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面对拷问“概不知之”
李大钊,生于1889年10月29日,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1927年4月6日,李大钊等60余人在苏联大使馆被奉系军阀逮捕。作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和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作为“南陈北李,相约建党”的建党主要人物之一,李大钊被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各界的营救行动。
被捕的当天下午,李大钊就被讯问。在狱中,李大钊并不是倔强的硬碰硬,而是采取迂回的斗争方式。他几乎回答了审讯中提出的所有问题,却从未透露党的任何有效信息,反而还宣传了党的主张。
对于提问中有关国民党方面的问题,李大钊如实讲出国民党市党部在全国设立的情况,但是当时奉系、直系军阀控制的地区局限于北方,即使张作霖知道了国民党在南方设立党部及其大体组织情况,也是无可奈何;对于张作霖等控制区域内国民党的有关问题,李大钊则以简短的“说不清”来应对。而他所提到的国民党要员均已离京南下,奉系、直系军阀也是鞭长莫及。
对于共产党方面的信息,李大钊在“供词”中只字未提。从当时的报道看,李大钊是共产党的领袖几乎人所共知。他坦然承认自己反对现政府、拥护农工利益的政治立场,但是对于中共北方区委计划“联俄反奉”、集中哥老会等具体任务予以坚决否认;他介绍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任务,却否认与团组织接头,否认了解团组织的具体情况。
正因为李大钊在狱中自述和在法庭应答的所谓“供词”,没有涉及共产党地下活动的任何机密,也没有一句有损党的荣誉、有损革命利益的话,那些负责审判的人只能承认:李无确供。当时的报纸也报道,李大钊在受审时“精神甚为焕发,态度极为镇静,自承为马克思学说之崇信者,故加入共产党,对于其他之一切行为则谓概不知之,关防甚严”。
1927年4月28日,由安国军总司令部等组成的特别法庭进行“军法会审”李大钊案件,决定对李大钊等判决绞刑,立即执行。随后李大钊等20人被秘密押到北京西郊民巷京师看守所刑场施以绞刑。面对绞刑架,李大钊正气凛然,第一个从容就义,时年尚未满38岁。
从被捕到牺牲,李大钊在警察厅度过了22天。在人生的最后时光,他以充满政治智慧的斗争,书写了严守党纪的光辉典范,为人生画上光辉的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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