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继东:丹麦首相梅特拒绝对媒体侮辱中国国旗做出解释:没必要向中国解释丹麦的立场
丹麦《日德兰邮报》27日以“五星病毒旗”讽刺中国,对此丹麦首相梅特回应,“言论自由是丹麦传统,也有绘画的自由,没必要向中国解释丹麦的立场”。
据丹麦《日德兰邮报》Jyllands-Posten报纸总编Jacob Nybroe通过该报道官网回应说,他认为没有什么错误,认为自己没有什么侮辱或讥笑的成份,因为不会为此道歉。
不过,这位大谈“传统”的首相,似乎忘记了丹麦的另一个传统:禁止侮辱外国国旗。在丹麦刑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这章中,第110 e条写道:任何人公开侮辱任何外国、海外地区的旗帜及官方标志,均属违法行为。应当处以罚款,最高可判2年内的监禁。#历史真相#
为何禁止侮辱外国国旗的条文,会跟丹麦的“国家安全”扯上关系呢?在下图这本法学著作的第235页注释中记载,在制定这条法律时,丹麦议会认为,侮辱外国国旗可能会激怒他国,破坏丹麦的外交地位,甚至会让丹麦陷入战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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