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妍凤平 :“父母官”一词的本意溯源探究
编者按:毛主席时代称“干部”,如今,名正言顺称“官”。别的暂且不谈,这虽然仅仅是个称谓,但,时代的确在精神文化方面大倒退了。
时下,“父母官”之称谓颇为流行,呼者虔诚,受者坦然;而且,官场上也不乏自称为“父母官”的人。但是在古代,“父母官”一词是老百姓对那些为官清廉、勤于职守、为民造福的地方官的敬称,也就是说被称为“父母官”的清官,皆是百姓的口碑,关注舆论的赐予。所有自封者,实在是欺世盗名之举,让人觉得十分滑稽。以下就让乐奀说说个中缘由。
据新版《辞源》、《辞海》考证:“父母官”条均出自宋代。其实,“父母官”之称最早可以追溯到汉代,语出自《汉书·循吏传》、《后汉书·杜诗传》。《汉书·循吏传》载,西汉末年,九江寿春(今安徽寿县人音“邵”)信臣出任南阳太守。他“为民兴利,务之富之,躬耕劝农,出入阡陌。”开通沟渠数十处,民得其利。他还刻石于田畔,以防纷争;禁止嫁娶送终时奢靡之风,提倡节俭,深受吏民爱戴,百姓尊曰:“召父”。
《后汉书·杜诗传》载:东汉初年,杜诗任南阳太守,他“性节俭而政治清平,以诛暴立威,善于计略,省爱民役。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又修治陂池,广拓土田,郡内比室殷足”。时人将杜诗比之于召信臣,称为“杜母”,遂有“前有召父,后有杜母”的民谣,并为他们修建祠庙,历代奉祀。
由以上史书记载知,“父母官”之称最早源于汉代南阳郡,最初仅指召信臣、杜诗二位太守。实际上,直至宋代才普遍使用“父母官”之称;到了明清两朝,“父母官”一词成为颂扬地方官的套语,继而成了州县“亲民之官”的代名词。
“父母官”的称呼来源于我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本属文化精华。《礼记·大学》说:“《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主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经)两句讲的是“资格认证”,只有那些为民谋福利、时刻关心民众疾苦而自己从中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有德君子,才配称父母官。与此相类似的词语有“爱民如子”、“视民如伤”等。它们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般的无私奉献、社会责任,不可推卸的牺牲精神与义务。
那么,什么样的官不算“父母官”呢?《孟子·梁惠王上》说:“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从中看出,孟子称损害仁义的无德暴君为“残贼之人”,也就是民间所说的贪官污吏,也就是“狗官”。
可见,“父母官”非所有的地方官都能享受的,官场之人更不该大言不惭地自称“父母官”。
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今天,人民当家作主,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领导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马克思称之为“公仆”;一代伟人毛泽东说“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才真正是领导者的衣食父母!
如果官为“父母”,民则为子女。到底谁是父母,“官”乎?民乎?
时代不同了,人民的地位不同了,“官员”的性质也不同了。如果我们的舆论工具还称“官”为父母,或者我们的领导干部还对此心安理得“当仁不让”,那么如今的人民“公仆”与封建官僚又有怎样的区别?已经当家作主的人民群众、平民百姓,不需要这样居高临下的“父母官”,更不需要那些邀名求誉、自取其辱的所谓“父母官”(实则是贪官污吏伪装的外衣!)。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