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违法 但很流氓——一封来信反映的问题
我们收到一封读者的来信,来信人的姓名和单位暂不公开。来信所反映的问题虽让人气愤,但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出一些深层的问题。
目前,国家强调依法治国,但法律到底治住了谁?这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有权有势的人总能够找到变通的办法,逃出法律的框架,去做本属于法律禁止的事。如来信者反映的问题就是这样,明明有《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但一些人就可以不违法地剥夺当事人法律规定的权利。说轻一点,是流氓做派,说重一点,是对抗法制。
当前国家强调民营企业,要振兴民营企业,有位领导干部发话“谁和民营企业过不去,我们就和他过不去”,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要发展、要振兴,就必须得到社会的支持。但凭来信者所反映的企业的做派,谁会支持?
我们一直认为,在现代文明社会,应该敬重女性,关心女同胞的疾苦。对于女性职工,有些特殊的情况该照顾的必须照顾。在毛泽东时期,女职工怀孕和哺乳期间都有明确的照顾规定,工厂里还设置了哺乳室,难道现在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如以前?
做企业,应该有点人性关怀,做不到这一点,企业永远发展不起来。一个好的企业都是企业的职工拧起精神干出来的,企业给予职工一分的关怀,职工能为企业付出十分的努力。一个企业对自己的职工都百般刁难,它还能为社会做出贡献?不能贡献于社会的企业能走多远?
附:
读者来信
尊敬的民族复兴网编辑: 您好!
我叫???,是??项目的一名工作人员。于2017年7月入职,18年底又与公司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查出怀孕,项目部总负责人??知晓后便让我的直属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说“这个项目是??的重点,不可能允许一个孕妇在这里呆着的,影响形象”要我于5月底主动辞职。在我拒绝之后就故意刁难我,五月份的工作安排时,一整月全部安排我上晚班,并且要‘撤掉门楼咨客的登子,全天站立进行接待客户’。而以前是可以坐着的,晚班也是轮流上,每月不会超过一周的晚班。我也知道,我公司以前的女职工怀孕后,公司都是用这种方法强迫女职工自动辞职的,没有一个在职产子的先例。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就把此事向劳动部们举报,可劳动部门说,他们只是要你自己辞职,并没有主动辞退你,他们这样做并没有违法,我们也不好介入。公司领导也对我说,这事你找谁也没用,劳动局能帮你说话?你知道他们一年从我们公司拿走多少好处吗?现在的资本家真是太不人道了,而劳动局又不肯帮我们说话,这明明是违反国家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劳动局硬说他们没有违法,可又不知怎么去反抗,也无力与公司抗争,不知道怎么来为自己维权。
我也是贵网的热心读者,知道你们一直在为劳苦大众鼓与呼,所以我就想到了你们,并并代表我公司全体女职工请求你们给予支持和帮助,为我们女职工鼓与呼,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帮我们讨回一个公道。
谢谢!
女职工、孕妇:???
2019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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