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山东沂水县婚登处乘婚劫财,全国还有哪些花样?
一、婚登处劫财爆光,只是揭开了一个黑盖子
日前,中国新闻网一篇“山东临沂沂水县婚登处变相收费超百万,钱去了哪?”的文章,再次揭开了基层职能部门乘人之急打劫民财的黑盖子。文章称:“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结婚登记证照片要统一‘编码’为由,强制要求婚姻登记须到指定的沂水县婚姻服务中心冲洗带有‘编码’的照片,并违规收取照片冲洗费用,每次35元,且不提供收据和发票。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该中心收取照片冲洗费和其他相关引导性消费(如相框、道具等)费用300余万元。”
文章还说:“更离奇的是,婚姻服务中心的财务居然设在婚姻登记处,堪称‘一体两面’:这边索要照片,那边冲洗照片……但实质上不过是权力操弄下的违规收费而已,是将一个违规的行政行为分为两截的‘障眼法’”。
在广大农村地区,在结婚这种具有人生转折意义,象征男人成为一家之长的标志性节点上,难免要体现出经济实力和男性气概,对一些尚可忍受的财务讹诈,如权力部门的乘婚打劫行为,还有民间唱喜歌,打落子等乞讨行为,一般统统报着“本来是花钱的事儿,打发要饭的,图个吉利”这样的“讨喜”态度,唯望一顺百顺(红事如此,离婚和白事亦然)。在这种心理下,不论是基层职能部门也好,还是江湖乞丐也罢,都“顺势而为”找到生财空间,甚至造就了一个个潜在的黑金产业链。
新闻所指,只是一地一事,一点点“毛毛雨”而已---全国还有多少类似情形?可以肯定,更多基层职能部门长时间运作的名目繁多的敛财黑幕还没有被掩开。回头想一想,既历历可数,又数不胜数。
二、基层行政职能部门的老农保”
商业行为中有“搭售”现象,在充分的市场环境下并不可怕,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淘宝不好,我可以选京东。但在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行政职能部门的独家“服务”下,却没有唯二选择的任何可能,所以现实情况比上文更加严重。
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项目,就是上级部门借民政渠道(婚登处以前归民政,现在不知,无意查证)系统性推行的有争议、有难度的地方政策。推行过程中,发生了利用婚登强行“搭便车”售卖的情况,引起大面积公愤。
当时,河北省明文规定每对新人必须先交400元,不缴不给结婚登记。缴费后配发了蓝绿塑皮的纸质凭证。但自此一次缴纳而后,再无任何消息,至到20多年后的当下,当缴费人已人到中老年,再去询问时,甚至已找不到“相关部门”。终于找到似乎有关的继承部门,却被告知彼“‘老农保’已作废,需另启‘新农保’”。
另启没问题,在新政策文件中也要求“老农保”与“新农保”进行衔接,让人疑感的是到了基层(又是基层),仅要求签字“自愿”退掉“老农保”,并强行收回了原先的缴费证件,然后再需单独缴费,重新办理“新农保”。
也即,“老农保”被废止,还中止了其对应的责任义务---等于农民被骗了!!
至于已缴保险费用,答应“退还本金,但没有利息”。至于何时退本金,说要等到“人数够数”才退。这笔现在看起来并不算多的“小钱”,最终不知要花落谁家?
据网上查询和网友留言,“老农保”事件并不限于河北省一地,在全国也有发生,极可能是全国性政策在地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无论如何,当时受损人群不在少数,涉及的资金规模也相当可观。随着主体部门更迭、裁撤,想要说法,也几乎问责无路。
以上是与婚登相关的覆盖面最广和伤民最重的例子之一,其实这类借机打劫民财的现象,在各个行业的职能部门中是普遍存在的。
在“老农保”事件发生前的80年代,河北张家口某县还发生过向“个体户”强卖“国库券”的情况,每家4-500元的标准,不买,就不“让”缴当月的“管理费”---给钱都不行,这是什么逻辑?
三、市场领域的基层腐败更贴近江湖社会
运输业是中国市场化最早也是最彻底的领域,但由于法律带后,必然成为基层腐败最看重的肥肉和人人想吃的软柿子。其腐败表现多种多样:部门行为多是以表面合法的公共手段进行,个人行为多以灰色手段进行,有时会结合江湖社会力量。据观察,腐败高发程度多与市场繁荣程度和地方保守程度成正比,与法治文明程度和社会开放程度成反比。
在约二十年前,山西省公路交警乱罚款事件上了央视《焦点访谈》,让该栏目一战封神,竟与国家信访局的权威呈双峰并立之势。不同处,是其门前总有人排成两队,一队诉冤,一队则来灭火。
在河北张市发生过交警借公职报私仇事件。有交警因心生不满与运输户结下私仇,发誓要让运输户倒闭,并处处刁难,甚至有过将人吊起来暴打的情况。幸运的是,后来因腐败暴露下岗没了着落,反而去给别人当司机谋生。一次与人交流,一度担心“会不会回过头来找我的麻烦”?真是世道轮回,此一时,彼一时。
运输行业与交警发生在公路上的“爱恨情仇”,简直罄竹难书,笔者在此已经麻木到没有过多兴趣去描述公路乱收费、乱罚款和暴力执法现象,不如稍说一说交通行业“带动”下的周边腐败产业。
如果平安没事,在过年过节时,大点的运输单位总要打点一下交通主管的各个环节(笔者见过一份送礼清单,按部门、级别、作用分别安排)。看来,不懂潜规则,来年不好过!
如果有事,在处理中多是通过“内部”熟人走人情关系,每一个节点都要心领神会,惟望法外开恩,其实就是权力在变异和腐败。大事不说,一旦不小心被拖入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就像进了阎王殿,光天价停车费就能吓死人,而且故意拖着、躲着不给解决。至于穿着假警服的看门人的凶恶嘴脸,只能当作是调味菜。这种事,就发生在北京郊区。
汽车运输行业有“验车”的规定,在市县级以下农村地区,各地方验车场多少都与交警部门有利益关联,所以多要求车主到指定地点拍照、文印、喷字,或到指定修理厂修车。这点与新闻所述相符,但只是小腐。
至于交警个人利用职务便利直接“养车”搞运输,往往被看成是文明、合法的创收方式。民众或许会稍生疑惑,但没人批判。
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常年行走在江湖社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受制与制人相互发生,自己也慢慢养成一种江湖人的匪性人格,民间俗称“车豁子”。与之对应的,交警由于有权在身,更是拥有天然的江湖霸权,于是,交通领域成为一种丛林法则下的江湖社会,有其顺理成章的内在逻辑。只是,交管部门身为法律赋权的执法者,本应有独立的法治理性人格,若一旦顺应、习惯了江湖习气,会不会离法治文明越来越远?
四、“上级监管”不如放开舆论
在有些部门和人员的眼里,不是如何“为人民服务”的问题,而是“有权不捞就对不起权力”的问题。所以我们总能看到经年不衰的公考大热,不知有几人是冲着“为人民服务”去的?
一旦拥有了权力,人也拥有了魔性。各行各业职能部门的基层腐败存续已久,也十分恣意妄为:有的将部门权力当成部门人员集体创收的“小工厂”,有的建立还“小金库”,有的则不入库直接分赃,有的部门人员私下利用公职身份讹诈中小民企、个体户,等等。
基层腐败对下层的有形伤害仍在进行,底层民众甚至对此类“微”腐败现象已经见怪不怪,并尽量顺应和习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为表面的麻木,其实是内心的仇恨。想想都很可怕!
怎样刹住借急腐败的歪风?笔者并不完全认同“上级监管”的思路(在内部进行上下级监管可以)。因为上下级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儿子劫财老子默认,如果再孝敬老子,也是天经地义,往往半推半就,父子同乐。况且很多行为极有可能还是老子的本意,儿子心领神会充当前台马仔罢了。
既然“上级监管”无法跳出并斩断利益输送纽带,从法理上说,在社会视角内,包括行政在内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回避,并启用社会监管这个第三方功能。如,将权力运行过程置于社会监督的阳光下,归于法律许可的框架中,拟制主观恶意于萌芽,发挥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纠机制。若此,基层祸民之风想必不难刹住。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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