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林韬:斯宾诺莎泛神论的《圣经》解读和神学批判
别涅狄克特·斯宾诺莎(1632~1677)出生于资产阶级文化早期发源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一个犹太商人的家庭里,他是继笛卡尔之后理性主义最重要的思想代表,是17世纪以泛神论的思想而试图建立一个完整认识论的真理体系并著称于世的哲学家。
斯宾诺莎家族早年是为躲避宗教迫害而从西班牙移至荷兰的。
斯宾诺莎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商人。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特别是在犹太社会中,社会地位的获得往往是和商业的成就紧密联系的。作为早期的犹太移民,在具有同样移民背景的犹太人社会里,斯宾诺莎的家族显然是殷实富裕、受人尊敬和具有影响力的,其先辈中人一直是当地犹太侨民团体公认的领袖,他的父亲更是经常担任社区犹太教公会的会长,还是阿姆斯特丹犹太学校的校长之一。
斯宾诺莎就是在教会的学校里接受教育的。他精通希伯来语并对《圣经》的研究造诣很深,但真正对他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的却是各种近代科学的新知识、新观念。
在各种新旧文化观念矛盾和冲突的影响之下,斯宾诺莎一方面深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物欲主义、拜金主义影响下,人们在社会关系和精神信仰等方面都呈现出种种的紊乱和迷惘,因此,他坚决地摈弃了把“财富、荣誉、肉体快乐”当作是“最高幸福的生活目标”的实用主义人生观,斥之为是经验论“虚幻的、无谓的”,甚至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谬见……
另一方面,他也感到人们对旧宗教神学的信仰早已陷入了深重的危机,宗教的思想更是深深地落入迷信和教条的陈辞滥调之中,宗教生活本身也深陷于教仪繁文缛节的形式主义虚妄和对权势利欲追求的腐败、堕落所引起的纷乱不已之中……
斯宾诺莎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人们的社会精神和文化观念都需要进行重建的历史时代。
他天资聪颖,敏而好思,执著于对真理的追求而淡泊名利。他认为,只有建立在科学理性的认识论之上,才能获得关于真理的思想和观念。因此,他没有承袭祖上的成就成为一名商人,或是依其种种便利的条件,顺理成章地做一个能安享荣誉、地位的神职人员,而是成了一个哲学家——一个对传统旧神学文化观念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理性主义哲学家。
斯宾诺莎对旧宗教思想体系和教会虚妄的无情揭露和批判也是他的整个文化哲学思想中最为精彩的一部分!
斯宾诺莎正是从泛神论的立场出发,在认识论的意义上,以对《圣经》重新解读和注释的方式,而对旧宗教迷信和教条所表现的种种虚妄性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他否定了旧宗教附会于《圣经》传说故事中的种种迷信,批判了由古代预言家们在自己想象和体验的感受中描述的那个具有人格力量、感情和意志的所谓上帝观念。
对于那个最先是由犹太先知和预言家摩西称之为“耶和华”的上帝,斯宾诺莎以泛神论的自然主义观念解析道:
的确,若是任何人不存偏见,把记录下来的摩西的主张一加考虑,就要分明看出,摩西心目中的神是一个已往、现在、和将来都存在的实在,因此他称神为耶和华,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就有这三个时期存在的意思……
“已往、现在、将来”都存在的“耶和华”或“神”就是永恒的意思。
斯宾诺莎正是以这种说文解字的方式对上帝——“耶和华”——的含意作出了具有哲学意义的析解,他还结合在《圣经》若干章节的段落中,关乎所谓上帝的“灵”的字语及含义也作出了同样性质的析解。
他指出:
我们必须确定ruagh这个希伯来字的意思。此字通常译为“灵”。ruagh这个字的含意是风,例如,南风。但常用于别的引伸的意思……
关于这种种本是自然的内容而在神学中被“引伸的意思”,斯宾诺莎完全是以一个希伯来文专家和《圣经》研究专家的语气,从对《圣经》这本书的词语及文义的所谓本义而加以了自然主义的重新解证和概括。他指出,这些“引伸的意思”大致是:“气息”、“生命或呼息”、“勇气和力气”、“德行与适宜”、“心的习惯”、“意志”、“目的”、“欲望”、“冲动”、“情与性能”、“心灵本身或生命”、“世界的四方(从四方吹来的风)”等等,总之,它们就是自然现象和生命精气的一切方面罢了。
这样,斯宾诺莎就把“神”、“灵”等都作出了自然主义,即泛神论的析解。
然而,关于人格的神、上帝和上帝的意志(灵)等等的原教观念表述,虽然有悖于理性,但在《圣经》一书中却是充斥于预言家们自称是获自于神的启示和显现之神迹的,而这一切又是白纸黑字跃然于圣书之上的。
在当时,对于如是之说的《圣经》,若是简单加以否定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一则这在那时是大逆不道、悖乎世情的,二则它必将导致一种文化和历史的虚无主义。
那么,这或是悖情或是悖理的矛盾又将作何处理呢?
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对《圣经》和神的神秘主义和超自然主义解释。他认为,《圣经》是神圣的,那是因为包含于其中的道德信条是神圣的;他还主张,对《圣经》应作为一部历史作品来研读,并依据《圣经》本身的历史内容作出解释。
斯宾诺莎指出,一部《圣经》是不同时期、不同作者按各自对历史事件和自然现象的经验、感受,以及出于特定的目的或思想情感的想象来表达和记叙的,因此,在《圣经》的不同章节中,明显地反映出不同作者在思想、目的、情感、文风和表达能力上的差异。
针对宗教和教会的迷信和虚妄,斯宾诺莎除了深切地批判了那种宗教生活中的形式主义和专事“崇拜《圣经》的玄妙不可思议”奇迹的神秘主义外,他还坚决反对那种认为《圣经》中“每一段都是真理,神圣不可侵犯”的教条主义。
斯宾诺莎明确表示:
我可以一言以蔽之曰,解释《圣经》的方法与解释自然的方法没有大的差异。事实上差不多是一样的。因为解释自然在于解释自然的来历,且从此根据某些不变的公理推出自然现象的释义来……
我们若要证明《圣经》的神圣来源,我们必须只以《圣经》本书为据,以证明《圣经》教人以纯正的道德信条。因为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证实《圣经》神圣的来源之为真。我们已经说明,预言家的确实性主要是出自他们的一片向善之心。所以,在信从他们以前,我们必须先证明他们有此品质。上帝的神性不能用奇迹来证明。因为假预言家可以做出奇迹……
这样说来,我们关于《圣经》的知识只能求之于《圣经》。
最后我们要说,《圣经》并不给我们以事物的定义,也就犹之乎自然不给事物下定义。所以,自然界事物的定义必须求之于自然界的功能。《圣经》中所讲的事物的定义须求之于《圣经》中有关的故事。
所以解释《圣经》的一条普遍法则是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的时候,凡我们没有十分看清的,就不认为是很可信的《圣经》的话……
那么,我们已有了这样《圣经》的历史的时候,并且最后立意凡与此历史不相合的,或不能由此历史显然可以推论出来的,都不断定其为预言的教义,到那个时候,我说,我们就可以从事于研究预言家与圣灵的心了。但是做这进一步的探讨时候,我们也须用一种方法,与借自然的历史以解释自然所用的方法很近似。正如研究自然现象,我们须先探讨自然中那是最普遍共同的,如运动、静止之类探讨自然永久遵循的规律,借此规律自然得以连续运行,然后我们进而探讨比较不普遍的。研究《圣经》也是这样。我们先寻求最普遍的,拿来用做《圣经》的基础……例如,像只有一个上帝,上帝万能,只应崇拜上帝,上帝爱一切人类,上帝特别爱崇拜他的人与爱人如己的人,等等,和与此相类的信条,我再说,是全部《圣经》清清楚楚谆切告人的。从来没有人对书中这些话的意思加以怀疑。
至于上帝的性质,上帝如何对待万物,如何供给万物等教理,《圣经》中则没有讲得明白确切。相反,我们已经说过,预言家他们自己对此也无一致意见。所以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不可立下一个教义,说是《圣经》说……
斯宾诺莎在对旧宗教的批判中,正是把理性主义认识论的方法用以对《圣经》的解读,他反对对《圣经》“句句是真理”的“训诂”式的教条主义宣解,而是力求对其中所具普遍意义的“微言大义”而加以确认。
这就是构成斯宾诺莎哲学和伦理学的核心中,所要发扬的真理的“绝对性”、“唯一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仁爱”、“至善”等等。而这些,用宗教的语言表达,就是以上引文中所谓的“像只有一个上帝,上帝万能,只应崇拜上帝,上帝爱一切人类,上帝特别爱崇拜他的人与爱人如己的人”等等。
斯宾诺莎还把这些比之为如同认识自然的“定理”、“公理”,并作为认识的前提和基础,由此便可判断事物之真伪,推知万事万物的道理。
在下面,让我们继续看一看斯宾诺莎是怎样对各种宗教的神秘现象和思想迷信而作出他的理性界定、深刻批判和辛辣鞭辟的吧。
斯宾诺莎认为:
奇迹只是指的一些事物,其自然的原因是不能为我们,或无论如何,为写奇迹或讲述奇迹的人们用普通的现象来解释的。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奇迹就是一件不能用自然的原因来解释,不能确指其与何种自然界的运行有关的事。但是,既是奇迹是按一般人的理解力形成的,大众对于自然的运行毫无所知,当然古时的人把凡是不能用没有教育的人所采取的方法所能解释的,都目之为奇迹,如诉之于记忆,回忆类似屡见的事件,就是没有教育的人采取的方法……所以无疑地《圣经》中有许多事情是按奇迹讲述的……
关于“奇迹”,斯宾诺莎明确地表示:“这些事物的原因是不难用自然界已经确定了的作用来解释。”而对于那些与神迹和启示紧密相联,常常自诩是神的代言人的预言家们,他评论的言辞则是揶谕而充满辛辣的。
他说道:
预言或启示是上帝默示于人的确实知识,有些人不能获得所启示的事物的确实知识,所以只能以单纯的信心来理解这些事物,预言家就是一个把上帝的启示解说给那些人的人。
预言家在希伯来文为“纳伯”(Nabi),意言说者或解说者(本文注:Nabi通常也译为“拉比”,它是犹太教神职人员的称谓,正是现行教会中宣解《圣经》者,所以,斯宾诺莎对预言家的嘲讽实则包含着对教会和教士的嘲讽)……
一看《圣经》我们就可以知道,所有上帝对预言家的启示都是通过言辞或现象,或二者并用的……
阿比米来其听见的语声是想象的,因为在《创世记》第二十章第六节中写道:“上帝在梦中对他说”。所以上帝的意志显示给他,不是在清醒的时候,而是在睡眠中,那就是,当想象力是最活动最无控制的时候……
《圣经》中有些段讲到上帝的灵,我们现在对于这些段不难了解与解释了。有些地方这话只是指一种很强,很干,致命的风。如在《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七节中所说:“草枯了,花谢了,因为主的精灵吹在上面”……
我们可以断言,预言仅是借想象之力,窥知上帝的启示而已……
因为预言家借助于想象,以知上帝的启示,他们可以知道许多为智力所不及的事,这是无可置辩的……
这样,我们就有了解一件事实的线索了,这件事实就是,预言家把几乎一切事物理解为比喻和寓言,并且给精神上的真理穿上具体形式的外衣,这就是想象所常用的方法。我们就不必再纳闷为什么《圣经》和预言家把上帝的灵或心说得那么离奇暧昧不明了(参见《民数记》第十一章第十七节、《列王记》上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一节等)。也不必再纳闷为什么弥迦看见主是坐着的,但以理所见的主是一位穿着白衣的老者,以西结所见的是一把火,和基督在一起的人看见圣灵是一只下降的鸽子,使徒们看见像是火的舌头,保罗受感化的时候看见圣灵像是一个大的光亮。所有这些表现都和流行的关于上帝和神的观念完全相符。
因为想象是飘乎不定的,所以我们见到,一个预言家的预言的能力不能长久保持,也不常常出现,而是很罕见的。只出现于少数人,并且在此少数人,出现也是不常有的。
……
《圣经》中所说关于预言家的可信性……如我上边所说,预言的确实性仍然不过是含有盖然性而已……“预言家预言和平,当预言家的话实现的时候,然后预言家才可算是上帝确曾打发过他。”
那么,既然神迹所给与预言家的确实性不是数学的(那就是说,不是感性事物的知觉的必然结果),而只是盖然的,而且,既然神迹之赐与是按照预言家的意见和才能的,所以,一个神迹能使一个预言家深信不疑不足以使意见不同的另一预言家深信不疑。因此之故,神迹是随个别预言家而有不同。
我们也曾说过,启示也随个人的性情、脾气和意见的不同而有差异。
启示随性情而不同,是这样:若是一个预言家心情愉快,胜利、和平与使人高兴的事就启示于他,因为他自然是易于想像这一类的事。反过来说,若是他心情忧郁,战争,屠杀和灾祸就启示于他。所以随一个预言家还是仁慈的、柔和的、易怒的、或严厉的,他就宜于某种启示,而不宜于别一种。启示随想像的性质而有差异,是这样:若是一个预言家有修养,他窥察上帝之心是有修养的。他若是糊涂,他就糊里糊涂地窥察上帝的心。至于由幻象所见的启示也是如此。预言家若是个乡下人,他就看见公牛,母牛等幻象;他若是个兵士,他就看见将官和军队;他若是个官员,他就看见宝座等。
……
预言的风格也随个别预言家的文章是否通畅而不同。以西结和阿摩斯的预言比较粗疏,写得不像以赛亚和那鸿的文章那么典雅。研究希伯来的学者倘要对于这一点详加考究,如把论及同一事项的不同预言家的各章加以比较,就知道文章的风格大不相同……
把这些段加以适当的研究,就可以了然上帝说话没有特别的风格,不过随预言家的学识与才能而有典雅、简练、严肃、粗朴、冗长与晦涩的不同。
不但如此,赐与预言家的幻象也有些差异,预言家用以表达幻象的符号也有所不同。因为以赛亚看见主的光辉离开圣堂,和以西结所见的其形式是不同的……以赛亚看见上等天使有六个翅膀,以西结看见兽类有四个翅膀;以赛亚看见上帝穿着衣服坐在宝座上,以西结看见上帝像火,毫无疑问,他们二人每人所见的上帝的形状是他们平常想像中的上帝。
并且,幻象的清晰和详情也有所不同;因为撒加利亚的启示过于暧昧,没有解释,预言家是不懂的……但以理的想像力在醒着的时候没有睡着的时候那样能够了解预言……
没有必要对于这一点多用篇幅更加陈述,因为,在《圣经》中,上帝使一些预言家的天资高于另一些预言家,是极其显然的……
由于斯宾诺莎对宗教的思想和态度,使他同教会的矛盾和冲突就在所难免了。
开始,社区的犹太教会对他采取了收买的手段,许诺只要他放弃异端邪说或今后保持缄默,并且只要对宗教表示一种形式上的顺从,就答应给他一笔相当可观的年金。
但斯宾诺莎绝不是一个卖论求荣的人。当教会的收买计划落空之后,又转而对他进行威胁和迫害,甚至不惜采取暗杀的手段来对付他,以至将他革出了教门(这实际上在当时就意味着被排斥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宣布为被诅咒的人。
斯宾诺莎的思想和行为不仅为犹太教的拉比们所不容,也激起了新教加尔文派牧师的愤怒,在他们共同的施压下,斯宾诺莎还一度被市政当局驱逐出了阿姆斯特丹。
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斯宾诺莎曾匿居乡间,一面以磨制光学镜片以维持生计,一面进行哲学研究和著述,并真正开始了他哲学家的生涯。
斯宾诺莎以泛神论思想对宗教和教会的迷信、虚妄的批判极大地动摇了旧宗教思想体系和教会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而这一切又正是宗教和教会得以确立的根本之所在。
斯宾诺莎对宗教迷信和教会虚妄的批判,实际上就是要确立一种新的信仰,一种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获得的理性和具有确定性真理意义的新信仰。这也就是他建立理性主义思想文化体系的哲学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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