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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鲁东:人为何有权私有化大自然礼物——土地?

作者:蒲鲁东 发布时间:2016-07-27 14:50:25 来源:徐鲜梅强国博客(http://blog.people.com.cn/u/63927591.html.) 字体:   |    |  

 

  法国思想家蒲鲁东是资产阶级所有权制度的抨击者,他反对资产阶级私有产权,包括土地的私有化。关于土地私有化问题,在蒲鲁东的视野下,法国经济学家萨伊(Say)之土地私有化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是将“可能性”当成“权利”的结果。

 

  萨伊认为土地尽管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天然财富,但它与水不一样,不具有流动性,与空气和阳光也不一样,不具有无穷无尽的特性,或者说因土地的固定性、有限性和排他性决定了它的社会性(可分割)、占有性(私有化)。对此,蒲鲁东论证道:不别问:为什么如此多的土地比空气和海水被私有化,而是应当问:人为什么会有私有化大自然礼物——土地的权利?谁才是土地收益费用或地租的所有者?土地所有者是上帝,上帝是把土地作为礼物赠送给人类,是不会收取土地使用报偿的,且一视同仁或对身份没有“分别心”。然而,现实社会为何会有嫡亲与庶子之别?而且还有原始权利以及规定平等与不平等权利之说?(见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113页)

 

  蒲鲁东质疑萨伊,如果说土地被私有化的原因是它与空气、阳光和海水不一样而具有固定性和无限性;那么是否就可以说如果空气、阳光和海水与土地一样具有固定性和有限性,它们就会被私有化?

 

  蒲鲁东继续争辩道:事实上,不是假设而是现实,空气和水早已经被私有化了。也就是说有了土地所有权,也就等于获得了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直到天空的财富所有权(法国法和罗马法)。也正是这样的“法定”,无产阶级被“所有权”从土地上、水上、空中和火中驱逐出来。这倒不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问题,而是“只有规定不到没有做不到”的问题。葡萄牙人发现好望角至印度的航线,并认定他们葡萄牙人拥有这条航线的所有权;同理,护照成为名副其实的变卖行路权和通行权的凭证。(见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114—115页)

 

  法国哲学家孔德分析道:人若缺氧气、空气几分钟就会丧命;缺乏食物和水几天也会命丧黄泉;衣服和住所的缺乏虽然不至于丧命,但却是人类生存必需品。为了维持生命和生存,人不得不将不同的东西不断占为己有(私有)。但是各类东西的数量是参差不齐的,有的多得像星星之光、太阳之热以及不枯的海水。因此,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东西,每个人可以获得他所需要的,但不要妨碍他人享用,更不能损害他人享用,“相安无事”的共同占有或享有。对此,蒲鲁东问道:为什么土地不能像空气、光和热一样“不妨碍他人、不损害他人”地共同享有,为什么要私有?孔德回答:因为土地不是无限的。蒲鲁东认为孔德的答复是令人惊诧的,孔德应当说:正因为土地的有限性,故不能私有以及“多吃多占”,或者说人可以去多占无限的光、热和海涛,倘若活人主张把其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改成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就应当受到批判。(见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116页)

 

  蒲鲁东的结论表明,空气、阳光和水不可私有化,并非是它们的无限性以及取之不尽的特点所决定,而是人类生存、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特性使然。或者说上苍之所以赠给人类无限的光、热、水正是基于它们对人类生存的不可缺少性,以及避免被“人为”私有化的正确考量;土地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天然礼物,不可属于任何私人,而且土地节约管理和有效经营,其结果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恰恰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承认土地所有权,也就是等于放弃劳动对象和工具以及劳动权,等于承认“天然权利”买卖的正当性,也就等于放弃做人的资格和权利;“权利的平等是由事实的平等予以证明,或者通过占有的平等予以实现平等的权利。”此外,“在这一方面,请尊重大自然的意愿,就让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去竞赛愚蠢吧!”(见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116页)

 

  徐鲜梅强国博客:http://blog.people.com.cn/u/63927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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