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举行
朝中社平壤6月1日电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5月31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主持全体会议,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润石、朴容日,秘书长高吉先等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全会。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内阁事务局、国家紧急防疫司令部、各省和中央一级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
全会提出了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名及其地理位置标示法、医疗检定法等以及修补紧急防疫法和公路法、免职及补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法院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等议案。
全会就经最高人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审议的相关法律和修补案基本内容做了报告。
原产地名及其地理位置标示法把健全原产地名及其地理位置标示注册申请审议及保护制度秩序来维护特产品生产机关企业团体利益且助力国民经济发展作为使命。
医疗检定法规定医疗检定工作原则问题、医疗检定机关活动准则和医疗检定程序、方法以及督导内容。
紧急防疫法和公路法进一步具体细化有关规定最大紧急防疫体系的树立和对消毒及紧急防疫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的部分内容,并补充了助推国家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福利且改变国土面貌的几项条款。
全会研究讨论上述议案,并一致通过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名及其地理位置标示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医疗检定法》、《关于修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紧急防疫法》、《关于修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会免职和补选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法院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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