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五)
第二节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巩固和完善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巨大化越性】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以后,通过剥夺剥夺者,消灭了帝国主义所有制、官僚资本主义所有制,逐步改造了民族资本主义所有制而产生的。同时,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条件下,开展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不断地新建和扩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又使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得到不断地发展和壮大。
新建和扩建企业的资金,是工人和农民的劳动新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是通过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和税金以及农业税等形式集中到国家手里的。所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通过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产生的,而它的发展壮大,则是大规模地有计划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结果。
到一九七三年,全民所有制工业已占全部工业固定资产的百分之九十七,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六。在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范围,包括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自然资源,铁路、邮电、银行、国营工厂、国营农场、国营商业等国营企业。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必须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只能由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来占有,并按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需要,作统一的合理的调度和运用,以增进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
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存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也还没有消灭,只有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才能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并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矛盾,抵制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侵蚀和进攻。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范围内,必须贯彻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就是说,国营企业的领导权必须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手里,以保证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路线;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没有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企业不能把生产资料转移、出让或赠送给别的企业或单位;
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的国营企业,必须在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来发挥积极性;国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服从和坚决执行国家的统一计划,而不能和国家的计划相抵触,国营企业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采购及其产品的调拨和销售,劳动力的增加或减少,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定,而不能听任各个企业自由处理;国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必须由国家统一规定,国营企业的赢利必须由国家统一支配,计划使用。
只有贯彻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才能真正被运用来服务于全体劳动人民地利益,才能真正体现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如果在国营经济的生产、流通、分配等方面没有党和国家的这种集中统一领导,而是听任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各行其是,那么,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也就不成其为全民所有制,而被分割成为地方所有制、部门所有制、企业所有制或者集体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了。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革命飞跃。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按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做统一的合理的支配,这就开创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的新局面,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比较,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公有化水平较高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全国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不同,它的生产资料不是属于社会的一部分劳动人民,而是属于社会全体劳动人民所有,用来增进全社会劳动人民的利益。各个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所拥有的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质量虽然千差万别,但在国营企业里工作的工人,并不因企业装备先进程度的差别、产量高低、原料多少而有不同的劳动报酬。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同现代工业中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现代工业中,各个部门、各个企业都相互联系、相互制约,都是社会化大生产整体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工业中这种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社会中心来统一支配所有的部门和所有的企业,以便使各部门各企业能够紧密地相互配合,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
这种对所有的部门和所有的企业的统一支配权,只有当这些部门和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都属于一个主人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这样的主人,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唯一可能的形态,便是代表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以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出现,是现代工业中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运动导致的必然结果。
有了这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才能克服生产社会化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克服资本主义制度下那种个别企业生产的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矛盾,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严重的浪费和破坏,消除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穷奢极欲的浪费,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促进生产力以更高速度向前发展。
资本主义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只能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所有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而决不可以象修正主义者所提出的“工厂归工人”的口号所要求的那样,把资本家的工矿企业交给各个工矿企业的工人所有。
因为,如果把这些工矿企业分给各个企业的工人所有,那么:
第一,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手中将不再有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无产阶级专政将失去其主要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第二,无产阶级的战斗队伍将被小集团所有制所分裂。
第三,社会主义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无法贯彻,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将无法克服。
一句话,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事业将被葬送,资本主义必然复辟。列宁曾经严厉批评过“把工厂交给生产者”直接“组织生产”的主张,指出这种主张的实质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自的生产的所有权合法化、或者把他们削弱或阻挠执行全国政权的命令的权利合法化的做法,都是对苏维埃政权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和完全放弃社会主义。”
“工厂归工人”以及任何类似的主张,实际上是企图把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蜕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脱变为一小撮特权阶层所有制即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的主张。
资本主义私有制也有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的,但是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是根本不同的。
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也搞过一些“国有化”,把一些原来属于私人资本的煤矿、电力工业等收归“国有”。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国家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那里的“国有化”,也就只能是资本主义国有化,只能是把企业从个别资本家的手里转移到做为“总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的手里。企业被收归国有的资本家,得到了优厚的补偿,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剥削者的地位丝毫也没有受到影响。
企业的管理权依旧掌握在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的手里。工人受到的剥削更厉害了。恩格斯早就深刻地揭露过资本主义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反动的阶级本质,指出:“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利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
所以,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制,按其本质来讲,是集团的资本家所有制,它是连一丝一毫的社会主义因素都没有的。现代修正主义者妄图把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同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制混为一谈,是极端荒谬的。这正好暴露了他们充当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士的丑恶面目。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基础。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通过没收大资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牢牢地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社会主义国家对中小资本主义经济和对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营经济的领导来实现的。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实现以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进行的。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拥有全部现代化的大工业。国营工业所提供的大量机器设备、器材、燃料和动力,不仅是促进国营经济各部门技术改造的条件,也是促进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物质基础。
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积累国家建设资金方面,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也起着巨大的作用。一九七三年,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总产值已占到整个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六。供应城乡人民生活消费的工业品,绝大部分是国营工业的产品,并且是经过国营商业的统一调度输送到全国城乡劳动人民手中的。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和国防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地大部分是依靠国营企业内部的积累提供的。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农业部门中的比重不大。从数量上看,农业部门中大部分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但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的建立,是在农业经济领域实现生产关系变革的重大战略措施,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它对于实现《共产党宣言》所提出的建立农业方面的产业军、实现工业和农业的直接结合,以及促进三大差别的逐步缩小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具体说来,社会主义国营农场的作用主要是:
(一)国营农场是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它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不受农场本身资金积累的限制,可以比农村集体经济先走一步,在农业机械化方面起带头和示范的作用。国营农场本身还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可以举办一些工业企业,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促使工业和农业更好地得到结合。
(二)国营农场是国家进行农业科学实验的重要基地。对于那些需要集中较多的研究人员,耗费较多的资金,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获得成果的科学实验,农村集体经济往往由于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受到限制而难于进行。国营农场则可以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从事各种科学实验,并将取得的成果——优良品种和先进经验——及时地推广到农村人民公社。
(三)国营农场在大规模地开垦荒地、大面积地培育和采伐林木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四)国营农场在培养知识青年方面,由于生产活动、政治活动、生活管理比较集中,有利于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革命传统,是培养青年一代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好学校,是锻炼革命青年的大熔炉。
在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还有一种重要的形式,这就是生产建设兵团。它是一种包括着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各个方面的一种综合性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单位,大多建立在土地辽阔、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担负着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巩固国防等重要任务。在生产建设兵团中工作的老工人、革命干部和知识青年既是一支经济建设的产业军,又是一支保卫边疆的强大的战斗部队。这种形式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对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有着特殊的意义。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斗争中巩固和完善】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一种公有化程度较高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是历史上唯一可能直接发展为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在把生产资料变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公有财产这一点上,它同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有一致的地方,所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已经具有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因素。但这决不是说,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一经建立起来就完善了,它还有一个巩固和完善的过程。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也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为谁服务的问题。它集中地体现在企业归谁领导、归谁管理上面。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企业也就归不同的阶级领导和管理,为不同的阶级服务。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企业归资本家领导和管理。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企业当然应该归劳动者领导和管理。不能认为,劳动者在社会主义企业里的权利,只是在某些人的领导下享受工作权、教育权、休息权等等。
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根本的权利之一。没有这个权利,就没有工作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等,就不能保障企业为劳动者的利益服务,就不能体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
但是,在社会主义阶段,劳动者还主要只能通过国家委派的代表,或者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来领导和管理生产,这些代表一般具有相对的固定性,主要从事脑力劳动。这就是说,在实现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过程中,还存在领导者、管理者和直接生产者这样一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旧的社会分工。这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旧的社会分工,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消失。
那时,领导和管理的职能,人人能够胜任,这种“职能将由所有的人轮流行使,然后将成为一种习惯,最后就不再成其为特殊阶层的特殊职能了”。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中,这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旧的社会分工仍然存在,标志着所有制问题上旧社会的传统或痕迹仍然存在。“为阶级差别辩护的最后理由总是说:一定要有一个阶级无须每日疲于谋生,使它能为社会从事脑力劳动。”
如果不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创造条件来逐步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社会分工,而是把这种社会分工巩固、扩大、强化。就会出现新的精神贵族、技术贵族把持和垄断企业的领导权,从而将最终改变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因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巩固和完善的过程,就是创造条件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种旧的社会分工逐步趋于消灭的过程。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中的旧社会的传统或痕迹,还表现在各个国营企业独立进行核算,依靠本企业的收入来抵偿支出,并以上缴利润的形式为国家提供积累。在这种条件下,各个国营企业虽然没有不同的主人,但相互交换产品仍要象不同的所有者那样,计价付款,表现为价值关系。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一方面具有共产主义的因素,另一方面又具有旧社会的传统或痕迹,这种情况表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即使在建立起来以后,问题也并没有完全解决。它仍然存在向共产主义发展和向资本主义倒退这两种可能性。这样,就必然要在所有制间题上展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尖锐斗争。
这种斗争是多方面的,但是集中表现在两个阶级争夺对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领导权问题上。一九六九年毛主席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说过:“看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搞是不行的,我们这个基础不稳固。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在工人群众手里。过去领导工厂的,不是没有好人。有好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都有好人,支部书记有好人。但是,他是跟着过去刘少奇那种路线走,无非是搞什么物质刺激,利润挂帅,不提倡无产阶级政治,搞什么奖金,等等。”“但是,工厂里确有坏人。”“就是说明革命没有完”。
毛主席的这段话,不仅说明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必要性,而且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所有制问题,如同其他问题一样,不能只看它的形式,还要看它的实际内容。毛主席的这段话告诉我们,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关键在于一定要把领导权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手里。
如果国营经济的各级领导权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他们就能够代表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来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就能巩固,就能逐步趋于完善。如果国营经济的领导权被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篡夺,那么,他们就会把党和国家赋予他们的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特权,就会把在经营管理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搞成不受党和国家控制的独立王国,就会推行修正主义路线,搞资本主义复辟。
这样的国营经济单位,名义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实际上已经褪化变质了。从苏联的资本主义复辟的情况来看,从我国文化大革命中揭发出来的一部分工厂企业的情况来看,资产阶级改变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就是从夺取领导权开始的。
为着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同篡夺领导权的走资派进行坚决的斗争,把被篡夺的领导权重新夺回来。这种斗争,不是一次文化大革命就能解决的。同时,掌握国营经济领导权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员的代表(各级干部),要使自己能够真正代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努力使自己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如果不向这方面努力,在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支配下,就有可能在管理企业、支配生产资料、组织生产的过程中,背离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有一些人在经营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的时候,热衷于搞物质刺激、利润挂帅,搞管、卡、扣、罚,一句话,不把劳动人民当作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
这就必然会损害、削弱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发展下去,就要使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蜕化变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广大群众和干部批判了这种倾向。但是,已经被批判了的东西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可能重新出现。一九七四年年初,上海港务局第五装卸区部分工人贴出了一张名为《要当码头的主人,不做吨位的奴隶》的大字报,指出:“领导不是把工人当作码头的主人,而是视为吨位的奴隶,这是修正主义办企业路线在我区的反映。”
这句话抓住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要害,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领导权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手里,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管理国营经济的时候,必然走群众路线,依靠广大工人群众来办企业,从而确保工人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地位。
而广大工人群众积极参加企业管理,就能协助和监督干部,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保证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如果有坏人篡夺了企业的领导权,那里的工人群众就能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把它重新夺回来,使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来看,国营企业的领导权加果不掌握在工人群众手里,修正主义的“一长制”就会泛滥。实行修正主义的“一长制”,是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篡夺国营经济领导权的重要步骤。在修正主义的“一长制”条件下,工人群众实际上同生产资料分离了。他们听命于“一长”,没有财企业的领导权,也就不成其为企业的主人了。
发展下去就会被“一长”当作单纯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至于这种生产过程符合不符合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劳动群众再也无权过问了。恩格斯指出,“个人管理工业的必然后果就是私有制”。让修正主义“一长制”泛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就会一步一步地蜕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
鉴别领导权是否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手里,关键在于执行什么路线,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不是贯彻社会主义的原则;看广大工人群众在企业中是不是处于主人的地位。归根到底就是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是不是代表着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
修正主义路线总是把物质刺激,管、卡、扣、罚,利润挂帅和市场竞争那一套资本主义货色,改头换面地贩运过来,冒充社会主义,以便把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平演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而马克思主义路线总是坚持要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和群众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依靠广大工人群众管理好企业。坚持马克思主义路线,批判修正主义路线,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根本保证。
在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作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毛主席说:“有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在中央的统一计划下,让地方办更多的事”。这就是说,在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一般必须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把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同刘少奇和林彪一伙所搞的那种“条条专政”是有本质区别的。
xxx、xx一伙所搞的“条条专政”,是束缚地方和企业的手脚,扼杀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的绳索。在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时候,则必须反对那种对抗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统一领导的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总之,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巩固和完善全民所有制,还必须同破坏国家财产以及贪污盗窃等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也要批判和制止那种化公为私或者变全民所有为小集团所有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以维护全民所有的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节 苏修把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蜕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
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发展变化,存在着两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性是:当着领导权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的手里,当着马克思主义路线占统治地位的时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就得到巩固和进一步的完善。二十多年来,我国胜利地进行了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对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对xxxxx、xxx、xxx、xx一伙的修正主义路线的斗争,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就是这种发展前途的最好证明。
另一种可能性是,当着领导权被一小撮叛徒、特务、走资派所篡夺,当着修正主义路线占统治地位的时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就要蜕化变质,蜕变成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上台后的苏联,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上台以后,在苏联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在经济领域中推行了一条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路线。一九五七年,赫鲁晓夫就提出要把“赢利和生产基金利用情况”规定为“计划和考核企业、建设单位的重要指标”。
一九六一年,在苏修二十二大上,又进一步提出“应当提高利润和赢利的意义”,把它作为党的“纲领性要求”。一九六二年,苏修经济学家利别尔曼在苏修叛徒集团的支持下,抛出一篇题为《计划 · 利润 · 奖金》的黑文,系统地鼓吹以利润挂帅、物质刺激为核心的国营企业管理方案。苏修《真理报》、《消息报》、《经济报》等各大报就这篇黑文组织了广泛的讨论。经过这样一番舆论准备,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的苏修中央全会肯定了利别尔曼的建议,决定”广泛地进行试验”。
勃列日涅夫接替赫鲁晓夫以后,在“广泛实行经济改革”的名义下,把赫鲁晓夫那一套复辟资本主义的措施在所谓《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 中和其他一些决议中,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成为复辟资本主义的“新经济体制”。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在推行资本主义的企业自由化的同时,又仿效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一套办法,积极推行所谓“经济核算制的生产联合公司”,以加强这伙叛徒对苏联经济的资产阶级垄断统治。
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上台以来所推行的这一条复辟资本主义的路线,已经使苏联原来的国营经济蜕变为官僚垄断资本主义经济。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资料归那个阶级所占有,用来为那个阶级服务。从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可以看出苏联国营经济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性质。
第一,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来看,在苏联的国营企业里,工人群众已经从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地位下降到官僚垄新资产阶级的雇佣奴家地位,掌握企业领导权的,是苏修领导集团委派的代理人。
苏修《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规定:“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力,由经理(主管人、主任)和按照职务分工规定的企业其他负责人员行使之。”企业经理有权确定企业的人员定额,有权“招收和解雇工作人员,对企业的工作人员采取奖励措施和进行处分”,有权确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有权出卖、转让或出租企业的生产资料,有权支配苏修领导集团留归企业自己支配的各种“经济刺激基金”。
总之,苏修叛徒集团委派的经理、厂长等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在生产过程中有这个权,那个权,而苏联工人群众却什么权也没有了。他们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已被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完全剥夺了,侵占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引用过亚里士多德的这样一句话,“因为主人不是通过获得奴隶,而是通过使用奴隶,来证明他自己是主人。”
马克思对这句话作了发挥,他说,资本家也不是“通过使他有权购买劳动的资本所有权”,而是“通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者,在今天是使用雇佣工人”,来证明他自己是资本家。苏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虽然至今还挂着“共产党员”的招牌,但是,他们正是通过迫使苏联工人群众作为工资雇佣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来证明他们是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的。
(据1969年苏修报刊透露,企业的“领导人”,“大权在握”,为所欲为,“象资本家一样,随便处罚和解雇工人”,而工人则“仿佛陷在汽车底下一样”。苏修农业部建筑托拉斯的一个经理有一句绝妙的自白。他说习“托拉斯是我的家,我就是主人,我要怎么干就怎么干。”一位苏联妇女用亲身的感受点破了这些“国营企业”的性质,她说:“我们这里。过去是资本家、富农统治,现在是新资本家、新富农统治着。”)
第二,从产品分配关系来看,在苏联的国营企业里,产品分配关系中人剥削人的现象又重新出现了。官僚垄断资产阶级除了以国家的名义,通过税金和上缴利润的形式剥削工人以外,还任意扩大、强化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通过高工资、高奖金和名目繁多的个人津贴,使那些官僚、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特权阶层放肆地剥削工人。
这种剥削是在“按劳分配”的外壳下进行的。在苏联国营企业里,少数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攫取了工人创造的巨额剩余价值,充分说明了苏联的国营经济已经完全蜕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经济了。
(据苏修报刊透露,在实行勃列日涅夫的“新经济体制”后,苏联国营企业中车工的月计件工资,低的五十至六十卢布,中等的七十至八十卢布。而那些经理、厂长等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用工资、奖金、补贴等合法手段攫取的,就高出工人的工资收入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用贪污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还不在其内。
苏修叛徒集团为了加强对工人的剥削,从1969年以来,大力鼓吹和推广谢基诺化学联合企业的“裁员试验”。这个“试验”,是苏修推行“新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也是加强对工人剥削的重要措施。“裁员试验”是通过“增加工作量和扩大服务范围”等加强工人劳动强度的办法,来裁减人员。
同时规定企业的工资基金总额几年不变,因栽减人员而多余下来的工资基金,留归企业由一小撮特权阶层支配。“裁员试验”的结果,不仅让少数特权阶层侵吞了极大部分多余下来的工资基金,而且使一批批工人被解雇,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形成了相对过剩人口。
据苏修撮刊透露,仅俄罗斯联邦二百九十二个“按谢基诺榜样工作”的企业,到1973年7月1日为止,就已经裁剪了七万工人。连莫斯科州委第一书记也不得不承认,由于推行“新体制”,大量解雇工人,失业问题已经成了苏联“全国范围”的问题。
今天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对苏联工人的剥削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沙俄资本家。据统计,1908年,俄国工业部门中的剥削率约为100%。而1973年,苏联工业部门中的剥削率竟高达200%。
残酷的剥削引起了广大工人的不满和愤怒。一位有三十年工龄的苏联老工人说,“我们这里有好多百万富翁。”“他们跟我们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语言上也没有什么共同的东西。”莫斯科一大学的学生说:“苏联现在已经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高薪的人生活得比西方资本家还好,整个国家的工厂、企业都在他们手中。而普通人却生活得很贫困,甚至比沙皇时代还坏。”)
至今,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为了掩饰他们的叛徒面目,欺骗苏联劳动人民,还是硬说苏联的国营企业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企业”。如果说,苏联今天的国营企业象苏修叛徒恬不知耻地吹嘘的是什么“社会主义企业”的话,那么,这种“社会主义企业”,我们在希特勒的法西斯德国早就见到过了。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希特勒当权时的法西斯德国,为了强化德国垄断资产阶级的法西斯专政,也曾经建立过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企业,并大喊大叫地说什么这是“国家社会主义经济”。
今天的法西斯独裁者勃列日涅夫之流,明明已经把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完全蜕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却硬是要冒充“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其实,苏修的所谓社会主义不过是当年德国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的翻版罢了。
毛主席教导我们:“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是列宁创造的党。虽然,苏联的党和国家的领导现在被修正主义者篡夺了,但是,我劝同志们坚决相信,苏联广大的人民、广大的党员和干部,是好的,是要革命的,修正主义的统治是不会长久的。”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倒行逆施,决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必然受到历史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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