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时事评析 > 舆论热点

吃中国饭,砸中国锅!一个宣称“我是汉奸”的人竟享政府资助?

作者: 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8-05-29 08:37:58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5a36a391a194126da1963cc40d38d79.jpg

        ​​粉笔网CEO张小龙最近有点火。起因是他在微博上炮轰北京的学籍制度不合理,“狗XX”之类脏话频出,引发巨大舆论波澜。虽然后来他主动删微博道歉,表示是自己理解政策有误,但风波显然并未就此平息,他之前的不少言论被网友翻了个底儿掉,所言之内容可以说是相当触目惊心了!

        张小龙微博拥有70多万粉丝,旗下粉笔网更是每年培训上万公务员考试考生。可以说,他的一言一行不仅在网络舆论场有一定影响力,某种程度更关系到未来公务员队伍的三观。我们且来看看这位“意见领袖”的言行吧:

  据说查阅了某些“史料”,便言之凿凿妄称“日本统治下的苏杭老百姓日子比民国政府好”,还高呼“要把全中国交给日本人统治,这样日子还好过点”。

dcf628364a3fb4bd589f22b8993b992f.jpg

  因为香港经济发达,又曾是英国殖民地,便哀求让英国人来殖民中国,宁愿“被英国人清廉地殖民,也不愿被自己人剥削压迫”,最后更是汪精卫“灵魂附体”,宣称“我是汉奸”。

e4c6e67a947c3202092799c114931399.jpg

  如此满口胡言,难道作为中国人,他真的不知道曾经的侵略、曾经的汉奸给这个国度带来怎样的灾难?

  程斌,原东北抗联第一师师长,投靠日本当汉奸。正是因为他对东北抗联和杨靖宇极度了解,日本人才能对杨将军穷追不舍,导致其以身殉国。

65a871d9cf6eb7f74855fe8a4bdba5c5.jpg

杨靖宇将军

  潘毓桂,在“七七事变”时担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刚刚下达的让佟麟阁、赵登禹率部突围的命令,就是被他送到了日本人的办公桌上,结果两位将军遭伏击壮烈牺牲。

60f353d0aef4130a2ded03f4b392f75d.jpg

佟麟阁将军

  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汉奸造的孽就已经如此巨大,更不用提像汪精卫这样的国民党二号人物公然投敌,对整个中国抗战士气所造成的巨大打击。

791288bf61d647452ea9752f97bf6c88.jpg

汪精卫

  张小龙自称喜欢读“史”,不知道他的读的是哪门子“历史”。仁义礼智信的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这些中华民族血脉里最宝贵的品质,他怎么就一点都没学到?单就“汉奸”这个身份,任何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嗤之以鼻,却何以成了他自封自得的“光荣桂冠”?

  细察其种种言论,除了无耻地以“汉奸”自居,他还长期肆无忌惮地诋毁那些为民族独立、国家振兴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儿女。只是因为在天安门广场排了很久的队,他就说“对于文盲和流氓的混合体的人民英雄,已经没有兴趣,不看也罢”。不知道又从哪刨到了“资料”,他讥讽“解放军每次出动都很贵”,阴阳怪气地说人民群众应该磕头感谢。

e32d8638a24ef1f49f0c5d0095dfcd38.jpg

  在张小龙看来,虎门销烟里的林则徐、五四运动里的爱国师生、新民主主义革命里牺牲的仁人志士,不过是些“文盲”和“流氓”。而解放军奋不顾身抢险救灾的行为,也都是为了自己的票子、帽子和位子。这样的观点何其荒谬,这样的言论何其龌龊。

  正如有网友抨击的那样:张小龙,你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这些英雄,这些牺牲者、奉献者、守护者,你才有机会在和平天空下,这么安然自在地当喷子?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而“意见领袖”张小龙却藏在网络的阴暗角落里,以抹黑泼污、侮辱英烈、诋毁国家为能事,打造“公知”形象,标榜自己的思想多么有深度。其目的,无非是“团结”一批“美分”“带路党”,为自己的公司造势。

  让张小龙如此肆无忌惮的,可能是他的成功:粉笔网融资多轮,估值过亿——尽管对其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国考培训,张小龙有言“考公务员就像傍大款:一劳永逸”“我不是搞教育的,我是做生意的”,但该公司居然还拿到了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但嚣张的他完全忘记了,他的岁月静好、精英人生,他今天拥有的一切,固然有个人努力的成分,但更离不开中国这片土地。大口吃着中国的饭,却拼命砸着中国的锅,这样的人丢掉了最基本、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和价值观念。

  毋庸讳言,中国的今天还不完美,也正因此,才需要中华儿女戮力同心,共同努力去改善。而像张小龙这样的人,希望用卖国行为来解决问题,或者说为自己敛财造势的,只会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更可能导致价值观的混乱。

  这个时代不能容忍“汉奸”,也不会容忍“汉奸”!敬告张小龙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6条规定: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512ed578bc37d2cac89b8b6190b413.jpg

  来源:北京日报·长安观察(ID:bjrbplb)

  作者:冬天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