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人类人权文明新境界
——专家学者谈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及其世界意义
【圆桌对话】
编者按
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系统论述新时代中国的人权立场、观点和发展道路,为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如何评价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如何理解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内涵与意义?如何看待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对人类人权文明的丰富发展?我们特邀请4位人权研究专家,围绕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与谈人
鲁广锦 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永和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汪习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齐延平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讲席教授
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 琎 冀文亚
1 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时,明确提出“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这一重要论断,与西方人权话语有着显著不同。应当如何理解这一重要论断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必然性?这一人权发展道路对世界人权观念演变有何深刻影响?
汪习根: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是中国在实践中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而形成的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念命题,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一个原创性贡献。
人类对“生”的追求与生俱来,生存权以人的生命为载体和内核。西方国家法律一般规定:非经法律正当程序,生命权不得剥夺。这显然是一种消极的人权观。应当认识到,包括生命权在内的生存权不仅是一项需要外部消极不侵犯的权利,更呼唤积极有效地予以保护。而发展权则是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新概念,并于1986年在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中得到正式确认。中国不仅为该宣言的出台作出了重要贡献,更以自己的成功实践在世界人权发展史上对人权进行了重新定位和价值优化——不同于西方提出的“基于人权的发展路径”,中国提出的“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突破并超越西方在人权与发展问题上的两极对立思维,在人权与发展二元互动的基础上,强调发展在保护和促进人权中的独特价值;克服西方立足于个人主义而把空洞的自由权作为首要人权的历史局限性,丰富了人权体系内涵,发展了世界人权话语,为发展中国家人民争取平等发展权提供了理论根据。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改革开放之初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到强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中国始终立足自身实际,坚定不移在发展中夯实各项人权全面发展的根基。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党在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中国迈入人权发展新天地,并不断为世界人权供给具有实践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中国方案。
鲁广锦: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对人权的基本认知。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作为社会存在的人,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物质资料的生产在人类活动中永远是第一位的。同时,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低级社会形态向高级社会形态发展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肯定资产阶级提出的人权口号的进步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虚伪性和局限性。在他们看来,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具体的,人权的产生、实现和发展,都必然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前提和基础。基于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科学设计,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未来社会的最理想状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也是迄今人类对理想社会中人权的一种最科学和最经典的表述。要实现这一人权理想状态,必然要以充分的发展为条件,这种发展是每个人的发展,是社会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不断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正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在当今世界的现实意义所在。
齐延平: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此背景下,不解决发展问题,其他一切都是零。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卓越成就的一条重要经验。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与实现各项人权的全面发展有着必然联系。没有高质量发展以奠定物质基础和各方面社会条件,没有生存权、发展权的优先实现,就不可能实现各项人权的全面发展。中国基于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和具体国情,坚持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相统一,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推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是对西方人权片面性与局限性的超越。
西方人权建立在个人本位之上,标榜以个人人权对抗国家的防御功能,偏执于消极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国人权制度不仅包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体系,也包括一些不被西方国家认可为权利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体系;不仅包括人权司法保障体系,也包括人权积极促进体系。中国人权的全面性还体现在优先夯实人人平等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以及积极创造人人共享人权的社会条件上。实践证明,中国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不仅为本国各项人权的不断发展创造了更加充分的条件,带来了人权的整体性全面性发展,而且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范例。
2 保障最广大人民各项基本权利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人权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保障最广大人民各项基本权利,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中西方人权观的本质区别。请结合中国民主政治实践,从中西比较的视域出发,谈谈如何把握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人民性特征。
张永和:人民性是当代中国人权最具标识性的精神内核,也是中国人权与西方资本主义人权的根本不同所在。理解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人民性特征,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也是社会主义中国保障最大多数人的人权的必然要求。二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里的“四权”不是空泛的、玄虚的概念,而是可以被触摸的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权利。三是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人权评判标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人民性的重要一面,即人民要能够享受到人权事业进步带来的红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最具标志性的成就,是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我国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联合国相关报告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亚太地区在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方面进展严重放缓,预计只能在2065年之前实现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比最初设定的目标完成时间晚35年。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人类发展指数”,我国从1990年的0.501上升到2020年的0.761,是唯一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跨入高水平组的国家。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在较短时间内使全体人民人权保障水平得到整体性大幅度提升,这在人类人权发展史上绝无仅有。
齐延平:民主促进人权,人权彰显民主,人权与民主,是一体之两面。理解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人民性,民主制度及其实践绩效是重要一维。中国共产党从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出发,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仅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中国人权事业取得辉煌成就,也极大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和人权文明,为人类走出美西方民主和人权困境提供了中国智慧。
美西方基于党争的选举式代议民主,实质是通过一次选举择定“民之主”,选举过后政治权利就进入无人过问的休眠状态,选民的利益就交由所选之“主”操控。这种民主制度下,金钱政治、身份政治、政治极化、社会撕裂等问题愈演愈烈,真正的人权不见踪影。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采用人民直接参与或通过所选代表参与等形式,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设计为保障,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和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体现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实现了国家的高效治理、社会的稳定和谐、人民的生活幸福,是真正基于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汪习根:人权是法治的根本价值,法治是人权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循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律动,中国人权法治建设历经了从重视人权立法,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新时代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对“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深刻诠释。我们党牢牢抓住“人民”这个法治之本,全方位彰显依法保障人权的价值诉求,既保障公民依法享有人身人格权、政治权利,又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还重视在绿色发展中保障环境权利。法治中国建设在人权保障上所具有的独特价值,集中体现为权利主体的全民性、权利内容的普惠性、权利实现的真实性,一言以蔽之,就是法治建设以人民权利为根本立足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3 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
主持人:中国自古就有仁爱天下、协和万邦的文化传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胸怀天下,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中国是国际人权事业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请谈谈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理念和行动。
鲁广锦:在国际人权领域,美西方把持着人权话语权和规制权,并大搞人权双重标准,用狭隘的人权标准评判各国人权状况,将人权作为政治工具,干涉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内政,甚至借所谓人权问题颠覆他国政权。在此背景下,全球人权治理充斥着片面、失衡、僵化、消极、对抗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为百年变局中的世界指明了发展方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以全人类为主体,从世界各国人民利益出发,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生存和发展;坚持主权平等和人权保护平等非歧视原则,摒弃“丛林法则”,超越零和思维,彰显广泛包容性和普遍适用性;既体现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又体现公正、合理、包容、合作、共享等时代精神,顺应时代潮流,占据人类道义高地。正因如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被写入联合国多个文件,有效引领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身体力行。中国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等决议,多次代表发展中国家就“落实发展权”“减贫促人权”“促进全球疫苗公平分配”等作共同发言,为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发挥了重要作用。迄今,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经费的第二大摊款国,已累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4万余人次,参加了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2015年,中国宣布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目前已向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区50多个国家实施了100余个有关救灾、卫生、妇幼、难民、环保等领域的发展合作项目。截至2020年底,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子基金相继启动实施34个项目,涵盖经济、社会、环境三大领域,为全球落实议程注入强大动力。截至2021年10月,中国已与14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大批合作项目成功落地,有效促进了有关国家和地区民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强抗疫国际合作,累计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21亿多剂疫苗,是世界上对外提供新冠疫苗最多的国家。
张永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将本国人权发展与世界人权进步相结合,注重世界人权的全面、共同、合作和可持续的发展,形成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公正、合理、包容方向发展的整体性方案。我们深知,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唯有在一个和平、发展、安全的环境中方能实现,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必须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坚持在联合国的治理框架下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深入参与多边人权机制工作,已五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倡导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秉持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原则,秉持整体性思维,同等重视、系统推进各类人权。在全球人权治理中,中国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在反恐、环境、气候、粮食等涉人权领域与国际社会一道做了大量工作,对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鲁广锦:当然,我们还应看到,当今世界在人权领域依然面临诸多问题,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还在出现。以生存权、发展权为例。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本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全球减贫进程受到冲击。当前,全球依然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低人类发展水平上,有约8亿人处于极端贫困状态。以生命健康权为例。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类健康构成极大威胁,而疫苗分配严重不平等更是雪上加霜。目前,世界上仍有近30亿人在等待第一针接种。以环境权为例。联合国最新报告认为,气候变化对人类福祉和地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未来20年里,随着全球变暖超过1.5℃,世界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多种气候危害。面对这些人权问题与挑战,只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才能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前途前进。
4 丰富发展人类人权文明多样性
主持人:《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阐述“党的百年奋斗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时指出,“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一维。那么,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视角观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从哪些方面丰富发展了人类人权文明多样性?
张永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人权概念源自西方,人权最早的理论框架是西方搭建的。但是,这一理论框架是由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建立起来的,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这也就决定了美西方人权观存在严重局限性,特别是文化上的偏见。由于美西方人权观遮蔽了人权精彩纷呈的跨文化样态,也就很难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真正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才使中国走上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康庄大道。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成功实践告诉世界:人类人权文明是多样的,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人权模式,只有走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才能使本国人民不断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
齐延平:人权是一定社会历史文化条件下的产物。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鲜明文化特征,也是这条道路不断走向成功的底蕴和支撑。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表达了让每个人广泛而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真正成为国家主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自由观、人权观,与西方基于个人本位的人权制度和发展道路截然不同。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性地选择了优先实现“全体”的、“人人”的独立与自由、权利与利益的整体性人权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注重建设实现人人平等共享人权的制度基础和社会条件,在世界宪法史上开创了国家积极促进人权的宪法规范体系。在实践中,聚合党自上而下的领导力、政府统筹全局的行动力和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推动力,运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手段而非法律一种手段,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途径而非司法一种途径,一体推进全体人民各项人权的全面发展。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深深扎根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之中。西方人权观基于个人本位,突出表现为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从来没有如西方般强烈的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二分观念。西方人权中的人是抽象而独在的,所以往往是只讲权利而罔顾责任,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从来都是具体而共在的,强调义务、责任,甚至义务重于权利、责任重于权利。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天下为公、以民为本、先人后己等思想以及不走极端、执两用中、系统平衡等思维,为中国人权发展提供了文化支撑,也为世界人权文明进步注入新的思想活力。
汪习根: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和制度效能,蕴含着丰富的人权价值,指明了中国人权的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一是实现一般人权和基本人权相协调。坚持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并在此基础上强调保障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环境权利,重点保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二是实现平等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建立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权利公平的社会公平体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共商共建共享人权。三是实现依法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统一。建构起一整套由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划、举措构成的内在协调、运行高效的人权保障体系。四是实现国内人权和国际人权相统筹。既按照中国国情和人民需要发展人权事业,又借鉴人类人权文明有益成果,并且积极优化全球人权治理,推进了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方式的多样性。
鲁广锦: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国家,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人类人权文明中的一种样态,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习近平总书记从六个方面总结了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宝贵经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可把握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的社会主义性质,而尊重和保障人权能够更好地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坚持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从国情和人民需要出发不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历史事实反复表明,简单盲目地照抄照搬别国人权模式,只能导致人权倒退。三是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发展权是一项综合性人权,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实现发展权,只有实现了发展权才能促进各项人权的全面发展。四是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权,是以人民为主体的人权,是最广大人民的人权。五是坚持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相统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实现了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共同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正是在这些方面,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打破了美西方在人权问题上的话语垄断,丰富和发展了人类人权文明多样性,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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