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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小人物”为复兴为民大感动

作者:一凡 发布时间:2015-11-10 15:51:29 来源:原创特推 字体:   |    |  

 来自:最基层·最一线·最真实·最感动 事迹

——记浙江丽水退而不休一心为民—吴强忠

 

  编者按: “小人物”之所以能给我们带来大感动,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平凡而真实。这些善良的人们离现实并不遥远,他们平凡的如同我们的左邻右舍,他们的故事也没有一分一毫的拔高和夸大,总让人有一种触手可及的感觉。换句话说,他们的故事虽然没有传奇色彩,他们说出的话也并非豪言壮语,他们的经历更称不上崇高或伟大,但他们是我们身边最平凡、最真实的英雄。伟大的时代,的确需要英雄,需要宏大叙事,需要具体而真实的“小人物”来推动,需要他们真实朴素的情感来感召 “引路人”。

  今天向大家推荐的“小人物”他与众人不同、他是特殊病例者、他能战胜常人难以克服的病痛,他扎根最基层一线、三十九年如一日与病魔抗争,与时间赛跑,他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他走在服务群众最前沿、他是特殊的最美基层退休干部,他用最美的心灵走进百姓千家万户、用最美的真心体察民情、用最美的微笑直对困难、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诚打动百姓。他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他问计于民,结穷亲,解民难!他风雨无阻、晴天一身尘、雨天一身泥,执着让人感动;他善良而朴实,为民奔走不叫苦,真诚得让人感动;在他心中,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是群众的事,都当着重要的事情来办,无私得让人感动……。传递正能量,感动全中国关键词: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勇担责任;爱岗敬业;热爱祖国;见义勇为;信守承诺;艰苦奋斗;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小人物”并不“小”,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让我们看到了人间大义,感受到了社会正气,他们将社在他身上,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热泪盈眶,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格外感奋,总有一种感动让我们持久难忘。这种力量、精神和感动正是我们社会最需要的精神资源。而广大网民和各界民众对这些“小人物”的敬重和赞美。  

近日图:右三脖上挂毛巾的吴强忠正在县生态墓调处二个村之间山地争议)

  感动一:生命的坚守感动了你我他;61岁的吴强忠,浙江丽水庆元人,中共党员,法律本科,1976年2月参加工作,正当36岁的他因累倒在工作第一线上,那是1990年8月,被查出患了尿毒症。因病情严重、如不换肾就必死没疑、但仅靠他当年(1990年)每月只有90几元工资的家庭来说,换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换肾不是这么简单的话题,需近10万费用的巨大经济压力,肾源等等摆在他的生与死面前,孩子幼小,妻子又没有工作,围绕在进退的生死关头。他妻子热泪洒地把家中所有存款集中起来,边哭边数,还不到两千块钱。而当时的他,刚从乡镇农机站调到城郊区农机站还属于人事局的聘用人员,不能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天啊…!真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么重的担子全压在他妻子一个人面前以泪洗脸、有的亲戚朋友及有的领导劝他妻子放弃治疗、“因怕到时钱财、人两空” ;但他妻子暗下铁的决心、想尽一切办法,她在自家乡挨家挨户地敲门磕头借钱、五元、十元、一百、二百、伍百……;她一年多时间顾不上幼小的儿女,无日无夜以热泪陪伴在他的病床边……。在妻子的努力下住丽水市人民医院一年多,终于“肾移植”成功。  

(左一吴强忠热心、真心接待群众来访)

  感动二:敬业奉献,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热爱祖国,服务社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承担使命,他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体现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在平凡中发现崇高;他出院第三天又重返工作岗位。承担着庆元县总人口20万,松源镇就占10多万人口的维稳中心主任、司法所长、综治办、信访办主任等职,清家汤产负债累累的他,在这艰难岁月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业绩,深深感动了周围的同事和领导及群众、许多朋友亲人都劝老吴不要这样拼命干,保命最要紧、因肾移植的病人几乎没上班或是排轻松的工作岗位,你吴强忠己到这把年纪还图个啥呢?但是老吴总是不听亲人、朋友、医师劝阻,他说:“既然领导和群众信任我,把lO多万人口的维稳工作交给我,我就要干好,而且要干出个样子,让领导放心、群众安宁,社会稳定是我最大的心愿。”好人总是有好报,奇迹也在吴强忠身上出现至今二十四年从没躺进过医院、而是夜以继日的奋战在维稳一线燃烧着他的生命、工作激情。  

(左一吴强忠亲临一线在山林纠纷现场调处)

  感动三:发扬奉献精神,不言代价与回报。他感动于敬业的无私;药灌不离身、鞠躬尽瘁的人生楷模,他为民解难的崇高精神和奋力拼搏、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占据了他重要的位置。因肾移植后需终身服药,在25年时间里药灌不离身,他服的药物少说可用小卡车拉,每年3,5万多元药费,而在公费报销上只能报60%,留下的40%都是自己用半年的工资捡吃简用省下来垫付,他获得的六个国字头荣誉(全国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中国好人)等,但没有享受省劳模待遇,若如能享受省劳模待遇的话就可以将自费的40%再报80%,这样就会减轻他的终身服药经济压力,但他没有这样想,也不去争取,他说“荣誉是要靠工作业绩而取得,不是去争取的,既然不能享受待遇,说明我的工作还没有做好还须要努力,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能真心为党和群众中架起连心桥,就比获什么荣誉都高”。笔者听了洒下男儿泪,深深感到这种基层的维稳模范,特殊人物可能在全国也真的是为数不多,确实是基层一线可亲、可敬、可学的楷模,“小人物”之所以带来大感动,是因为他平凡而真实,朴素而高贵,善良而坚强,真诚得让人感动,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些给我们带来大感动的先进典型,确确实实是我们身边的“小人物”。他是基层党和人民好的干部,他这种感召力植根于我们对社会最平凡的感动,他践行自己职业价值时用一份质朴的美德与忠心、爱心和热心去关爱着每一个受委屈的人,维护着社会的每一个公平与正义、39年如一日的他、时刻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工作首位,他的道德情操被人民群众认同,他树立了职业的威信,他彰显了为民的点点滴滴,细枝末节,值得大力弘扬宣传借鉴。

  感动四:身边的感动;急为群众而急、忧为群众而忧、当好和谐社会“调弦师”,忘记了自己是肾移植病人,时常奔走在街道、乡村、田间、地头面对当事人激烈的争执和委屈的泪水,他敢于面对矛盾,善于破解难题,用自己的亲和、爱心和辛劳化干戈为玉帛,用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他亲自成功化解棘手的较大的疑难纠纷2890余件,接待信访629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2880余人次。成功化解一起遗留6年之久、二百多万土地征地款分配纠纷案;十五天就化解一起33名原告已诉至法院18个月没结果的食用菌错菌索赔纠纷案;化解上百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六十余起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八十余起、征地拆迁二百余起、代理政府出庭应诉上百起……。可想而知,他是用正义的气质顶住压力去办案件的,因地方官员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家人动不动就用亲情施压,但吴强忠时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不办人情案,他为正义喝彩,得到百姓赞扬,因而得罪了不少领导权力层人物,所以终身有享受的劳模永远是轮不到他、众所周知:劳模评选上面名额分配到地方一般是领导说了算……。

  “吴强忠的感动”,就感动在朴实无华的善良、感动在真挚无悔的奉献、感动在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动在把人民当亲人、感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佳体现、感动在胸怀天下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中共丽水市宣传部、文明委布置了丽水 “好人一条街”中。中国好人、浙江省第二届道德横范、二级英模吴强忠的大幅照相就悬挂“好人一条街”两则,告诉大家 “丽水好人”就在我们身边感动,吴强忠感人事迹平凡而伟大,引导着广大干群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道德养分,推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做好人、树立基层干部的核心价值观良好氛围为载体,全方位宣传展播典型,让最美道德模范事迹深入人心、通过积极选树各类感动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良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风尚。  

(吴强忠不管任何时候接到百姓诉求立马赶赴现场平息争端)

  感动五:一起为他喝彩,汲取心灵养分;创新机制有突破、廉洁自律铭记心;他建立的长效调解矛盾机制,被当地百姓誉为“司法110”, 他总结运用的民调七字法“快、敢、稳、紧、深、细、访”,被司法部、浙江省政法委、省司法厅推广,并编入“人民调解读本”,最近,他又总结出了“六心”、“六善”调解法,目前己被市政法简报刊登推广。他的业绩 “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他严把“廉洁心”办案做到不收当事人一分钱、不吃当事人一餐饭、不抽当事人一包烟、不喝当事人一瓶酒:身清气正,在调解现场就可理直气壮的调解;否则当事人眼睛老盯着你,你就会感到一种压力,那调解成功率就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吴强忠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吴强忠的从政之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吴强忠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政者,正也”。恪守职责是为百姓谋利益,吴强忠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维护百姓利益,被百姓誊为“百姓的青天”。这就是浙江庆元退休干部吴强忠39年的为人之道,也是他自尊自信的具体表现,更是他自立自强的道德体现;

  感动六:传递感动的力量;用生命之光诠释一位退休人民公仆的责任与坚守,今年4月份光荣退休后,丽水市卫生局要成立丽水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老吴有感于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多,就决定把自己的这一手调解的能耐再多发挥上几年。他像所有应考者一样,通过笔考、面试、体检,成为了丽水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他的亲朋好友都劝他好好休息,以身体为重,不必要再那么拼命了,但他始终无法放下为之奋斗一生的基层事业,吴强忠退休不退色、奉献不言苦,在短短的不到八个月时间里,他白天筹建,晚上设置医调会从申请、立案、受理、登记、到回访等十八种规范表格,起草《丽水市医调会工作流程,工作计划,职责、纪律,预防及处置办法》办公场所还没有落实的前提下借市医学会的办公室开展工作,深入丽水市五家公立医院,走访患者,听取建议、需求,调研。召集五家大医院的医务处长坐谈会,布置预防源头,强化医德作风,增强法律意识,多与患者构通,扩大患者知情权,通过老吴的努力丽水医调会的平台己基本完成,现受理医疗纠纷27起,己成功调处25起,还有二起正在调查、取证阶段,他做到受案率达到100%,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为减少医患不和谐因素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众所周知,医调工作不是一般简单而轻松的岗位,近几年来医患关系出现不尽人意,因医疗技术的发展达不到患者的期望需求,所以造成医患医疗纠纷增多,甚至医患矛盾激化,且呈暴力化倾向。是当前社会中不和谐的音符,成为影响和谐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吴强忠同志说:“促进和谐的医疗环境已成为群众、医院、政府的共同期盼,解决医患纠纷任重道远,我们要用和谐的心态去营造和谐,因为我们需要更多的“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医生来维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为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而努力,“防患于未然”,处理纠纷,不如防范纠纷。防范医患纠纷,应当从源头治理,建立防范机制”。吴强忠同志虽然是千千万万乡镇干部中退休的普通一员,但他却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吃苦耐劳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让人民爱戴和感动,他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当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威胁时,他总是敢于挺身而出,捍卫法律的尊严。他抓牢爱与责任这根维系社会和谐的准绳,剪它不断,熄它不灭,传递人间至情, 他忠诚履责,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实实在在的为群众患者肩负起一片天。呼唤更多吴强忠式的好干部,用他感动事迹召着更多的人集结心灵,引领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他的坚毅与执着带给我们大家一份朴素无华、激荡千万心灵的感动。  

(吴强忠深入机关、乡镇、为干部职工宣讲“职业道德是人格一面镜子”)

  结尾:“小人物”的一个个光辉的名字或者“代号”,就是一张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精美名片。而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个个感人故事,就是点亮思想明灯 凝聚社会共识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既要倡导奉献,放大榜样力量,在我们身边的小人物核心价值观感动着人们,这种称呼,这种赞美, 没有渲染,没有号召,它来自百姓的由衷感叹,小人物把责任与坚守肩负着公平与正义,他两袖清风,淡泊名利,大公无私,任劳任怨,最为典型的是他终身服药、药灌不离身、战胜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平凡岁月中攻艰克难、默默坚守善良德行的“择善固执”(执着奉献)现象.用他那棵最美的心化解了2890余件棘手疑难矛盾纠纷,接待信访、代访6280余件,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72880余人次,彰显了他平凡岗位精彩人生,学习时代楷模弘扬最美品德是党和人民的呼唤,也是媒体的职责所在,更是党的十八大提倡核心价值观的最佳体现,他39年如一日的他时刻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工作首位,谱写他为民爱民的故事,他的道德情操价值被人民群众认同而感动,他树立了职业的威信,他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为民的点点滴滴,他的爱民、亲民、为民平凡精彩人生的感动故事写不完也赞不完…。〈作者:吴平凡〉  

  吴强忠获市级以上荣誉

  一、1998年4月被丽水地委、行署评为:丽水地区政法系统“十佳优秀干警”,

  二、1998年2月被丽水司法局受于“三等功”,一次

  三、1998年2月被丽水地委、行署评为: “先进信访工作者”,

  四、2000年3月被丽水司法局受于“三等功”,一次

  五、2000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安置帮教先进个人”,

  六、2001年4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

  七、2002年2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先进信访工作者”,

  八、2006年5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2004—2005市级综治先进个人”,

  九、2006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十、2007年12月被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十一、2007年12月被全国人大办公厅8家联评为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

  十二、2008年3月人民网等全国重点网联评为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

  十三、,2008年6月被司法部授予个人全国“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十四、2008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

  十五、2008年12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先进信访工作者”,

  十六、2010年9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第二届道德敬业奉献模范”,

  十七、2010年ll月被中央文明委秘书处评为“中国好人”

  十八、2011年9月被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第二届“道德敬业奉献模范”

  十九、2012年9月被省政法委评为浙江省调解能手

  二十、2013年4月被丽水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劳动模范”,

  二十一、2013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十二、2014年2月被中共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二十三、2007--2013年七年度考核第一,连续七年考核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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