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考辨
“海峡两岸”,是“台湾海峡两岸”的简称。自从中央电视台CCTV-4开设“海峡两岸”栏目以后,更成了使用频率最高的名词。
凡事都要问一个为什么,不妨就“海峡两岸”考辨一番。
“海峡两岸”的由来
“海峡两岸”的提法从何而来?百度百科介绍:
1972年2月26日,中美上海公报的“协商”正处于关键时刻,双方最大的难点是台湾问题。中方的态度十分明确,即在公报中不能提“一中一台”,更不能提所谓“两个中国”。当时,中美双方的“擂主”分别是乔冠华和亨利·基辛格,二人正在杭州,眼见黎明将至,飞往上海的飞机已待升空,均焦急万分。突然间,亨利·基辛格询问起眼前朦胧可见的西湖长堤是谁修的,乔冠华回答说是宋朝文学家苏轼主持修的,所以叫“苏堤”。那西边的水面又称何名呢?乔冠华答道:“西边也是西湖。”亨利·基辛格立刻激动起来:“苏堤两边都是西湖……那我们何不就叫‘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呢?”于是,“海峡两岸”一词就此诞生。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5%B7%E5%B3%A1%E4%B8%A4%E5%B2%B8/7728460?fr=ge_ala)
按此说法,“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亨利·基辛格,可算“海峡两岸”一词的首创者。他的提议,避开了美国政府不愿承诺的反对“一中一台”、“两个中国”,遂成了处理《中美上海公报》的妙着。
于是,“海峡两岸”此一源于地域的称谓,便被赋予了政治内涵,用以指代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至于其利弊为何,再无人予以深究。
“海峡两岸”正名
正名,辩正名称和名分,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对于“海峡两岸”,也需要正名。
峡者,狭也,隘也。《淮南子·原道》注:“两山之间为峡。”“两山之间”可以是山谷,如太行山的八泉峡、红豆峡、青龙峡;也可以是水面,如长江的瞿塘峡、巫峡、西陵峡。至于海峡,是两块陆地之间的狭窄海道。峡两边的山,称崖,如左思《蜀都赋》刘逵注:“三峡,巴东永安县,有高山相对,相去可二十丈左右,崖甚高,人谓之峡,江水过其中。”亦可称岸,如郭璞《江赋》:“若乃巴东之峡,夏后疏凿,絶岸万丈,壁立赮駮。”
不论称“崖”称“岸”,其面积都不会太宽。中国有渤海、台湾、琼州三大海峡。渤海海峡地处辽东省老铁山角与山东省登州头之间,琼州海峡地处广东省雷州半岛与海南省之间,相对面积较小,都不存在“海峡两岸”的问题。唯台湾海峡南北长约380千米,其北界为福建省平潭岛与台湾省新北市富贵角的连线,南界为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岛与台湾省屏东县鹅銮鼻的连线,两边沿海确实有一条的狭长区域。如果一定要说“台湾海峡两岸”,只能指福建省的福州、泉州、厦门、漳州一带,与台湾省的台北、台中、台南、高雄一带。至于福建西部的龙岩、上杭,已经处在闽赣山区;台湾东部的宜兰、花莲,已经东临太平洋,都不应算在“台湾海峡两岸”之内。
“海峡两岸”名目之弊
有人也许会说,“海峡两岸”无非是一种说法,没有必要小题大作。
那么,我们就从基辛格的原始命意入手,看看1972年2月《中美上海公报》是如何表述中美两国政府对于台湾问题的立场的: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美国政府不愿认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的严正立场,又不敢明确反对,于是采纳了基辛格的提议,以“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措词,无形中让中国接受了“海峡两岸”的模糊概念,从而埋下了无穷的隐患。
从地理学的角度看,“台湾海峡两岸”只能指福建省与台湾省沿海的狭小区域,绝不能囊括福建之外广袤的中国疆域。青海、西藏,是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能算在“海峡西岸”之中吗?而“海峡两岸”的提法,将中国的领土分为两个对等的地区:“海峡西岸”为“中国大陆”,“海峡东岸”为“中国台湾”。须知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14亿人口,被称做“海峡西岸”(海南省在海南岛,并不在“西岸”的大陆地区);一个台湾省,2300万人口,被称做“海峡东岸”,这合适吗?
再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北京,就在“海峡西岸”;而“海峡东岸”的台湾省,只是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中的一个,等量齐观,平起平坐,无疑更是不合适的。
更为严重的是,《中美上海公报》发表四十二年之后,形势已经起了极大变化。“台湾海峡东岸”的许多人,已经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也不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于是原本定义的“中国大陆地区”与“中国台湾地区”,由于民进党当局操弄的“去中国化”,刻意将“中国大陆”称作“中国”,制造出“台湾”与“中国”人为对立。面对“台独”势力的挑战,我们为了避嫌,竟然也不敢以“中国”自居。明明是堂堂“中国”,却卑微地降格为“大陆”;台湾是一个小小的省份,却享有所谓“对等尊严”的待遇。某些新闻媒体,常以“北京方面”“台北方面”对举。这种大小易位、上下易势的不正常态势,我们也往往习而不察。
我们固然不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但在具体事务中还是不免迁就。我们将台湾当局称为“地区领导人”,“立法院”称立法机关,其他“部会”负责人,亦各有相应称谓,皆打有引号。唯独一项不大好办:即如何称呼台湾的军队。按照台湾自己的叫法,是为“国军”。“国军”,是国家的军队,还是国民党的军队?我们反正不认可,所以只能叫“台军”,而且不打引号。“台军”,总不该是“台湾省的军队”吧?
在好些事务的处理上,如航班的飞停、陆配的入出、陆生的医疗,最后还是台湾方面说了算。台湾海峡属于中国内水,我们从来不承认“海峡中线”,但几十年来谨守默契,不曾穿越。两岸通邮,对方的邮票是“中华民国邮政”;两岸通航,对方发的是“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上端还印有一面青天白日旗。
凡此种种极端不合理的现象,都表明“海峡两岸”的提法,必须彻底摒弃。
用法制方式实现统一
顷读“红歌会”台海研究《两岸统一就从废除金门的非法“执法权”开始》(https://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347124.html),我留言道:“台湾问题,‘除了和平方式、战争的方式,还有强制的方式可以解决’。此一提法有新意,但不如提‘用法制的方式’更好。立法,从大的方面讲,可立《统一法》;从小的方面讲,可运用地域管辖法之类。”
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现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坚定意志,也是所有中国人的神圣责任。制订《国家统一法》,宣布台湾地区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对于台、澎、金、马拥有管辖权。自某年某月起,台湾省归中央政府直接领导,金门、马祖由福建省管辖。凡是拥护执行此法令的台、澎、金、马人员,都将受到奖励。凡是反对或抵制此法令,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如台湾方面遵从,则一切好谈;如不遵从,就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既非和平方式,也非战争的方式,是以法律为后盾的“准武统”。这是一条通过“正名”,争取多数,孤立少数,打击顽固势力,损伤最少的统一之路。师出有名,堂堂正正,定会迎来祖国完全统一的光辉前景。
2024年3月4日 于福州城投·光大百龄帮颐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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