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时事评析 > 舆论热点

山西平遥煤矿瓦斯爆炸,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作者:郭喜林 发布时间:2019-11-19 15:46:24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19日2时,平遥县峰岩集团二亩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结束抢险救援工作,事故共致15人遇难,9人受伤(人民网2019年11月19日)。

  这是今冬年末山西发生的一次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这次事故再次为全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敲响了警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安全方针是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与义务,绝不是应付上级安全检查的标语和口号。如果煤矿矿长和党委书记把安全方针当成标语和口号,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就是摆设和废纸,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就不能得到依法保护。

  山西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煤矿瓦斯爆炸和冒顶与透水事故。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主管的小煤矿,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尽管某些地方小煤矿经过兼并重组挂上了“集团”的招牌,但仍然摆脱不了它的事故隐患。既然事故已经发生,那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严厉问责。因为,瓦斯爆炸是可以预防的,只要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到位,安全事故就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就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能不能贯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不能依法履职尽责,能不能由领导带队下到矿井的采煤作业面实施依法检查,而不是坐在煤矿装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听汇报。尤其是每个地方的党政一把手,能不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关键。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某些地方主要领导完全没有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但是,他们的检查纯属做样子,争当新闻头条,绝不是真正为了百姓的生命安全着想。因为,一个主要领导的安全检查,却带领了一大帮随从人员当“群众演员”,一大堆人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又一个圆规准备在地上画圆圈,并不能真正帮助基层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所以,责任追究必须查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质量。如果光有表面检查,没有实质性的检查工作质量,又怎么能通过检查发现更多安全隐患?又怎么能依法督促基层依法履职尽责?又怎么能对违法者实施依法问责?因为,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大多在地下的矿井里,而不是在地面上的办公室里。因此,煤矿责任事故的依法问责必须倒查监管部门是不是依法履职尽责了?有还是没有,不能凭空想象,必须让监管部门和被检查的单位共同拿出检查记录来进行验证。只有把安全检查的关键细节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委要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而且,要“党政同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那么,在责任追究中,就必须对照检查平遥县的党政一把手究竟是怎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平遥县的应急管理部门又是如何依法履职尽责的,平遥县峰岩集团和二亩沟煤矿又是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只有一个一个环节实施依法问责,才能找到瓦斯爆炸责任事故的原因,才能在依法问责中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同时也不放过任何一个玩忽职守的违法犯罪责任人。只有这样,平遥县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才能在全国各地真正敲响安全警钟,并引起各级地方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通过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真正发挥出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并提高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才能把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依法监管才能发挥出法律震慑作用。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