃圾污水规模小的难题。

  就农村垃圾处理而言,传统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集中处理方式,虽然直接成本最低,但是运输成本、生态成本、用地成本、资源利用成本全部加起来的代价很大。加之焚烧会引起大气污染,填埋则占用土地、污染水源土壤,对我国大部分农村来说,这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从源头减量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农村的垃圾有两类,一类来自城市,如塑料(各种包装、农药瓶、地膜)、玻璃、金属制品、电池、旧电器;一类来自农村自身,以树枝菜叶、餐余食品、禽畜粪便为主,还有泥土、建筑垃圾。我们应该对这些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农村产生的垃圾留在村里处理,其中80%至90%的垃圾属于可降解的有机物和建筑垃圾,可以用传统的方式堆肥降解或重新利用。来自城市的垃圾应运回城市处理,其中10%至15%的城市垃圾可以定期回收利用。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垃圾总量,另一方面也将极大地降低转运成本。

  在污水处理方面,也要按就地处理、源头处理的思路妥善进行。我国农村住房分布较散,特别是一些南方地区或山区,住户之间距离很远,用集中式污水处理很不经济。有些农村地区用水量并不大,往往污水还没流到污水处理厂,就在管道中干涸了。而无论是纳入城市管网或建设农村集中污水处理站,户均建设费都在一万元以上,一些山区甚至高达几万元。此外,部分农村地区空心化严重,村民数量还不足总人口的一半,造成设计和实际运营上的严重不匹配。

  因此,我建议农村地区要多利用自然沟渠、湿地等生态系统,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方式,分户、就地处理生活污水。目前一些地方采用分户处理的新技术,户均建设费可以控制在3000至5000元,投资额低的同时,还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运营灵活。自己的污水处理设施建在自家院子里,村民会更加爱护,维护费也降低了。

  记者: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们具体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方明: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多鼓励绿色生活方式;明确垃圾产生责任,谁的垃圾谁负责;限制过度包装,通过提价、加税等手段提高塑料使用成本,鼓励使用可降解的材料;建议生产厂家征收垃圾处理税费,一些电器可以预收处理的费用;调整垃圾收集频次,单户收集以一两周一次为宜,同时引导村民们就近处理垃圾;宣传鼓励村民自己的卫生问题自己解决,同时从市县用于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费用中抽取一部分奖励给农村,以调动大家积极性,主动把可降解可处理的垃圾在农村处理好,以小利驱大利。

  在污水处理方面,首先要提高重视程度,加强投入;其次要统一规划,针对不同地区,如水源地、河网地区、人口密集地区、旅游景点、山地、地广人稀等地区,分区分类施策;同时,推广分户式处理,并研发便捷实用的农村粪尿资源化利用设备;此外,鼓励多采用分户净化槽、化粪池、生态湿地等适合农村特点的处理方式。

  (本报记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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