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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鹏:劳工的律师,人民的记者

作者:申鹏 发布时间:2021-06-27 09:44:43 来源:平原公子 字体:   |    |  

  今天的舆论环境下,”律师“和“记者”的含义都有点被“污名化”了,人们提起“律师”和“记者”,第一反应似乎就是那些在微博上阴阳怪气煽动舆论,鼓吹私有化,鼓吹“废除死刑”的“公知”们。

  实际上,百年之前,中国”律师“和”记者“的先驱们,并不是这个样子。

  1923年,有一位叫做施洋的律师被北洋军阀杀害了,年仅34岁。

  施洋短暂的一生,不鼓吹“废除死刑”,不替资本家打官司,不替富人喊冤,不替杀人犯洗脱罪名,不讨论什么“海洋法”、“大陆法”,不扯什么“西方宪政”……

  他专门为穷人说话,为无产阶级发声,他亲自组织工人运动,领导京汉铁路大罢工,他高呼“劳工万岁”,他为了中国的无产阶级死在反动军阀的屠刀之下……他是中国共产党员。

  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施洋先后组织或参与领导了汉阳钢铁厂工人罢工、英美烟厂工人罢工、汉口人力车夫罢工等数十次工人运动。特别是1923年施洋参与领导的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成为我党领导的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顶点。

  1923年2月7日晚,施洋被逮捕下狱,在狱中他被问为何参与运动时?他答道:“我为国民一分子,爱国是国民天职”。

  2月15日清晨,施洋在洪山脚下英勇就义。刑场上,他慷慨激昂,面对军警和民众大声疾呼:“我只希望中国的劳动者早些起来,把军阀、官僚、资本家和你们这般替他们作走狗的人,一起都食肉寝皮“,“我不怕人,不怕事,不怕死,堂堂正正做人,反对强暴,你们杀了一个施洋,还有千万个施洋!”。身中两弹,仍高呼“劳工万岁!”

  吴佩孚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定他的罪,只能将他秘密杀害在武昌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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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3年8月,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汉口人力车夫为表达对施洋的哀思,在各码头设祭,数千车夫跪地痛哭并扶灵位游行,场面悲壮。

  “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年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这是董必武同志缅怀施洋烈士的题词。

  施洋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你问我:‘你一个有名的律师为啥还这么穷?’我说:‘挣了一些钱都接济穷苦工人、车马夫们了。’”施洋的一生即是如此,他的大部分收入都用于接济穷人和为工人运动奔走,自己却一贫如洗,“床头金尽,柜无半斗存粮”。

  在那个年代的大环境下,施洋律师不做军阀、资本家们的讼棍,却做那些身无半文的中国劳工的“法律顾问”,无偿维护劳工权益,他还创办多所平民学校,致力于普及平民教育,他作为一个共产党人,带领工人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安危。他说:”眼看中国尚在黑暗专制的地狱中,我无法躲进黑暗的小阁楼谋自己的一己之福利,我无法平静安分地做一个职业律师。我希望借民主、法制的宝剑削平这不平的世道,虽败犹荣,虽死无憾。“

  教员同志说他是“劳工的律师”,高度评价说:“施洋同志的牺牲,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最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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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6年,有一位名动四海的大记者被张作霖杀害,罪名是“宣传赤化”,他叫做邵飘萍。

  他是中国新闻理论的开拓者、奠基人,被后人誉为“新闻全才”、“乱世飘萍”、“一代报人”、“铁肩辣手,快笔如刀”、“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 。他还是是著名新闻人、湖南吐槽王、《湘江评论》主笔的老师和领路人。

  他同样是一个共产主义党人,他和李大钊、陈独秀一样,是中国传播马列主义、介绍俄国十月革命的先驱者之一,他是无产阶级的记者,是人民的笔杆子。

  他是《京报》的创始人,主张新闻记者是“布衣之宰相,无冕之王”,是“社会之公人,是居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外的第三者”,报纸应该监督政府,还应该教育民众、唤醒民众。80多年前,他就是在这些思想支配下,把《京报》真正办成了人民大众自己的喉舌。

  1918年7月,邵飘萍创办新闻编译社,这是在北京由中国人自办通讯社的开始。它的业务是一面采编本国新闻,一面择译外电,然后分发各报馆。当时“北京报纸和外国驻北京记者购用的很多”,这有利于打破外国通讯社和报纸对我国舆论的操纵。

  1918年10月,邵飘萍成立了“新闻研究会”,蔡元培聘他为导师,这是中国新闻教育的开端。1919年10月,得到“新闻研究院”一年结业证书的有23人,得到半年证书的有32人。这名单中有毛润之、高君宇、谭平山、陈公博、罗章龙、杨晦、谭植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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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毕生的力量,都用于揭露军阀的黑暗统治和他们的卖国嘴脸。他是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军阀,反阶级压迫的先驱和斗士。

  1923年“二七”大罢工时,邵飘萍在《京报》上怒斥军阀禁遏工人合法集会并枪杀工人群众的暴行。

  震动中外的“五卅”惨案发生后,邵飘萍在《京报》上连篇著文,强烈谴责西方帝国主义是“已退化于野蛮阶级之人中豺虎,自称文明绅士之强盗化身”;揭露帝国主义和军阀,以“排外”、“暴动”、“赤化”的罪名,作为屠杀中国人民的借口;指出英、日等国政府应负杀人罪责;提出“打倒外国强盗,严办外国凶手”的口号。他在《愿国民注意根本问题》一文中,还指出了斗争应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最终目的。

  邵飘萍还《京报》上发表《中国今后之趋势》一文,相当深刻地分析了所谓“讨赤”的巨大欺骗性和它的反动实质。他指出,被帝国主义、军阀、政客指为“赤化”的“祸源”的广东革命政府,其“治绩为全国第一”。在这篇文章的末尾,他写道:“腐旧的军阀必归失败,帝国主义者必遭覆没,革新派虽困苦艰难,千回百折,而最后胜利必归于革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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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5年底,邵飘萍利用《京报》的一个特刊,历数了张作霖的恶迹,张作霖随即拿出30万元贿赂邵飘萍,希望《京报》能够替他说话。没想到邵飘萍立即将款退回,并一如既往地揭露“大帅”。据邵飘萍的夫人汤修慧女士回忆,收到钱后,他曾对家人说:“张作霖出三十万元买我,这种钱我不要,枪毙我也不要!”

  1926年4月26日凌晨,京师警厅把邵飘萍“提至督战执法处,严刑讯问,胫骨为断”,秘密判处他死刑,宣布他的罪行为:“京报社长邵振青,勾结赤俄,宣传赤化,罪大恶极,实无可恕,着即执行枪决,以照炯戒,此令。”随后,他被押送到天桥刑场。

  临刑前,他还向监刑官拱手说:“诸位免送!”然后面向尚未露出曙光的天空,哈哈大笑,从容就义。年仅40岁。

  他的一位著名学生曾对斯诺说:“特别是邵飘萍,对我帮助很大,他是新闻学会的讲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具有热烈理想和优秀品质的人。”

  他还说:“我所愿做的工作,一是教书,一是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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