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社平壤5月25日电 朝鲜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再生资源化法。
再生资源化法共设4章(再生资源化法的基本、再生资源化计划、废弃废物及生活污水的管理、再生资源化工作监控)46条,以严格树立国家再生资源化工作制度和秩序,助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使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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