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别村假冒伪劣食盐食用率达80%
天津个别村假冒伪劣食盐食用率达80%
法制网天津8月11日电 记者 辛红 记者今天从中国盐业总公司举办的媒体开放日上了解到,天津近年来已成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盐的重灾区,市场合格碘盐供应量不断下滑。今年7月在宝坻地区发现,几乎村村都吃假冒伪劣食盐,个别村假冒伪劣食盐食用率达到80%以上。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公司总经理李国祥表示,公司按照2014年直接入口小包装食盐供应量计算,每人每天食盐摄入量仅为5.87克,与市疾控中心统计的人均每天摄入量11.5克相比,仅占一半。今年一季度小包盐销量再度下滑,较上年同期下降36.2%。 他说,天津碘盐覆盖率、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逐年下降,2014年市疾控中心对上述三个指标的检测结果分别为90.8%、94.41%、85.72%,这背后有着多重因素。
一方面,天津交通便利,又是港口城市,历来假冒伪劣食盐冲击市场严重,另一方面,受利益驱使,造假窝点屡打不绝。
中盐表示,假盐其实就是工业盐,假盐的制作与销售门槛都低,加上工业盐价格放开,化工行业不景气,盐产能过剩,工业盐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制假贩假人员往往以经营小工业盐为掩护,储存大量工业盐,将造假窝点藏于附近,既便于搬运,又便于躲避处罚。还有的低价购买工业盐,直接分装成小包装盐,通过其网络进行销售。 今年7月1日,江苏泰州盐务局与公安局联手破获了一起制售2万吨的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盐大案,造假历时长达七年之久,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七个省市,经检测,假盐碘含量为零,并含有亚硝酸盐成分。
据悉,目前假盐造假手段不断升级,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分区域制造假冒包装袋、分装加工和运输销售,查处难度也在加大。
造假贩假严重还有一个原因是涉盐违法犯罪成本不高,除了少数检测出亚硝酸盐成份超标,可以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予以追究外,大多数只能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五倍的罚款,惩处力度明显不够。而工业盐冒充或者加工食盐,能否作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来追究,司法部门也认识不一。
中盐总公司建议,各级政府和盐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特点,在“放开前端”的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与新的市场主体相匹配的监管体制,同时,加大对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个体食品加工店,餐饮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发动老百姓积极举报,对问题突出地区重点整治,此外,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盐和副产盐的监管,严格监督其生产,流向,销售数量,用途等环节,防止工业盐,假盐,黑盐,土盐和废渣盐流入食盐市场,尤其是防止全国化肥、农药生产及环保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大量重金属、农药残留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副产盐流入百姓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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