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威胁的所有的女人,羞辱是所有的男人
这几天“唐山打人”事件的视频,又一次在网络上引起十三级的台风;给唐山带来9.8级的“地震”;给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很很地泼了一桶污水;给全国人民的心灵很很地刺上一刀。
这个事件绝不仅仅是一个治安案件,其挑战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底线,而是一种挑战天理人伦的伦理犯罪。是不可饶恕的。“唐山打人”的行为威胁的是全中国所有的女人,羞辱的是全中国所有的男人,污辱的是全人类。应该说这几个姑娘是勇敢的,正因为他们勇敢,才保住了自己的尊严。
一、为什么说伦理犯罪是不可饶恕的呢?
社会上的犯罪行为大体有这三种。一种是没有主观故意而造成的。比如鲁智深本来只是想教训一下那个欺人太甚的“镇关西”,结果三拳就把他打死。这种犯罪的后果就是再严重,其危害也是很轻的。第二种是,明知自己这样做的是违法的事,但抱着侥幸心理,想投机一把。这种人虽然会去违法犯罪,但心里的那点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心中也还是会有所敬畏,一旦遇到反抗就会逃跑,一旦有人制止就会收手。大多数的犯罪行为都是这种情况。
最可怕的是第三种,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邪恶的,还敢于藐视生命,还敢于挑战一切天理人伦;想欺侮别人还不许别人反抗。这种人只要有刀子,不需要理由,随时都会朝身边的人乱捅;只要有机枪不需要理由,随时会朝身边的人乱扫射。唐山打人的这帮畜生就是这种人。这种行为在古代就叫做伦理犯罪,在任何朝代处罚是都最重的。中国古代,如果哪个家族出现这种离经叛道的子孙,其族长、其族尊们就有权令同族的人把他用乱棍打死;就可以把他沉到水里淹死。因为,只要有一个这样的人存在,全社会的所有的人都将不得安宁;也会给全家族的人带来灾祸。
二、为什么说他们威胁的是全中国所有的女人呢?
他们的行为所针对的不是特定的哪一个人,而是什对女人这个性别;他的作案也不需要有什么理由,其理由就是对方是女性。也就是说,只要有人存在这样的作案动机(其指导的理论如果能行得通),那全中国的所有的女人都将不可能会有安全感,全国的所有家庭都将不得安宁。
三、为什么说这个案件羞辱了全国的所有男人呢?
任何的男人都是女人生育的,任何的男人都爱自己的母亲,都有责任保护自己的母亲;任何男人都会有妻子,也都爱自己的妻子,都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妻子;任何男人都会有女儿,也都爱自己的女儿,都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女儿;任何男人都会有姐妹,也都会爱自己的姐妹,都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姐妹。如果不能让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姐妹,生活得有尊严;如果不能让全中国的所有的女人都能生活得有尊严,那对全国的所有男人来说都是极大的羞辱。
都说“好男不和女斗”,这是基本的社会伦理。男人天生比女人强壮,这是自然伦理。但如果男人用自己的体力优势去欺侮女人,这样的男人是天下最无耻的男人。面对这种畜生,所有的男人都有权力把他打半死。
如果把这几个畜生称为男人,那是对“男人”这个称号的亵渎。他们那个团伙中有两名女性,面对同伙欺侮自己的同类竟然也能无动于衷。这是病态,是邪魔附身,这也是犯罪。
四、为什么说他们的行为污辱了全人类呢?
人是社会动物,是要靠社会化合作才能生存的。所以,人类天生都是需要社会的互动(各位朋友可以去观察和研究一下那些长期在家的小孩子,是多么的渴望和同龄的小朋友们一起玩耍);人类天生都是对所有的人类不需要设防的。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是不可以相互欺侮的(就是电影《烈火中永生》里的国民党特务,也不敢这样欺侮江姐)。如果人与人之间可以相互欺侮(就是《红灯记》里的日本宪兵队长鸠山,也不敢这样欺侮李铁梅),那所有的人都将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有人(包括施暴者自己)都将没有自由、没有尊严。
同类之间不能相互欺侮,这在动物界也是基本伦理。
这伙畜生,他们心中没有丝毫的对人类的尊重,没有丝毫对生命的敬畏。这样的打人行为,对所有人的生命都是威胁;这样的同类之间的相互欺侮,对做所为双脚直立的人这种动物来说都是污辱。
五、为什么说这几个姑娘用抗争保住了自己的尊严呢?
她们光天化日之下被打、被污辱不是很没有尊严吗?怎么又说她们保住了自己的尊严呢?她们光天化日之下被打、被污辱,不是她们没有尊严,而是这个社会没有了尊严,是法律没有了尊严,是国家没有了尊严,是当地政府没有了尊严。更是这几个畜生自己没有尊严。
从网上披露的众多的细节来分析,这伙人渣做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他们是有组织的,而且相互间还配合得非常默契。他们的目的就是挑起事端,然后打得她们不敢反抗、打得她们求饶;然后再把她们四个姑娘全都挟持到外边任意欺侮。如果她们不反抗,一旦被挟持到外边,那就更由不得她们了,只能任由这伙畜生强奸、轮奸、关后备箱、关狗笼子、用铁链锁脖子……到那个时候就更没有尊严了。正因为她们的强烈反抗才避免这个最终的屈辱。当然,周围群众的不离不弃,报警求助,也是对她们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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