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妄议中国首次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专门立法
西方妄议中国首次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专门立法
【环球时报记者 王渠】4日是中国全国人大上月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英国路透社1日报道称,一些西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NGO)正施压中国修改草案。他们声称,该草案限制了国外NGO在华的活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芹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是为外国NGO在中国的合法和正常活动提供法律边界,NGO在任何国家活动都需要遵循该国法律,这是起码的要求。
美国《纽约时报》1日报道称,根据草案规定,境外NGO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需在公安机关登记。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也要事先取得临时活动许可。有美国媒体评论说,该草案旨在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资金来源和使用的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NG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芹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这是中国第一次为境外NGO专门立法。境外NGO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注册登记机关一直是民政部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除1989年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及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境外基金会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有所规定外,境外NGO一直未被正式纳入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中国会关上大门”,《纽约时报》另一篇文章以此为题评论说,7年前,北京奥运会打出“北京欢迎您”的标语,7年后,中国行将出台限制外国NGO的法律,无疑表明中国变得不再那么好客。在路透社获悉的一份机密外交文件中,欧盟批评中国利用此法“禁止不同意见发声”。据报道,一个包括外交、学生、民间和商业团体的联盟正组织起来向中国请愿。
王建芹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不可否认,许多境外NGO对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作用,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NGO过分和机械地宣扬西方价值观,甚至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出台该法有利于对境外NGO的活动进行严格规范。香港《南华早报》援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存奎的话说,目前在中国活动的数千家境外NGO中,有政治渗透背景的达数百家。
事实上,对别有用心的境外NGO保持警惕的不止中国。俄罗斯总统普京5月24日颁布法律,将对俄罗斯的宪法秩序或国防及安全构成危险的境外NGO视为“不受欢迎”的组织。据新德里电视台最近报道,印度内政部表示,近9000家NGO因没有遵守印度相关规定,被吊销在印度运营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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