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波:把这样一个人杀了,犹如熄灭天理之灯
参军报国,这是忠;不忘母仇,这是孝;面对王家妇孺,张某并未滥杀,只杀弑母的三个仇人,不动无辜者丝毫,这是仁:手刃三仇人之后,先到母亲坟前拜祭告慰,这是礼:杀人后并未潜逃,而是吃上一碗最爱的家乡小吃后从容自首,这是信;不婚不子,不拖累别人,这是义;隐忍二十二年,择机而动,这是智;不惧多人,以一敌三,这是勇。
把这样一个人杀了,犹如熄灭天理之灯。
几十年来,中国法律界忠实、虔诚地追随着西方法律,东施效颦,亦步亦趋,所学者何?垃圾而已。
这些崇洋媚外的蠢货,完全不知道中华文明的先进性,完全不懂得法律与道德应该是怎样的关系,而一味遵循西方冰冷的法条行事,张扣扣之死,正是中国法律西化的恶果。
按照中华文化的观念,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应该是道德引领法律,法律捍卫道德。换言之,道德是法律的领袖,法律是道德的护法,违背这个原则,就势必将法律置于道德的对立面,进而导致无穷的危害!
恳望中国法律界反思己过,从媚崇西方的西化歧途上返回来。
为张扣扣之死而痛惜!祝他在九泉之下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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