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最严重的犯罪环节,依旧无人“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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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12月14日发布的消息,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冯家聪、刘明、郑蜀饶、孙小虹、许绍政等5人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上述5名云南省省管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赵仕杰筒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利用担任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的职权,在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致使孙小果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审查中,赵仕杰筒子能够认错悔错。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赵仕杰筒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玉溪市红塔区法院、玉溪市通海县法院以及曲靖市沾益区法院、红河州个旧市法院、文山州文山市法院、大理州洱源县法院、德宏州芒市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李桥忠、孙鹤予等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 1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二年至二十年。
至此,涉“孙小果案”的云南省政法系统问题官员,也许都受到了比较轻微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
1994年10月16日,孙小果犯轮奸罪却不予羁押,取保候审;1998年,孙小果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再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到减刑20年,再到最后实际服刑只有十二年零五个月,这一系列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犯罪行为似乎都有了“认领人”。
但从几个通报中仍然看不出“孙小果案”最严重的犯罪环节由谁来“认领”?是谁拥有如此超强的政治能量,竟让两任云南省高院院长(赵仕杰、孙小虹)甘冒降级、处分甚至理论上有可能免职坐牢等巨大政治风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孙小果从死刑且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又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孙鹤予、李桥忠等19名已宣判的芝麻官显然不可能。
全国人民之所以热情不减、持续高强度关注孙小果案,就是要充分发挥全民及网络舆论监督力量,推进依法严肃问责和追责,严惩首恶,严惩一切徇私舞弊、玩权弄法、枉法裁判和违法乱纪执法之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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