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十四)
第七章 社会主义农业和工业
第一节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业是基础的实质】
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农业和工业这两个主要物质生产部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遵循一定的规律相互交换活动。在这一章里,我们将着重研究这两个物质生产部门的内在联系、相互交换活动的规律性以及这些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发生作用的特点。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这种地位,是由农业本身的生产特征所决定的。
人们要进行生产,或者要从事文化、社会活动,总是要首先获得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一切劳动首先而且最初是以占有和生产食物为目的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说过:
“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农业(包括单纯采集、狩猎、捕鱼、畜牧等)就是这样的生产部门,农业劳动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人类生存和一切生产最为必要的条件。
农业是人类社会初期唯一的生产部门。那时尽管有着为进行农业生产而制造工具的劳动和纺织劳动.,但是这种工业劳动和农业劳动原来不是分开的。如果我们把那时的经济也叫做国民经济的话,那么农业便是那时“国民经济”唯一的部门。
除了农业以外,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后来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呢?马克思指出:社会一部分人用在农业上面的全部劳动“必须是以为整个社会,从而也为非农业工人生产必要的食物;也就是使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工业的人有实行这种巨大分工的可能”。
马克思对社会分工的发生所作出的历史总结,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当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到一定水平以后,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才会产生。所以,农业生产的一定发展,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赖以独立化的基础。
一些生产部门当它们从农业中独立出来以后,要获得进一步发展,仍然要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这是因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才有可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活资料和劳动力,以满足其他部门发展的需要。
马克恩指出:“社会用来生产小麦和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愈少,用来进行其他的生产——物质和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愈多。”这说明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是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农业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得以独立化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经济规律,马克思指出,“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
在资本主义国家,农业通常落后于工业,但这并不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可以脱离农业这个基础。
马克思是把资本主义世界当作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分析的,他说:“农业的一定发展阶段,不管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是资本发展的基础。”这就是说,即使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农业落后于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本国农业很少或者没有起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但它必定是以依赖和掠夺外国农业为基础的。
农业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比之以往任何社会都更加明显。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把国民经济各部门紧密地联结成一个整体,国家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可以有计划按比例地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劳动,这就表明人们在历史上第一次有可能自觉地运用农业是基础这个客观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又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经济,它的发展必须建立在本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上,这样,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就更加突出了。
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农业为基础,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如果从直接社会生产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农业的生产,那么,这就是一个有计划地生产粮食、副食品和工业原料等特殊的使用价值的过程。通过这样的过程生产出来的粮食和副食品,除了用来满足农业劳动者本身的生活需要以外,还为全社会非农业劳动者提供食物。农业生产发展了,那么为社会提供的粮食和副食品也就增加了。而粮食和副食品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切事业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改善。
同时,社会主义农业所生产出来的原料(经济作物),也是工业原料的一个重要来源。重工业需要某些农产品作原料,轻工业更需要大量农产品作原料。目前,我国轻工业使用的原材料就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来自农业。
因此,农业又是工业的一个重要的原料基地。毛主席指出:“轻工业和农业有极密切的关系。没有农业,就没有轻工业。”农业的发展,对工业、特别是对轻工业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
我们如果从商品生产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那么,农业和工业在商品交换中是互为市场的。农业向社会提供的粮食和原料越多,就标志着销售到农村去的工业品也将相应增加。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多数的情况下,农村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作为重工业的市场的作用,也日益明显起来。
毛主席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胜利实现以后不久便指出:“重工业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这一点,目前还没有使人们看得很清楚。但是随着农业的技术改革逐步发展,农业的日益现代化,为农业服务的机械、肥料、水利建设、电力建设、运输建设、民用燃料、民用建筑材料等等将日益增多,重工业以农业为重要市场的情况,将会易于为人们所理解。”
这个极其广阔的市场,是发展工业所必需的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此外,在农业劳动创造的价值中,有一部分通过上缴农业税的形式,为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积累,社会主义农业也是向工业和其他部门提供劳动力的主要源泉。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的发展,需要增加劳动力。这一部分劳动力,除丁了依靠本部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把节省下来的劳动力用来满足需要以外,主要要依靠农业部门来提供。
毛主席指出:“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队伍的扩大,取决于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数量,是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基础的。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证明,农业发展较快的当年或次年,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一般就比较快;反之,在农业发展较慢的当年或次年,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也就比较慢。如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的三年,我国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歉收,工业的发展也就缓慢下来。
从一九六二年起,农业连年持续丰收,我国工业发展也就上升较快。由此可见,农业生产的发展对整个工业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是极其明显的。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发展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就必须把发展农业放在首要地位。早在一九三四年,毛主席就指出:“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
我国发展农业的根本路线是什么呢?依据毛主席关于“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的指示,第一步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是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要充分发挥农业的基础作用,关健在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就要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化。
社会主义农业是在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条件下,通过农业的技术改造,在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迅速发展的。在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以后,毛主席非常明确地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毛主席的这个发展农业的纲领性指示告诉我们,必须不断地用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武装和改造农业,实现农业的机械化,这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农业根本出路的大问题。
这就要求各个有关部门,特别是工业部门把支援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当作重要的任务来抓,坚决地把本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特别要求重工业部门为农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适合于各地农村特点和农业迫切需要的生产资料,如水利电力设备、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以促进农业的技术改造。
(在我国可以机耕的土地,如果要求达到70%的机耕面积,那么,全国拖拉机的拥有量,需要从1970年的十几万台增加到八十万台,手扶拖拉机的拥有量,需要从十万台增加到一百五十万台。
全国如果平均每亩耕地的化肥施用量要求达到八十斤,那么,就需要化肥六千四百万吨。可见,农业的发展,对重工业提出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我国原来是一个农业国,农业生产十分落后,一九四九年,全国粮食产量只有二千一百六十二亿斤,平均每人只有四百多斤。解放以后,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通过“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平均每人已达到六百多斤。
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水平还很低,底子还很薄,抗灾能力还很差,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技术落后的状况。这同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要在巩固和壮大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农业的技术改造,实现农业的机械化。
实现农业机械化,在耕作、播种、收割和运输等方面用上机器,那就可以成倍、成十倍甚至成百倍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例如,用手工翻地,一个强劳动力一天只能翻一亩。用牛翻地,一人一牛一天也只能耕四亩。用一台中型或大型的拖拉机则每天可耕地几十亩到几百亩。
农业机械化节省下来的劳动力,可以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用于增加复种指数,实行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可以用来扩大副业生产,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可以促进社、队工业的发展;可以为现代工业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资源。
实现农业机械化,可以大大提高对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能力,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我国疆土十分辽阔,早、涝灾害在不同程度上每年都有。有了机电排灌等农业机器,可以及时灌水、排涝,减少早,涝灾害,保证农业生产的稳产和高产。总之,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是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农业机械化除了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以外,还必然要反过来强有力地促进机械、化学、电力、燃料等重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人民公社三级集体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多有利于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
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特别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批判了刘少奇一伙鼓吹的“中国人多地少不用机械化”,“山区不可能机械化”,“精耕细作不能机械化”等反对农业技术改造的谬论,毛主席关于农业机械化的一系列指示进一步深入人心,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在党中央制定的农业机械制造以地方为主、农业机械产品以中小为主、农业机械购买以集体为主的正确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得到了迅速发展,
(1973年和1965年相比,我国农村用电量提高了二点八倍;化肥施用量增加近一点九倍;拖拉机(混合台)拥有量增加了二点二倍,手扶拖拉机拥有量增加了七十四点八倍,实际机耕面积的扩大70%,动力排灌机械也增长了二点八倍。全国90%以上的县有了农业机械修造厂。)
随着我国工业特别是地方小型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各行各业对农业的大力支援,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正以更为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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