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国:请教财政部长,取消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有利?
——兼论楼部长的自相矛盾
一
近日,楼继伟部长再次攻击劳动合同法,宣称该法不合理,对企业的保护严重不足,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超前了50年”(2015年楼继伟清华大学演讲语),应该予以重大修改(实际上相当于废除)。
具体怎样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呢?楼部长认为,首先,中国大量外向型、代工制的企业,本来不需要签订长期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却使得企业不得不跟职工签订长期合同;对于企业来说,摆脱劳动法的约束,改为签订临时合同,没有订单了,就让职工回家,有订单了再把他们召回来,这样才可取。
这类“有订单就开工生产、没订单就停工”的企业,一般说来,第一是小型企业;第二是非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因为资本密集型企业难以承受经常停工的损失;第三,对工人的技术要求低,可轻松地找到替代者。
这类小作坊式的、非资本密集的、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大多数的“血汗工厂”就出自其间,不喜欢劳动合同法的企业出自其间的也最多了。但是,就为了照顾这类企业的利益,而取消劳动法,这样值当的吗?
答案是很明确的:不值当的。首先,这类小作坊式企业,即使在代工企业里面,也不是主流;其次,代工企业也不能算是中国企业的主流。
中国工业早已告别了“八亿件衬衫换一架空客飞机”的时代。现在中国不仅是世界工厂,同时也是第一工业科技大国,尽管舆论大都忽略了这一点。根据欧盟统计局2009年的统计,早在2006年,中国就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高科技产品出口国了。今天的中国,正向全球出口核电站、火电站、水电站、通讯设备、天然气专用船舶、超深油气开采平台、全球分辨率最高的显示器、盾构机、远程防空导弹、高铁、重载列车、两千万吨级的炼油厂、无人飞机、超大型曲轴、芯片光刻机与刻蚀机、各类工程机械等等,无视这些巨变,依旧把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提供全球最多的高科技产品的中国企业当作只能进行低级加工的血汗工厂来看待,这恐怕算是最不“与时俱进”的认识了。
现代化大生产,对资本投入与技术积累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同时要求职工队伍要稳定,这样才有利于职工的技术与经验的积累。签订较长期劳动合同而非临时或短期合同,不仅是对工人的保护,同时是促进企业往高处走的一个必要手段,否则,总用小作坊式的血汗工厂式的思维方式来经营管理现代化大企业,又能有多大出息呢?你要是让华为中兴跟职工只签临时合同或短期合同,不光职工不愿意,就是企业方面也不会答应的。取消劳动法,就是让中国所有企业向血汗工厂看齐,无论从社会公正角度来看还是从效率技术角度来看,都是一种毋庸置疑的倒退。
尽管楼部长口口声声自己是在为企业着想,但事实上,中国企业、包括大多数私营企业,并非跟楼部长一样,它们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强烈抵触,甚至持欢迎态度。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中国最优秀的私营企业之一、工程机械行业的全球巨头三一集团的董事向文波,就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支持该法: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所引发的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企业雇主所产生的心理恐慌,而不是源于对企业的实际损害。即使没有劳动合同法,优秀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按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做事,所以对企业经营不可能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向文波:《坚决实施劳动合同法 促进企业和谐》,人民日报2008-03-18 第12版)
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鸿海集团(即富士康)的老板郭台铭,在劳动合同法通过后也是公开予以支持。2018年初郭台铭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发言,堪称是对反劳动法者的最好回击,有兴趣者可去看一下该长篇发言。楼部长说代工企业反对劳动法,有多大代表性呢?
实行劳动合同法后,不少媒体放言说这将逼迫跨国企业撤离中国。就此当时向文波还指出:
“新《劳动合同法》公布以后,有些外企出现了‘外逃’现象。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好现象,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少数外资企业利用中国改革开放早期急于引进外资所制定的各种特殊优惠政策,享受超国民待遇:比如利用中国过去不重视环保、节省大量环保成本;不重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节省大量人力成本,低成本获取土地等自然资源,享受各种税收优惠与补贴,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当中国政府稍微调整政策,希望这些企业稍尽社会责任的时候,这些企业因为投资成本极低,转换成本同样很低,于是这些“候鸟企业”就开始“迁徙”,在全球寻找新的栖息地。这类企业除了分吃我们的‘人口红利’、损害我们的环境、消耗我们有限的资源、虚增进出口贸易之外,其实对中国发展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向文波:《新劳动合同法致外企“外逃”是好现象》,红网2008年03月20日报道)
八年过去了,“劳动合同法逼迫企业外逃”现象,何曾出现过?中国依旧几乎始终是全球吸引外资第一大国。
二
楼部长不满劳动合同法的第二个理由是,在现行劳动法规定下,职工要离开企业,企业不能予以阻拦,致使企业培养职工的花费打了水漂,等等。这一理由尤其荒唐,这实际上是要求恢复在某些血汗工厂曾经实行过的扣下身份证、交押金之类恶劣做法。采用这种做法后,老板对职工不仅可以任意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甚而员工也丧失了“迁徙自由”。这种做法发展到极端,不就成了那种“黑煤窑”了吗?跟奴隶制何异?还谈什么市场经济?再说,楼部长所心疼的那类时开张时不开张的准作坊式企业,能舍得投入培训职工吗?
职工离职不必向原企业“付费”,这对企业其实是好事。难道劳动力自由流动不正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所在吗?难道不正是职工的自由流动和低代价或无代价离职这一看似对单个企业不利的行为,促进了所有企业整体上的进步吗?你不好好对待员工、经营企业,你的员工就会跳槽到别的竞争对手那里去——这不正是市场竞争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吗?华为公司与中兴公司若出台这样的规定,要求职工得交出自己的身份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如若胆敢跳槽到对方去,就扣押你的身份证与押金不还,这样一来,这两家企业还会双双成为国际通讯设备巨头吗?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离职时补偿“培训费”问题并非像楼部长所描述的那样不予涉及,而是有相关内容的,其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近年来航空公司根据此规定跟跳槽的飞行员打了几场官司。
三
要求削弱、取缔劳动法的再一个理由是劳动法令工资上涨过快,使企业失去了竞争力。“工资上涨太快”,是毫无经验支撑的说法,大多数人会作出自己的判断,无需我赘言。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多年来,一直流行着一种舆论:“中国工人工资上涨过快,致使跨国企业纷纷撤离中国,转而投资越南、柬埔寨、孟加拉等国”,这种舆论的错误之处不仅在于工资过快增长的事实并不存在,更在于其潜台词,即中国吸引投资以及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主要在于低工资、在于廉价劳动力。
中国的竞争优势绝不仅仅限于所谓的廉价劳动力,甚至主要不是靠廉价而是其它。就拿苹果手机来说,从乔布斯到现在的库克,都公开表示苹果生产离不了中国,回不到美国,因为:第一,中国有着全球独一无二的庞大的技术工人与工程师群体,该群体不仅价廉而且物美,美国则很匮乏,至于南亚一些国家的劳动力则只有价廉缺乏物美;第二,中国的产业配套相当完整,像手机显示屏(窃以为有人误将显示屏翻译为玻璃了,美国玻璃生产厂康宁还是实力雄厚的),在大陆就能就近供应,而美国缺乏显示屏生产线;第三,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发达,从公路铁路港口,到电力、通信等莫不如此。上述多重因素的结合才令中国成为苹果生产的首选之地。
2010年接受央视才采访的郭台铭在表示自己的企业不可能大规模撤离中国时,也大致表述了类似的意见。
当前的舆论很诡异,一会儿说,中国的高增长没啥了不起的,都是些低端血汗工厂,人民也享受不到增长的好处,中国要崩溃了;一会儿又说,中国工资上涨了,中国制造成本上升了,企业都要撤资了,中国要崩溃了。
众所周知,一百多年前,福特就已经把工资上涨有利于生产效率提高、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道理给讲清楚了,怎么楼部长连福特的见识都不如呢?
四
近年来,经济放缓,企业利润降低,竞争压力加大,该怎么办?像好多人说的那样,应该给企业“减负”甚至取消劳动合同法吗?我老家山东淄博博山,是一座老工业城市,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休克疗法式的激进国企改革后趋于衰败,不过至今仍旧有不少工业企业。我有个中学同学,开了家水泵制造厂,2014年夏天跟我见面时,他说的一番话令我印象深刻:
“现在经济下滑,产品销路不广,可是,厂里也不敢贸然裁员,毕竟万一形势又好了,想重新再招合格的技术工人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希望企业能尽快撑到形势好转的那一天。”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最期望的是经济形势好、产品销路广、利润有保证,而不是整日盘算着如何对付职工、如何对付劳动法。
形势不好,最直接、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是扭转形势,遏制下滑恢复增长,而不是削弱或取消劳动法。取缔了劳动法,难道形势就好转了?需求就增加了?产品销路就广了?投资就回升了?
众所周知,这几年来楼继伟部长一贯反对中国经济继续维持高增长,不断预言中国经济需要“震荡筑底”(2015年11月09日央视报道“讲透中央精神 回应基层关切”),鼓吹降速有利于中国经济。若“震荡筑底”了,陷入危机了,企业就都陷入困境了,有什么好处呢?楼部长一方面做出关心企业状,要求削弱取消劳动法,一方面却又反对中国经济维持高增长,鼓吹“震荡”,这到底是在关心企业还是危害企业?这真是令人难以理喻。
楼部长隔三差五地鼓吹中国经济继续下滑,在外媒看来这对中国经济已经造成了明确的危害:
“中国决策者本周初的一系列动作吓坏了投资者:中国央行引导人民币兑美元跌至重要心理关口;与此同时中国财政部长和《人民日报》的相关言论也冲淡了政府会用大规模刺激举措来提振经济增速的希望。受此影响,中国股市周一创出历史最差新年首个交易日表现,并引发全球股市抛售。”(华尔街日报《中国政府政策信号不一引发投资者恐慌》,2016年1月5日)
楼部长的施政措施,在政府部门内部并非没有引起争议。2015年夏天在发改委官员与财政部官员举行的会议上,发改委官员就指出财政部要为经济变糟负责:
“政府(指的是财政部)的瞎折腾。提醒关注两个文件——地方融资平台政策大幅调整《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一些政策调整带来额外冲击《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62号。这两个文件本意都是没有问题的,但与一二十年来中国整个经济的运行机制是完全违背的。结果《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40号文否了43号文,《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25号否了62文。政府反过来调过去的折腾,影响了正常运行的机制。”(《发改委与财政部专家内部稳增长会议纪要》)财政部出台的43与62号文件,压制地方债务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后来经济下滑严重,不得不用40号文否了43号文,25号否了62文。
五
楼部长作为“学者型、专家型”官员,为了给自己取消劳动法以取悦血汗工厂的念头制造合理性,搬出了“全要素生产率”这样的术语,据他说,劳动合同法不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按照楼部长的逻辑,岂不是那些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连个合同都不肯签的小作坊,反倒要比三一、华为更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了?这可能吗?全要素生产率,到底是什么?看似深奥,其实虚头吧脑的,就连这一术语的发明者也说不清道不明,发明它大概就是为了便于唬人。
楼部长理论上的不能自洽之处还有很多。众所周知,楼部长不光反劳动法,同时也反对“投资拉动”,主张“消费拉动”。且不论消费拉动可行不可行,请问楼部长,劳动法取缔了,工人收入降低了,如何扩大需求增加消费呢?
楼部长反劳动法,理由之一是为了使中国尽快渡过“中等收入陷阱”阶段,可是,劳动法取缔、工资降低或增速放缓,不正是让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无法自拔吗?
楼部长说社保即将亏空,因此要求第一职工延迟退休、并且在退休后继续交保费,第二国企股份要划归社保基金(即让楼部长来支配);可是楼部长又说,中国社保累积过多,企业不堪重负,因此应该降低企业方面缴纳的额度,并将这一要求迅速予以落实(见《再降社保缴费率,将减轻企业负担270亿元》)。请问楼部长,社保到底是盈还是亏啊?
楼部长认为中国过去的高速发展粗放低效、有速度没质量(我认为楼部长这一观点不符合事实,是在贬低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应该尽快调整结构产业升级,可是,取消了劳动法,不正是让中国经济向血汗工厂回归吗?这只有降级,哪有升级?
如前所述,楼部长声称取消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可是,他却又反对中国经济继续高增长——经济不增长了,就没利润了,企业咋发展呢?甚至咋活下去呢?难道为了达到取消劳动法的目的,不惜让中国经济陷入危机,好借此“倒逼”中国企业退化为血汗工厂吗?
2015年6月24日华盛顿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楼部长对美国人说:“希望美国,提高储蓄率,并转为投资,在基础设施以及创新等方面,发挥投资的更大的作用,对全球做更大的贡献”。加大投资、提高增长速度,楼部长给美国人的建议都是正确的,可是,他在中国实行的政策却与之截然相反:要“消费拉动”(消费拉动说根本不成立,参阅拙文《没有速度就没有质量》),放弃投资,降低速度,“震荡筑底”。请问楼部长,您为何给美国人提出了正确的建议,而对中国的建议则相反?
再如2015年9月5日楼部长参加的G20会议发布了联合公报,强调为应对全球经济下滑,“促进投资是各国的当务之急”,这是正确的。但是,楼部长在会议上谈论中国经济时却反着来,鼓吹中国经济要“降速”、要“消费拉动”不要投资拉动。这一矛盾该如何解释?
楼部长还经常控诉中国融资难、融资成本高,令企业不堪重负,可是楼部长却又反对政府降息降准,称降息降准就是“大水漫灌”,就是加重“杠杆化”,不可取。可是,不降息降准,怎么削减企业的融资成本呢?在下滑严重的情况下,降息降准明明是普降甘霖,咋就成了大水漫灌?
结 语
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如上所述,劳动法若取缔,第一将促使中国经济向血汗工厂倒退,第二将加剧贫富差距,这样一来,至少是有悖于创新与共享的理念的。
2013年08月28日视察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时,习近平说:“技术人员和工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要抓好队伍的稳定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随着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工人待遇也要相应提高。”
大道至简,在我看来,习近平这番话,比楼部长那些动辄扯上什么“全要素生产率”、“消费拉动”、“中等收入陷阱”、“去杠杆化”的所谓经济学理论,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更能促进中国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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