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教兵、兵教官群众练兵运动
1945年12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一九四六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中提出开展官教兵、兵教官的群众练兵运动,要求各解放区野战军组成后,应利用作战间隙着重练兵。
1946年3月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发出《关于春季练兵中的政治工作指示》和《补充指示》,指出:这次练兵以政治练兵为主,进行深入的阶级教育和人民军队教育,使全体指战员深刻认识军队的本质是人民的军队,不论在任何时候都要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条件下,都要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毛主席。练兵中政治工作的中心任务是:(1)深入进行时事教育,学习党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有关指示,纠正盲目乐观,对工作消极应付,追求革命“报酬”等错误思想。(2)克服军阀主义倾向,正确解决内部关系、军民关系与对党对政府关系上的各种问题。(3)用七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进行教育,发展党员,健全党的组织生活。(4)开办军政干部学校,有计划地轮训在职干部。
1946年5月,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关于三个月的备战练兵的政治工作指示》,指出:要以巩固提高部队战斗情绪,树立坚强胜利信念与强化保卫和平和保卫解放区的决心为基本内容,做好练兵备战中的政治工作。(1)加强时事教育、政策与阶级教育、纪律教育,克服种种思想混乱与思想偏向,使干部战士认清时局的发展趋势和前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为目前阶段和平民主的实现而奋斗,为进一步彻底解放全中国的劳苦群众而奋斗。(2)改善管理教育方式,上下打成一片,关心下层生活,从各方面做好巩固部队的工作。(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训练和党性锻炼,使其“保持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本质”,进一步改进与加强支部工作,发挥支部的堡垒作用。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工作大事记》,李 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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