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资制”是明晃晃的压榨
去年5月底,深圳市曾拟首次修改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法定节假日工作可能将不再享有三倍加班工资。
所谓“不定时工资制”就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这是明晃晃的压榨。
除此之外,深圳市在当时还有一个重大薪资调整: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一调改为三年一调。
可以简单一算,假设在深圳起始收入为3万/年(这个薪水水平已是很低很低了),而支出2.5万/年,那么收入每三年调涨15%或每两年调涨10%,年均增幅均为5%,支出参考近年CPI每年增加2.5%,每年结余以年化4%记复利,并计算累计结余。
两种调涨方式三十年后结余差高达12万。
用每年累计结余差除以当年结余,就是这样:
根据计算,相当于每十二年就要额外工作一年,才能弥补新政带来的差距。
这就是所谓“来了就是深圳人”的深圳市。
这座经济特区的“营商环境”确实太优渥了,在如此公然“996合法化”的环境里,也难怪2020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会有如下言辞:“我们着力帮助企业稳预期、稳信心,通过立法设立‘深圳企业家日‘,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这也就是为什么深圳会成为“炒房之都”、“房价珠穆朗玛”,以及为什么去年会出“深房理”那样的惊天闹剧。
在深圳,从2018年开始,二手房房价曾连涨三十个月,全国租售比榜单倒数第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打工群体生活艰辛难,宝安区厂房租金一度超过30元/m²/天,连科技巨头华为都被迫逃到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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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这座城市给我的印象就是:造就多么震撼的奇迹,都不会让人意外;但同时,酿成如何可叹的悲剧,也不会让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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