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先生|内部举报无果,再公开实名举报,这是一个不正常的信号!
广州这起实名举报案例,和苏州马翔宇的实名举报,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1.当事人不是一开始就选择公开实名举报,而是进行的内部举报,向纪委进行举报,结果却不了了之。
2.当事人一定程度上,都遭到了被举报人的打压与报复。
我之所以说这是一个不正常的信号,是因为,举报人相信纪委的同志,才向纪委进行举报的。
可结果是,举报无效。
到底是举报人的证据不详实?核实有困难?还是纪委的同志工作太多、太忙了,亦或是类似的案子太多,查不过来?这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因为体制内的举报无效,导致风险并没有得到解决,而且风险还可能会外溢。最终,当事人被迫公开实名举报,借助于网络的力量来实现举报的目的,这等于是体制内的纠错机制失灵了。
这是一件不正常的事。
我们党的自我革命,建立在体制自身的自我纠错基础上,如果向纪委举报这条路不畅通,那会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呢?就是自我革命的失灵。
所以,我希望纪检部门,能够就近期这几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公开实名举报事件,进行充分调查: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内部举报失灵?最终风险向社会上外溢,对当地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这是最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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