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认识和解决社会矛盾
——重温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1957年,《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这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时期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其运用唯物辩证法深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深刻阐释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矛盾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科学理论,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重读这一经典著作对于正确认识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的变化,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处理社会矛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对待社会矛盾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矛盾。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党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重大成就。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未完全巩固,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各种矛盾就显得格外重要。毛泽东指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是它们与旧社会存在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它们的特点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它们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不断得到解决。毛泽东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矛盾,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他指出:“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
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为什么要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呢?这是因为社会矛盾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及时解决矛盾,就会阻碍社会正常发展。毛泽东着力强调:“在社会主义事业中,要想不经过艰难曲折,不付出极大努力,总是一帆风顺,容易得到成功,这种想法,只是幻想。”从国际上看,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动荡不安的气氛。同年,又先后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在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内引起巨大震动。从国内看,从1956年下半年到1957年初,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急速完成带来的深刻变化,以及党在工作中的某些问题,使得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某些紧张状况。一些城市出现粮食和日用品供应短缺,一些农村发生农民闹社、退社风潮,一些学生、工人、复员转业军人在升学、就业和安置等方面遇到困难。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还客观存在,但将越来越少,而大量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我们必须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当作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全面辩证地认识和分析社会矛盾
注意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开宗明义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深入分析了“人民”和“敌人”的内涵。他认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
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社会矛盾的存在并不都是有害的,对待社会矛盾问题,要坚持一分为二地看。毛泽东指出,我们必须学会全面地看问题,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坏的东西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的东西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当着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类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真理被人类普遍地接受的时候,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则就是要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在一般的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毛泽东指出,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为此,他提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并且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伟大的事业服务。”
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
坚持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矛盾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抗性的矛盾,另一类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处理矛盾的方法也有两种。处理对抗性的矛盾是一种方法,而处理非对抗性的矛盾又是另外一种方法。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它的非对抗性,是在总的目标与指导思想一致的前提下,具体利益分配与思想认识上的差异与分歧。这是它同对抗性阶级矛盾的本质区别。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区别,在处理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就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用较大篇幅阐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他指出,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必须用强迫的及专政的方法解决;而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
“团结—批评—团结”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正确的方法。对待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因此,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毛泽东在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说必须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不是强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这种教育工作是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我们应当批评各种各样的错误思想,但是这种批评不应当是教条主义的,不应当用形而上学方法,应当力求用辩证方法,要有科学的分析,要有充分的说服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展正确的意见,克服错误的意见,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毛泽东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民主方法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即“团结—批评—团结”,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毛泽东认为,任何矛盾不但应当解决,也是完全可以解决的。解决各种矛盾最重要就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最大限度地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他强调,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在经济方面,实行监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方针;在思想领域,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上,既要克服大汉族主义,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在科学文化艺术方面,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坚持从我国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特点、规律,探索完善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机制,在诸多社会矛盾和发展全局中敏锐地抓住主要矛盾,并自觉围绕主要矛盾部署党和国家全局工作,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分析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具体问题的一条成功经验。在新的形势下,领导干部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认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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