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毛主席的“人民”到现在的“弱势群体”,谁之痛?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农民、农民工被称为“弱势群体”,这一称谓的发明可能是因这些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来的。但使我想不通的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有八九亿之巨,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怎么国家的大多数人成了“弱势群体”了?这不由让我想起现在已很少说的“人民”一词。
提“人民”就不得不提毛泽东,提毛泽东就不得不提他的那句“为人民服务”,提“为人民服务”就不得不提他所倡导和奉行的“人民主体论”。人民主体论,是毛泽东阐述的共产党人价值观念的核心,它首先解决的是“为什么人”的问题,就是价值观念中的主体问题,即谁是价值的主体和评价的主体、以谁的利益和要求作为价值标准的问题。这在任何一个价值观念体系中,都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核心问题。
古往今来世界上各种价值观念体系之间的不同,归根到底都在于此。毛泽东在他的《论联合政府》、《人民民主专证》、《为人民服务》、《论持久战》、《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等等著作中深刻阐释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的这一整套理念论也成了党制定政策,进行决策的思想指针。
毛泽东多次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政权的唯一的最高宗旨。“我们这个队伍完全间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为人服务》)。“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论联合政府》)关于党和人民的关系。中国共产党自觉地以作中国人民利益和意示的代表者、执行者为己任,它同中国人民大众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毛泽东曾用“鱼和水”、“种子和土地”、“愚公和上帝”等关系来作比喻,反复地强调了党在根本上来自人民群众,生存于人民群众之中,一刻也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道理。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党应该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是人民的公仆,而人民则是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
下面我们还要看一下“人民”的范畴,那么那些人是属于人民呢?毛泽东在确认人民的现实范围时,明显地掌握着两条基本的标准:一条是质的标准,即依据现实社会发展阶段的主要历史任务和趋势,针对人们同这一历史任务的关系,来划分人民和敌人。站在历史前进方向一边,对完成历史任务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他们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他们就是人民;而站在对立面,成为革命对象和历史进步障碍的人们,则是敌人。这一条标准可以叫作“历史进步原则”。另一条是量的标准,即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由多种不同的阶级和阶层构成的一个最大复合体,是人民。人民永远是指人口的绝大多数。这条标准可以叫作“绝大多数原则”。毛泽东的这两条标准应该是比较好理解的,占人口的大多数,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
根据这个标准我们如果去判断农民属不属于“人民”就很容易了,全国有十三亿人口,据官方数字说有九亿是农民,这农民之中可能有很多已富裕起来的,算一亿,就算两亿吧,那还有七亿农民是不富裕的,他们能不能算人民?答案是符合上述两条标准,当然算。既然算人民就应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和国家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他们的最大利益,为他们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既然是主人,那怎么能称为“弱势群体”呢?也就是大多数人怎么就成了弱势群体了呢?我还知道中国有众多的下岗工人,也被称为弱势群体,他们不是工人阶级吗?工人阶级怎么成了弱势群体了呢?
这就不能不让我们有个疑问,大多数人成了弱势群体了,那成了强势群体的那一少部分人又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我感觉这“弱势”,有一种软弱,需要被帮助被救助的意思。那我就奇怪,占社会大多数的人为什么要靠一些占少数的人来帮助,否则活不好甚至不能活呢?这就不得不使我们怀疑是不是哪里错了?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