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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仲兵:《外国人永居条例》,应秉承本地优先原则

作者:金仲兵 发布时间:2020-03-04 10:07:3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财新网》2月27日,司法部官网公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中国绿卡”拟降低申领门槛引发关注。取消永久居留证,改之永久居留权。

  司法部将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

  专家认为,以前相关政策相对笼统、甚至是内部掌握,征求意见稿是为未来《移民法》出台做前期准备和铺垫。

  笔者认为,如基于国际和平发展、平等交流的目的,应注意如下问题:

  立法背景和原则:

  本次新推《永居条例》,立法背景很不和谐,必然引起民众关注和担心。

  事例有三:

  首先,有专家称洋留学生每人每年十万元的奖学金并不多。

  其次,还有人提出“以移民补生育”的计生派观点,提出低门槛和无条件吸引移民。

  其三,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已享受的“学伴制”及各种高额补贴,坐实了以学代工,以学计酬,以学寻伴等种种超国民待遇,加之对其违法行为往往采取法外开恩的差异化执法,无异于在本显不公的社会生态伤口上撒盐。

  这些不顾纳税人利益和本土公民权益受损,宁赠友邦,不予家奴,甚至引狼入室的拙劣事例,无不剌激国民本已压抑的不满情绪,故《永居条例》意见稿出台第一时间即引起民众警惕。

  从国际交往和社会发展的善意角度看,吸引国外人才,实现正常移民和管理,立法确有必要,也将有法可依。

  不过,鉴于上述恶例,在立法原则上当必须抛弃、走出长期舆论宣传所形成的彩幻迷雾,必须科学理性,事实求是,必须从百年大计着眼,必须符合国际相关法律的基本逻辑和理念,必须真诚征求并接受民意,这对防止立法和执行失据大有裨益。

  可喜的是,除个别专家的另类观点外,从保守主义者到自由主义者,在这一事件上似乎终于有了高度共识。

  移民人才观:走出见木不见林的迷失

  仍从善意的引进人才角度分析,《永居条例》的原始动机无非是全球人才竞争下的人才政策的法律化。那么,未来要引入的人才是发达国家的自由主义者、科技人才、劳工,还是尽享嗟来之食的亚非拉座上宾?照单全收,还是择优接纳?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才亦然。鉴于我国社会现状,想大规模吸引发达国家人才归化,尚有难度。如果将目光放在相对后发国家,却恰与多年来的外援战略形成重叠。---如何区分人才与援外,目前未知,但将来应有明确区分方案。

  如果引外人才多出自后发国家,则其人才辨识也存在难度。以当前的外国留学生模式为例,一是将来是否成为人才,二是是否为我所用,都未可知。三是成本之大,恶名之盛,说明“外引内培”方针已走上死路,已到了改弦更张之际。

  在发达国家现成人才引而难得,后发国家抽象人才培而不定的前提下,如此曲线人才战略,何如回归、着眼本土人才培养?

  首先,善待自家之民,特别要善待国内既有人才,走出见林不见木、舍近求远的自我迷失和祟洋心理。

  其次,以制度创新驱动社会进步,保证人才不流失同时,也能保证技术和资本不流失,进而保住基本盘。其间,外族有高才,引进为我所用。余者,拒之。

  其三,磨刀不误砍柴功。当法治清明,经济有序,民众安全之后,植得梧桐树,自有凤凰来。那时,世界人才必越陌度阡,四海来朝。

  人才也是人,是人就向往自由、公平、理性、良善和契约,人才更是如此。如何善待一个个尚是普通人的马云们和盖茨们,将决定人才战略的成败。

  三、人才国家观:利我,还是利它?

  1、求其次,可得否?

  既然涉及国与国之事,即必然涉及民族国家阶段的国家功能和定位:对内民主、包容和安全,对外则规则、互利和自私,即本土优先。

  在民族国家视角下,保持本土故民优先、外来移民次之的差序格局,既是与国内现有城乡、区域、阶层、职业等差序格局的现实进行对等呼应,也是体现爱己民超乎爱移民的国家本位。所以,在《永居条例》中应该加上“同等条件下本国民优先”的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本土优先原则是民族国家时代的主流价值,这与国内的不分国家、政府、人民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认知是两个问题,两回事儿。

  鉴于一贯的国际主义惯性一时难改,争当“一等人”不可得,于是有网友指出不如退求其次:将现有洋人待遇对国人推而广之,实现普惠和中洋平等,“跟着洋人,雨露均沾”。说实话,这一结果虽涉嫌委身洋奴,但现实如此,得来也是一大美事,并且,也是一朝功德。

  2、国家利它主义,是否有损国家利益?

  修身、齐家、济天下,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国家。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家日子过好了再帮别人,为时不晚,也才可行,不但没有道德缺失,反会受到尊重。

  众所周知,2020年是我国全民脱贫的攻艰年,达成目标压力极大。在共克时艰的要紧关头,当下要务是加速实现内部种群平等和藏富于民。令人垂泪的是,疫情之下,河南某地一小学生因为手机紧缺无法上网课而服毒自杀,此恶性事件更体现出“自扫门前雪”并“让自身先硬起来”的迫切性。

  可见,《永居条例》决不能透支国际义务和大国责任,切莫超越国家主义本位。历史将证明,放弃善待故土之民而优待它乡之客,这种华而不实的中华传统并不适用于外族。如若反之,另一只手恰恰会制造新的本土人道灾难,救人不成反累人。

  放眼世界,欧盟低门槛大量引入移民,已引发英国脱欧,并出现多起恶性失控事件。欧洲的异化将继续深入。另一端,好在日本从未放松,美国也以美墨边界墙为标志,已及时制止移民对本土的无序冲击。

  补充两个题外话:

  对现有国际秩序,是融入、利用,还是另起炉灶,不惜代价对抗到底?

  这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主义情绪的话题,争议颇大。在中美贸易争端达成协议暂告熄火之际,不妨仍以邓氏韬光养晦原则为准---尽力履行协议内容,以诚面世。若有重塑国际政经新秩序的想法和冲动,不妨暂缓。

  谨防借援外之名行贪腐和外移之实。

  对此两点,《永居条例》也应有所考虑并回应。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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